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和尚為什麼不帶念珠,而帶九顆骷髏頭?
在電視劇《西遊記》中,沙和尚脖子裡帶的是一串佛珠,個個渾圓,不過是個頭比常見的佛珠大了許多。但在吳承恩的小說中,沙僧脖子上起初戴的並不是常見的佛珠,而是用九顆人頭骷髏穿起來的「項鍊」。
皈依唐僧之前,沙和尚脖子上的骷髏是他吃人的見證。《西遊記》第八回裡,沙和尚被觀音菩薩收伏,情願皈依,並主動交代:「我在此間吃人無數,向來有幾次取經人來,都被我吃了。凡吃的人頭,拋落流沙,竟沉水底。這個水,鵝毛也不能浮。惟有九個取經人的骷髏,浮在水面,再不能沉。我以為異物,將索兒穿在一處,閒時拿來玩耍。」看來,皈依之前的沙和尚,不但吃人,而且吃了很多,不過這九個骷髏好玩,才被他收集了起來。
按《大唐三藏取經詩話》中的說法,沙和尚的原型是深沙神,脖子上那串骷髏是三藏法師九世前身。據說,唐僧「九世為僧」,被沙和尚「吃他九遭」。據英國人類學家海頓介紹,在澳大利亞土著中,人頭骨是戰利品,是勇敢的標誌。小夥子要娶妻,沒有人頭骨就得不到姑娘的愛慕,找不到老婆。獵頭習俗,往往和頭顱崇拜相聯繫。著名人類學家弗雷澤在《金枝》中,多處記載了原始部族的獵頭習俗,幾乎無一不是把頭顱當做神靈崇拜的。在西非的原始部族中,國王逝世後,他的心要被新國王吃掉,但他的頭,則被供起來當做神物。我國史前時代也有獵頭習俗,《山海經》中的刑天,就是一位被砍了頭的英雄。直到漢代,還保留著以斬獲敵人首級的數量作為軍人論功行賞憑據的制度。
吳承恩給沙和尚塑造一個脖子懸掛骷髏項鍊的形象,並非閒來之筆,其實還有很深的宗教淵源。《西遊記》第二十二回中,沙僧皈依之後,遵照菩薩指令,取下脖子上掛的九個骷髏,並連同觀音菩薩的紅葫蘆用繩子一穿,然後放在河裡,骷髏和紅葫蘆立刻變成一隻小船,將唐僧等人載過了流沙河。唐僧一行到岸後,木叉收起了紅葫蘆,那些骷髏立刻化成九股陰風,須臾就不見了。
按照沙和尚的說法,流沙河是一根鵝毛都浮不起來的弱水,為何那些骷髏和觀音菩薩的紅葫蘆穿在一起,就能成為渡過弱水的舟楫呢?
秘密在於,沙和尚項上的骷髏不是普通骷髏,它是得道高僧的頭骨。在印度佛教裡,一般人的骷髏與得道高僧的骷髏價值完全不同。沙和尚項上的骷髏是唐僧的前身。這唐僧可不是一般的和尚,而是如來佛的弟子金蟬子轉世,是十世修行的羅漢,吃他一塊肉便可長生不老。這樣一說,那麼將他前九世的頭骨加上菩薩的寶葫蘆穿在一起,得以渡過弱水問題便不難解釋了。
沙和尚的藝術形象中,原本一直戴骷髏項鍊,只是到了元代,由於宗教觀念的變化,藝術作品中的骷髏才逐漸變成了念珠。 公元七世紀,印度佛教中的密宗還不正宗。後來密宗的勢力很快發展,並迅速傳到我國。唐玄宗開元年間,「三大士」(善無畏、金剛智、不空)先後翻譯密宗經典,並在各地建曼荼羅壇場。《西遊中》中沙和尚的藝術原型——密宗護法神深沙神信仰,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興起的。 據佛典記載,深沙與俘丘本是兩個惡鬼的名字,到唐朝時合而為一,成為佛教密宗的護法神了。
到了元代初期,隨著統治者對密宗的信奉,一種戴骷髏頭表演的十六天魔舞也在宮廷中演出,但很快被禁止。據《元史·順帝紀》記載,到至正十四年(1354年),十六天魔舞仍在宮廷中演出,但四天王與骷髏頭裝飾都沒有了,表演者變成了十六名妙齡宮女。元蒙統治者尚且對骷髏裝飾感覺不舒服,到了明代,漢人更加不可能讓一個僧人,始終掛著令人恐怖的死人頭骨裝飾品。在許多人看來,沙和尚脖子上應當換成念珠才更符合他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