一、實驗動物使用許可審批申辦條件
《實驗動物許可證管理辦法(試行)》(國科發財字[2001]545號)第三條規定實驗動物許可證包括實驗動物生產許可證和實驗動物使用許可證。實驗動物使用許可證適用於使用實驗動物及相關產品進行科學研究和實驗的組織和個人。許可證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科技廳(科委)印製、發放和管理。同一許可證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申請實驗動物使用許可證的組織和個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 使用的實驗動物及相關產品必須來自有實驗動物生產許可證的單位,質量合格;
2. 實驗動物飼育環境及設施符合國家標準;
3. 使用的實驗動物飼料符合國家標準;
4. 有經過專業培訓的實驗動物飼養和動物實驗人員;
5. 具有健全有效的管理制度;
6.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七條:申請實驗動物生產或使用許可證的組織和個人向其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科技廳(科委)提交實驗動物生產許可證申請書或實驗動物使用許可證申請書,並附上由省級實驗動物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及相關材料。
第八條:省、自治區、直轄市科技廳(科委)負責受理許可證申請,並進行考核和審批。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科技廳(科委)受理申請後,應組織專家組對申請單位的申請材料及實際情況進行審查和現場驗收,出具專家組驗收報告。省、自治區、直轄市科技廳(科委)在受理申請後的三個月內給出相應的評審結果。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科技廳(科委)籤發批准實驗動物生產或使用許可證的文件,發放許可證。
二、實驗動物使用許可審批申辦所需材料
1、工商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必要材料);
2、實驗動物設施平面圖(必要材料);
3、實驗動物從業人員崗位證書和體檢報告(必要材料);
4、實驗動物環境設施檢測報告(必要材料);
5、申請單位實驗動物管理組織機構及其成員名單(必要材料);
6、實驗動物質量合格證(必要材料);
及以下需要編寫的材料:
7、實驗動物使用許可申請書(必要材料);
8、實驗動物管理制度及標準操作規程(目錄)(必要材料)。
三、實驗動物使用許可審批申辦流程
提交材料→受理申請→現場驗收→審核材料→審批決定→下達《實驗動物使用許可證》;
辦理時長:法定25個工作日;
辦理途徑:窗口辦理或網上申辦(14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