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貫徹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和雲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中發〔2018〕17號)和《中共雲南省委、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雲發〔2018〕16號)的要求,結合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
黨的十八大,把生態文明建設提升到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五位一體」的戰略高度,明確提出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努力建設美麗中國,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黨的十八大以來的五年,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之所以力度最大、舉措最實、推進最快、成效最好,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得益於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指引。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習近平總書記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戰略高度,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重要內容,全面回答了「為什麼要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什麼樣的生態文明、怎樣建設生態文明」這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全局中的重大問題。當前,生態文明建設正處於壓力疊加、負重前行的關鍵期,已進入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的攻堅期,也到了有條件有能力解決生態環境突出問題的窗口期。必須加大力度、加快治理、加緊攻堅,打好標誌性的重大戰役,為人民群眾創造良好生產生活環境。
認真貫徹落實「生態興則文明興、生態衰則文明衰的深邃歷史觀」。建設生態文明是關係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根本大計,功在當代、利在千秋,關係人民福祉,關乎民族未來。
認真貫徹落實「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科學自然觀」。保護自然就是保護人類,建設生態文明就是造福人類。必須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像保護眼睛一樣保護生態環境,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現代化建設新格局,還自然以寧靜、和諧、美麗。
認真貫徹落實「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綠色發展觀」。綠水青山既是自然財富、生態財富,又是社會財富、經濟財富。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必須堅持和貫徹新發展理念,平衡和處理好發展與保護的關係,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永續發展之路。
認真貫徹落實「良好生態環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基本民生觀」。生態環境是關係民生的重大社會問題,生態文明建設與每個人息息相關。環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麗,藍天也是幸福。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生態惠民、生態利民、生態為民,重點解決影響群眾健康和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
認真貫徹落實「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體的整體系統觀」。生態環境是統一的有機整體。必須按照系統工程的思路,堅持算大帳、算長遠帳、算整體帳、算綜合帳,構建生態環境治理體系,著力擴大環境容量和生態空間,全方位、全地域、全過程開展生態環境保護。
認真貫徹落實「用最嚴格制度保護生態環境的嚴密法治觀」。保護生態環境必須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必須構建產權清晰、多元參與、激勵與約束並重、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讓制度成為剛性的約束和不可觸碰的高壓線。
認真貫徹落實「全社會共同建設美麗中國的全民行動觀」。美麗中國是人民群眾共同參與共同建設共同享有的事業。必須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牢固樹立生態文明價值觀念和行為準則,使建設美麗中國成為廣大市民的自覺行動。
認真貫徹落實「共謀全球生態文明建設之路的共贏全球觀」。生態文明建設是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重要內容。必須同舟共濟、共同努力,構築尊崇自然,綠色發展的生態體系,推動全球生態環境治理,建設清潔美麗世界。
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是推進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科學指南、行動綱領,必須用於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廣大幹部要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樹立正確政績觀,將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對雲南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作為推進昆明可持續發展、綠色發展的根本遵循,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部署,加快構建生態文明體系、全面推動綠色發展、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有效防範生態環境風險,提高環境治理水平,讓良好生態環境成為市民幸福生活的增長點,成為昆明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支撐點,把昆明打造成為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示範城市、美麗中國典範城市和區域性國際中心城市。
二、 深刻認識昆明市生態環境保護面臨的形勢
市委、市政府始終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作為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重大政治任務、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發展問題來抓,作為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重要內容來抓,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生態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不斷完善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制度體系,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加快推進資源節約和利用方式轉變,深入實施大氣、水、土壤汙染防治行動計劃,不斷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力度,生態環境質量得到有效改善,綠色發展水平逐步提高,以滇池為重點的生態治理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美麗昆明建設邁出了堅實步伐。
目前,我市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仍然面臨不少困難和挑戰,短板依舊明顯,生態環境質量與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及廣大人民群眾的期盼還有一定差距。一些地區和部門對生態環境保護認識不到位,責任落實不到位;經濟社會發展同生態環境保護矛盾仍然突出,資源環境約束趨緊,局部區域資源環境承載力已達到或超過上限;城鄉區域統籌不夠,新老環境問題交織,區域性、布局性、結構性環境風險凸顯;大氣汙染成因複雜,防治措施落實還不到位;固廢與重金屬處置不規範的現象仍然存在,城市環境管理工作還不完善,局部區域生態脆弱,生態系統恢復重建困難;湖泊河流保護治理、水汙染防治、飲用水源地保護、農村環境治理等難度較大,生態破壞、環境違法等問題時有發生。這些問題不切實解決,將成為昆明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瓶頸制約,成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明顯短板。
面對困難和挑戰,全市上下必須應勢而謀、因勢而動、順勢而為,以全面抓好中央和省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為契機,刻不容緩地加大力度、加快治理、加緊攻堅,打好汙染防治大仗、硬仗、苦仗,為全市人民創造良好生產生活環境。
三、 明確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總體目標
到2020年,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生態環境保護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
具體指標:到2020年,全市環境空氣品質穩定達到國家二級標準,不出現重度汙染天氣,昆明主城區空氣品質優良率不低於99%,空氣品質保持全國省會城市前列;全市水環境質量改善取得階段性成效,2020年底,納入國家和省考核的水體斷面中地表水優良水體(地表水Ⅰ—Ⅲ水體)比例達到40%以上,珠江流域和長江流域優良水體比例分別達到100%和31.8%以上,劣V類水體斷面比例下降到4.0%以內,陽宗海水質穩定達Ⅲ類,滇池草海和外海水質均穩定達到Ⅳ類(外海CODcr≤40毫克/升),市、縣兩級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100%達到或優於Ⅲ類水,全面消除黑臭水體,城區河道水質明顯改善;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比2015年分別減少61.66%和32.81%,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5年減少1%,二氧化硫排放量與2015年持平;受汙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74.9%,汙染地塊安全利用率不低於90%;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佔比達到22.19%,森林覆蓋率達50.5%。
到2035年,環境空間管控體系更加完善,區域生態安全格局全面形成,生態服務功能有效提升;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水生態系統功能初步恢復;環境空氣品質繼續保持全國省會城市前列;土壤環境風險得到有效控制,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區域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環境公共服務水平顯著提升,建設成為環境優美、和諧宜居、山水林田湖草一體的美麗春城,爭當全省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
(二)基本原則
加強源頭管控。用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約束空間利用格局和開發強度,從源頭上杜絕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堅定不移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針對不同流域、區域和行業特點,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堅持問題導向,堅持精準治汙,堅持精準發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並不斷取得新成效。
突出改革創新。深化生態環境保護體制機制改革,統籌兼顧、系統謀劃,強化協調、整合力量,嚴格環境標準,完善經濟政策,增強科技支撐和能力保障,提升生態環境治理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
強化依法監管。進一步制定完善生態環境保護法規規章和地方標準,強化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無縫銜接,依法嚴懲重罰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
推動社會共治。積極發揮政府主導作用,推動企業主動承擔環境治理主體責任,動員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整合資源,同心攻堅,形成生態環境保護的強大合力。
四、 全面開展實施十個專項攻堅戰
結合我省「八個標誌性戰役」要求,全面在我市開展實施「十個專項攻堅戰」,集中解決一批突出環境問題,以重點突破帶動整體推進,不斷改善全市生態環境質量。
(一)打好「兩湖兩江」(滇池、陽宗海,金沙江、珠江)流域保護治理及修復專項攻堅戰。一是深化滇池保護治理。繼續把滇池治理作為我市生態文明建設的首要任務,全面落實河(湖)長制,加大力度,多措並舉,綜合施策。強化流域空間管控和生態減負,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嚴禁在生態保護紅線內開展開發建設及經營活動。完善環湖截汙體系,加快雨汙分流改造以及次幹管、支管建設,建立科學運行的管理機制,確保已建設施充分發揮環境效益。全力以赴實施滇池保護治理三年攻堅行動,全面完善精準治汙體系,強化流域精細化管理,採取控制城市面源和雨季合流汙染、治理主要入湖河道及支流溝渠、完善流域截汙治汙系統、優化流域健康水循環、提升溼地生態環境效能等一系列措施,努力實現滇池水質目標與總量削減目標。2018年滇池草海水質達到Ⅳ類,滇池外海全年水質達到V類;2019年滇池草海水質穩定達到Ⅳ類,滇池外海水質穩定達到V類(TP≤0.1毫克/升);2020年滇池草海和外海水質均穩定達到Ⅳ類(外海CODcr≤40毫克/升),滇池藍藻水華程度明顯減輕。二是加大陽宗海保護治理力度。加快「十三五」規劃項目建設進度,加大汙水收集配套管網建設力度,完成環湖截汙管網及汙水處理廠建設並投入運行。採取有效治理措施,進一步消除湖泊砷汙染風險。嚴格執行限養區、禁養區規定,規範畜禽養殖,因地制宜推廣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模式,畜禽糞汙綜合利用率達90%以上。調整農業結構,合理布局水產養殖,推廣節水農業和生態循環農業,發展經果林和林下經濟,實施化肥、農藥零增長行動,推廣測土配方施肥和水肥一體化技術。開展秸稈資源化利用,進一步有效減少農業面源汙染。2018—2020年,陽宗海水質穩定達到Ⅲ類水標準。三是加大金沙江、珠江(昆明段)保護修復力度。重點開展流域生態隱患和環境風險調查評估,劃定高風險區域,從嚴實施生態環境風險防控措施;優化產業布局和規模,嚴禁接納和新建汙染型產業、企業項目;嚴格岸線開發管控,強化自然岸線保護,修復溼地等水生態系統,因地制宜建設人工溼地水質淨化工程;配合開展流域水庫群聯合調度,保障幹流、主要支流和湖泊基本生態用水。實施牛欄江、螳螂川、鳴矣河等水體達標方案,力爭雲南省環境保護廳通報的2018上半年8個不達標斷面今年達標。以「修復生態環境、優化產業結構、提升監管能力」為基本思路,開展金沙江幹流(昆明段)、小江、牛欄江(昆明段)、螳螂川、普渡河流域保護修復工作,到2020年,長江流域國考、省考斷面優良水體比例達31.8%以上。以「以防為主、防治結合、慎重開發、綠色流域建設」為基本思路,開展珠江(昆明段)流域保護修復工作,執行最嚴格的限制性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著重解決好發展與保護的協調問題。到2020年,珠江流域國考、省考斷面優良水體比例達100%。
(二)打好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專項攻堅戰。開展飲用水水源地規範化建設,依法清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違法建築和排汙口,實施水質不達標水源地限期達標治理。開展水源區環境集中整治,2018年底前,全面排查和整治市、縣兩級城市水源保護區內的違法違規問題,全面完成國家相關部委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專項督察反饋的33個問題及昆明市自檢自查發現的37個問題的整改落實。強化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應急監管,建立健全水資源戰略儲備體系,規劃建設城市備用水源。加強水源水、出廠水、管網水、末梢水全過程管理,定期監測、檢測和評估飲用水水源、供水廠出水和用戶水龍頭水質等飲水安全狀況,每季度向社會公開所有縣級城市飲用水水質狀況。到2020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全面達標。同時,加強縣級以下鄉鎮、村莊飲用水水源地保護,開展飲用水水源地規範化建設,做好農村飲用水水質檢測,對水質不達標的水源地實施限期達標治理。到2020年,全面完成鄉鎮及以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及規範化建設,單一水源供水的城鎮完成備用水源或應急水源建設。
(三)打好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專項攻堅戰。採取「控源截汙、內源治理,水質淨化、生態修復,活水循環、清水補給」等措施,開展黑臭水體綜合整治,推進綜合河道治理。全面排查封堵排汙口,完善收集配套管網,控制面源染汙;加快河道沿岸生態修復,實施清水調度回補,加強溼地建設管理,科學實施清淤疏浚,強化兩岸垃圾治理;深入推進河長制,加強巡河管理,確保黑臭水體治理工作全面按期完成。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黑臭水體排查,並按照「一條黑臭水體、一個整治方案」的要求編制整治方案,完成城市建成區入河排汙口清理整治,實現城市建成區水體無漂浮物、河岸無垃圾、無違法排汙口;鞏固海河黑臭水體整治成效,嚴防黑臭水體反彈,加大廣普大溝黑臭水體、大清河疑似黑臭水體整治工作力度,確保年底完成整治工作;2019年底前,分類型分步驟有重點地開展排汙口清理整治工作,全面完成金沙江、南盤江、螳螂川、牛欄江等重要河湖的排汙口清理整治工作;到2020年,全面完成入河排汙口清理整治工作,昆明主城區實現汙水管網全覆蓋、全收集、全處理,安寧市汙水處理率達到95%,縣城汙水處理率達到85%,全面消除黑臭水體,實現長治久清。
(四)打好農業農村面源汙染治理及重點流域規模化畜禽養殖整治專項攻堅戰。一是以建設美麗宜居村莊為導向,持續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行動,將農村水環境治理納入河(湖)長制管理。2018年底,鄉鎮鎮區生活垃圾實現全收集全處理。到2020年,鄉鎮鎮區生活汙水處理設施基本實現全覆蓋,建制村生活汙水處理設施覆蓋率達90%,村莊生活垃圾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基本完成農村戶廁無害化建設改造,生活汙水亂排亂放得到管控。農村人居環境明顯改善,村莊環境基本乾淨整潔有序,管護長效機制初步建立。二是防治畜禽養殖汙染,落實和鞏固滇池流域、陽宗海流域、牛欄江流域和集中式飲用水源地規模化禁養工作。2019年底,完成滇池和陽宗海二級保護區內規模化畜禽養殖關閉或搬遷工作。在非禁養、限養區內推行標準化規模養殖,推廣畜禽糞便汙水綜合利用技術模式。推進生態健康養殖,加強水產健康養殖示範場建設,從嚴控制網箱養殖。到2020年底,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廢棄物綜合利用率達到75%以上,規模養殖場糞便處理設施裝置配套率達到95%以上。三是著力控制農業面源汙染,實施測土配方施肥技術,實現化肥、農藥零增長。調整種植業結構與布局,大力發展節水農業。四是加強農業農村環境監管,建立人居環境長效管護機制,強化環境監管執法,嚴厲查處焚燒秸稈、規模化養殖場未落實環保措施等環境違法行為,將農村水環境治理納入河長制管理。到2020年底,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達到90%以上,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覆蓋率達到30%以上,肥料、農藥利用率均達到40%以上,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5%以上,農膜回收率達到80%以上。
(五)打好生態保護修復及自然保護區整治專項攻堅戰。一是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市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建設市級生態保護紅線監測網絡和監管平臺,完善生態紅線管理制度,實現一條紅線管控重要生態空間。二是加強自然保護區管理。編制自然保護區規劃,加強自然保護區管理和建設,完成自然保護區勘界立標,按計劃開展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原著居民搬遷工作。建立自然保護區建設管理長效機制,配備人員,落實建管資金。推進自然保護區探礦權、採礦權退出,有計劃實施退出礦山的生態修復工作,完成雙河磨南德、祿勸雲龍水庫省級自然保護區報批工作。到2020年底,自然保護區面積比2017年增加10萬畝,自然保護區總面積不低於42.7萬畝。三是開展國土綠化行動,強化森林、溼地生態系統建設。加強森林資源的保護,積極推進退耕還林、陡坡地生態治理、鄉土速生林培育等工程,全面停止國有天然林商業性採伐,積極推進生態效益補償,及時對採伐跡地實施更新,重點建設城鎮面山,鐵路、等級公路等重要通道面山,江河兩岸和湖、庫周圍水源涵養區防護林。在保護好現有森林植被的基礎上,通過實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加快營造林步伐,實施退化林修復(含凍害林),提高林分質量。以石林、東川等地為重點,結合生態補償進行封山育林,開展生態嚴重退化地區生態保護。針對滇池面山等石質化地、難造林地、「五採區」及其廢棄地等區域,採取人工輔助方式,加強森林撫育和低效林改造,提高森林生態系統的質量。加強溼地資源保護與恢復,逐步擴大溼地面積,恢復溼地生態結構和功能。加快推進國家溼地公園試點建設,確保國家溼地公園建設目標的實現。建立、完善溼地監測體系和溼地資源資料庫,對溼地資源實行動態管理和監測。2018年底,建立自然保護區建設投入機制。完成自然保護區規劃報批工作。完成滇池流域「五採區」全部修復任務的30%,森林覆蓋率達到49.56%。2020年,完成滇池流域「五採區」修復任務,全市森林覆蓋率達50.5%,溼地總面積不低於6萬公頃。四是加強生態修復與重建。積極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加快環境修復和綠化。全面清理滇池流域二級保護區內「五採區」,加快「五採區」植被修復工作。到2020年,建成區綠地率大於40%,建成區人均公園綠地面積大於13平方米。開展水土流失防治與治理,加大水土保持監測實用技術推廣,加強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建設管理,推進宜林荒山荒地、低質低效林地、坡耕地、拋荒地「四地治理」,基本遏制水土流失發展趨勢。加強石漠化綜合治理,以石林、尋甸、祿勸為重點開展坡改梯、坡面水系和雨水集蓄利用建設,大力開展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推進困難立地生態修復。五是堅決查處生態破壞行為。2018年底前,縣級及以上地方政府全面排查違法違規擠佔生態空間、破壞自然遺蹟等行為,制定治理和修復計劃並向社會公開。開展病危險尾礦庫和「頭頂庫」專項整治。持續開展「綠盾」自然保護區監督檢查專項行動,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限期進行整治修復。
(六)打好固體廢物及重金屬汙染防治專項攻堅戰。一是打好固體廢物汙染防治攻堅戰。深入推進長江經濟帶固體廢物大排查,開展「清廢行動」,全面排查固體廢物非法傾倒和堆存、處置點,全面梳理固體廢物產生源及流向,制定整改方案,按計劃妥善分類處置排查出的固體廢物,重點開展東川區、祿勸縣沿江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場所清理。推動煤矸石、尾礦、磷石膏、冶煉廢渣等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加強對危險廢物的監管,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填報制度,全面實行省內電子轉移聯單。逐步建立信息化監管體系,提升危險廢物處理處置能力,啟動全過程監管。嚴厲打擊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非法收集、貯存、轉移、處置利用、傾倒等違法犯罪活動。加強醫療廢物和有毒有害化學品監管。2018年底,主城建成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其他城市(縣城)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5%。2020年底,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督查考核評級為B以上或者企業抽查合格率高於85%;工業固體廢物無害化綜合利用率達到56%以上;其他城市(縣城)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5%以上;城鎮汙水處理廠汙泥處理率達到100%。二是打好重金屬汙染防治攻堅戰。以東川區為重點,加快重金屬汙染防治項目建設進度。建立企事業單位重金屬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全市開展涉鎘等重金屬行業企業排查整治,推動涉重金屬企業實現全面達標排放。2019年底,全部完成東川區重金屬汙染防治項目建設任務。到2020年重點行業的重金屬排放量比2013年削減13%(東川區、安寧市削減15%)。加強涉重企業強制清潔生產審核,加快重金屬汙染治理設施升級改造,保證重金屬汙染物排放穩定達標。以東川區、安寧市為重點,開展重金屬調查與評估、歷史遺留危廢綜合處置。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區等環境敏感區域一律不得新建、改擴建排放重金屬汙染物的項目。在重金屬環境風險突出地區,結合環境功能區劃要求實施區域限批或更加嚴格的項目審批。
(七)打好柴油貨車汙染治理和黃標車淘汰專項攻堅戰。一是嚴格車輛檢審,加強登記和營運管理,落實限行措施和提前淘汰補貼政策,加大執法力度,按時完成黃標車淘汰工作。2018年底前全面淘汰全市轄區內的黃標車。嚴格限行措施,2019年1月1日起,禁止黃標車在全市行政區域道路上行駛。二是嚴格實施國家機動車油耗和排放標準,加強機動車環保信息公開,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不達標車輛違法行為。實施道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第四階段限值。2020年1月1日起,新增機動車實施國Ⅵ排放標準。三是加強柴油貨車監督管理,強化在用車輛排放檢測和維修治理。2019年底前,實時公開柴油貨車排放檢驗情況,建立用車超過20輛的大戶車輛維護、燃料和車用尿素添加使用登記制度。四是嚴格機動車環保管理,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不達標車輛、排放檢驗機構檢測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健全完善實現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I/M制度),加快老舊車輛淘汰和深度治理,推進監控體系建設和運用。到2019年底,維修治理信息實現企業、公安、交通、環保共享。到2020年底,至少建成2個遙感監測點位,完成重型柴油貨車遠程在線監控試點。五是實施提高鐵路貨運量三年行動計劃,推廣高效貨運組織方式,優化運輸車型結構。加強油品質量的監督檢查,徹底清除黑加油站點,全面保障油品質量。2019年1月1日起,全面供應國Ⅵ標準車用汽油和車用柴油;7月1日起,汽柴油銷售前應添加符合環保要求的燃油清淨增效劑。推進油氣回收治理,強化生產銷售和使用環節監管,2019年底,完成油氣回收治理工作。到2020年底,與2017年相比,柴油貨車氮氧化物和顆粒物排放總量下降5%,柴油和車用尿素質量合格率達80%以上,鐵路貨運量增加10%,柴油貨車尾氣監督抽測排放合格率達到80%。違法銷售假劣非標油品現象基本消除。超載超限和排氣口冒黑煙現象基本消除。
(八)打好工業園區汙染治理和主城區工業企業搬遷及磚瓦行業整治專項攻堅戰。一是組織工業園區大排查,重點排查汙水收集處理設施情況、園區規劃落實情況、園區工業企業落實環保措施情況、入園企業符合園區產業定位情況。2018年底,根據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方案。二是開展工業園區「散亂汙」企業綜合整治,分類實施關停取締、整合搬遷、提升改造等措施,督促工業園區工業企業改進生產工藝,完善環保措施,淘汰落後產能,實施清潔生產,做到達標排放。2020年底,完成工業園區有色、化工、電鍍、造紙、印染、農副產品等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改造。三是加強園區汙水處理設施及其配套管網建設,加強運營管理,實現園區工業、生活汙水全收集、全處理。四是嚴把企業入園關,不符合園區規劃、產業定位、排放要求的企業不得進入園區。五是加強園區管理,嚴格環境執法,依法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六是對全市磚瓦行業進行清理整治,淘汰不符合產業政策的磚瓦企業。加強監管,督促符合產業政策的磚瓦企業落實環保措施,2018年底,完成滇池流域二級保護區內磚瓦企業關停取締工作和全市範圍內不符合產業政策的磚瓦企業關停取締工作。2019年底,完成符合產業政策的磚瓦企業綜合整治,達標排放。七是制定主城工業企業搬遷計劃,按要求實施搬遷工作。
(九)打好城市揚塵綜合治理專項攻堅戰。強化施工揚塵監管,嚴格執行《建築工地揚塵汙染防治細化規定》,落實「八個必須」和「六個百分百」,建立建築及拆遷工地揚塵管理制度,推進綠色施工。所有建築施工單位要完成可吸入顆粒物(PM10)監測裝置和視頻監控系統的安裝,並與住建部門監控聯網平臺聯網,實現實時監控。加強道路揚塵汙染防治,加強城市道路衝洗、保潔頻率和機械化吸塵頻率,到2020年,實現主城建成區重點道路機掃率達90%以上;加強車輛密閉運輸監督管理,推廣使用新型智能渣土車。加強堆場揚塵綜合治理,貯存和堆放易產生揚塵物料的場所,應當建設封閉設施、噴淋設施;不能密閉的,應當設置不低於堆放物高度的嚴密圍擋,並採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汙染。2018年底,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平均值比2017年下降3%。2019年底,PM10年平均值比2017年下降5%。2020年底,PM10年平均值比2017年下降7%。
(十)打好油煙和噪聲汙染整治專項攻堅戰。一是強化源頭管理,對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昆明市餐飲業環境汙染防治管理辦法》(市政府46號令)規定的餐飲業企業,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以相應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二是加強對餐飲店、燒烤攤點監督管理,嚴查佔道經營、無證經營、環保措施不落實等違法行為,降低油煙汙染。三是加強娛樂場所、商場、交通、施工工地等管理,落實隔音降噪措施,降低噪聲擾民。2019年6月底前,完成《昆明市聲環境功能區劃(2019—2029)》編制工作。2020年底,全市油煙汙染、噪聲擾民問題得到明顯改善。四是在禁燃區範圍內禁止使用燃煤等高汙染燃料,按要求淘汰燃煤鍋爐。2018年底,全面淘汰昆明市禁燃區內1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2020年底,淘汰全市建成區所有燃煤鍋爐。
五、 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
突出大氣、土壤綜合治理,以重點區域、重點領域抓手,持續開展大氣汙染和土壤汙染物防治行動,全面促進空氣品質和土壤環境質量提升,持續改善生態質量和促進生態系統良性循環。
(一)加強工業企業大氣汙染綜合治理。開展「散亂汙」及集群企業綜合整治。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理,加快火電行業的脫硫、脫硝技術改造。實施工業汙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全面實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改造。到2020年,完成火電企業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任務。持續深化工業二氧化硫汙染治理,重點工業企業脫硫設施應穩定運行且脫硫效率達到90%以上,具備條件的,可採用天然氣、燃油等清潔燃料替代方式實現二氧化硫減排。全面開展工業氮氧化物汙染治理,推進火力發電行業現有脫硝技術的改造升級,全面實施火電廠脫硝工程,火電機組脫硝設施脫硝效率達到80%以上。強化工業煙(粉)塵治理,大力削減顆粒物排放,加強現有重點工業企業煙(粉)塵治理力度,對燃煤鍋爐、工業窯爐、水泥粉磨的除塵設施進行升級改造,進一步提高收塵效率。完善揮發性有機物汙染防治體系,大力推進石化、工業塗裝、汽車維修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嚴格執行有機溶劑產品有害物質限量標準。
(二)大力推進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建立能源消費總量監測體系和預測預警機制,到2020年,煤品能源在能源消費結構中所佔比重下降到40%以下。嚴格落實《昆明市高汙染燃料禁燃區管理規定》,開展高汙染燃料禁燃、禁售工作。逐步提高工業園區與工業集中區集中供熱效率,實施熱電聯產或集中供熱改造,淘汰分散工業燃煤小鍋爐,加快完成燃煤鍋爐綜合整治。到2018年底,昆明市禁燃區內全面淘汰1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到2020年,全市建成區淘汰所有燃煤鍋爐,落實鍋爐定期檢驗制度,加強鍋爐能效測試,提高煤的利用率和效率,降低燃煤汙染物的排放。提高煤炭洗選比例,大力發展潔淨煤技術,實現煤炭高效潔淨燃燒。全面推進城鄉「煤改氣」「煤改電」工程建設,加快農村「以電代柴」「以氣代柴」改造。加大清潔能源開發利用水平,統籌協調中小水電發展,規範有序發展風電,穩步推進太陽能發電,積極開發生物質能,鼓勵支持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加快建設和完善天然氣管網及配套設施,不斷擴大天然氣利用規模。
(三)深化大氣面源汙染管理工作。加強生物質燃燒監管和治理,禁止農作物秸稈、城市清掃廢物、園林廢物、建築廢棄物等生物質的露天焚燒行為,全面推進綜合利用。強化種植過程汙染排放控制,科學合理施用化肥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使用農藥,減少氨、揮發性有機物等大氣汙染物的排放。推進養殖業廢氣治理,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應當及時對汙水、畜禽糞便和屍體等進行收集、貯存、清運和無害化處理,防止排放惡臭氣體;鼓勵和支持利用畜禽養殖廢棄物製取沼氣、沼氣發電等資源化利用方式。
(四)健全空氣品質預報預警聯動工作機制。以重汙染天氣預警和空氣品質預報為重點,每季度對主城六區和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園區環境空氣品質進行通報,根據通報結果,對空氣品質改善進度緩慢的,甚至大氣汙染物濃度不降反升的縣(市)區、開發(度假)園區,及時提醒並指導其採取措施。環保部門與氣象部門進一步完善合作機制,實時共享空氣品質自動監測數據和氣象數據,加強信息共享共用。統一預警分級標準、信息發布、應急響應,提前採取應急減排措施,實施區域應急聯動。完善應急預案,明確政府、部門及企業的應急責任,科學確定汙染期間管控措施。推進汙染天氣監測預警體系建設,進一步提升空氣品質預報能力。實施大氣汙染聯防聯控,以昆明主城為重點,強化主城及周邊縣(市)區、開發(度假)園區大氣汙染防治聯防聯控協作機制,突出加強多汙染源綜合防控,開展多汙染物排放的協同控制。
(五)強化土壤汙染管控和修復。一是開展土壤汙染狀況詳查。2018年完成全市農用地土壤汙染狀況詳查,到2020年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汙染狀況調查。二是全面推進農用地土壤汙染綜合防控,實行農用地分類管理,嚴格保護未汙染或輕微汙染耕地,安全利用輕度和中度汙染耕地,嚴格管控重度汙染耕地。到2020年,完成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建立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分類清單,完成省下達的受汙染耕地安全利用、受汙染耕地治理與修復、重度汙染耕地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等3項面積指標任務。三是嚴格管控和防範建設用地土壤汙染。建立疑似汙染地塊名單和汙染地塊名錄並動態更新。建立汙染地塊聯動監管機制,將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要求納入用地規劃和供地管理,嚴格建設用地準入,強化暫不開發汙染地塊的風險管控。四是有序開展治理與修復技術應用試點。開展汙染地塊類和農用地類土壤汙染治理與修復技術應用試點。
(六)加快推進垃圾分類處理。到2020年底,全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理處置系統,因地制宜推進垃圾資源化利用,基本完成全市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規範垃圾收集、運輸過程,建成區全面實行密閉化收運,並逐步向農村推廣。按照「戶分類、組保潔、村收集、鄉(鎮、街道)運輸、縣(市、區)處理」「組收集、村(鎮)轉運、鎮(片區)處理」「源頭減量、就地就近處理」等多種模式,建立健全符合農村實際、方式多樣的垃圾收運處置體系。推進農村垃圾分類、資源化利用和處理處置。推進垃圾資源化利用,大力發展垃圾焚燒發電。加強垃圾滲濾液的處理,防止汙染地下和地表水。2018年底,主城建成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其他城市(縣城)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5%。到2020年,其他城市(縣城)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5%以上。
(七)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建立健全生物多樣性保護法規體系、管理機制,成立保護領導小組和專家委員會,建立生物多樣性保護長效機制。優先保護轎子山自然保護區、尋甸黑頸鶴自然保護區的野生動物棲息地。到2020年,國家、省重點保護物種受保護程度達到85%以上。對重要有害生物和外來入侵物種的分布狀況開展系統調查、監測和預警研究。
(八)深入推進生態創建。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創建,到2020年,省級生態文明縣(市)區創建比例達到70%以上,省級生態文明鄉鎮(街道)創建比例達到80%以上,繼續爭創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
六、 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堅持節約優先,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大力發展節能環保產業,培育壯大新興產業,推動傳統產業智能化、清潔化改造,全面節約能源資源,引導全社會踐行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一)加大生態空間管控,促進產業綠色轉型升級。針對重點區域、重點流域、重點行業,聯動實施戰略環評和規劃環評。禁止在滇池流域和陽宗海流域、牛欄江補水區、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等敏感區域新上化工、印染等高風險項目。對工業集聚區進行汙染集中整治,限期完成達標改造。加快城市建成區、重點流域的冶金、化工等重汙染企業和危險化學品企業搬遷改造,2018年底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要制定專項方案並向社會公開。
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按照「一產做特、二產做大、三產做強」的總體要求,以現代服務業為主導,不斷提升化工(含石化)、冶金(含有色、黑色)、非煙輕工、菸草及配套產業等傳統優勢產業,重點培育先進裝備製造業、生物醫藥、新材料、電子信息製造業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推動產業結構由中低端向中高端邁進,打造昆明經濟升級版,培育具有昆明特色的現代產業體系。繼續化解過剩產能,嚴禁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行業新增產能,加大鋼鐵等重點行業落後產能淘汰力度,對確有必要新建的必須實施等量或減量置換。
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強化產品全生命周期綠色管理。發展節能和環境服務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節水管理,引導第三方提供環境汙染治理的專業化、市場化服務,加快發展生態環境修復、環境風險與損害評價、排汙權交易、綠色認證、環境汙染責任保險等新興環保服務業。在能源、冶金、建材、有色、化工、電鍍、造紙、印染、農副食品加工等行業,全面推進清潔生產。
(二)嚴格資源利用管理,全面節約能源資源。一是推進工業節能,全面加強技術節能,不斷提高工業領域能源利用效率,加強重點耗能企業監督管理。二是大力發展綠色建築,到2020年,全市建築業綠色建築佔新建建築的50%以上。三是推進交通節能,積極推廣新能源與節能汽車,到2020年,建成區公交車80%更換為新能源汽車,建成100個以上汽車充電站及4000個以上分散式公共充電樁。四是深入推進節水型社會和節水型城市建設,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取用水總量控制指標體系,到2020年,全市用水總量控制在33.88億立方米以內。加快水價改革,進一步完善居民階梯水價制度,全面實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額、超計劃累進加價制度;提高工業、城鎮、農業節水效率,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40立方米以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用水重複利用率力爭達95%,全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力爭控制在10%以內,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係數達到0.56以上。五是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嚴格落實耕地佔補平衡制度,依法加強基本農田保護,全市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保持在474萬畝以上。六是提高建設用地集約利用水平,至2020年末,單位地區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較2015年末下降20%。七是建立健全覆蓋勘探開發、選礦冶煉、廢棄尾礦利用全過程的激勵約束機制,提高開採回採率、選礦回收率、綜合利用率,提高礦產資源利用水平。
(三)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引導公眾綠色生活。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對奢侈浪費和不合理消費。開展創建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醫院、綠色社區、綠色商場、綠色飯店等行動。推行綠色消費,推廣環境標誌產品、有機產品等綠色產品。提倡綠色居住,節約用水用電。大力發展公共運輸,鼓勵自行車、步行等綠色出行。到2020年,在全市範圍內建成20個低碳社區,積極申報國家、省低碳示範社區。
七、 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保護治理體系
深化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改革,完善生態環境管理制度,加快構建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健全保障舉措,增強系統性和完整性,大幅提升治理能力。
(一)提升生態環境監管水平。整合分散的生態環境保護職責,強化生態保護修復和汙染防治統一監管,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領導和管理體制、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體系、政府企業公眾共治體系。結合省以下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充實市、縣(市)區和開發(度假)園區、鄉鎮(街道)三級環境監察力量,加強基層環保執法力量,推動執法重心下移。在環境監管任務重、環境安全風險壓力大的區域和有條件的鄉鎮(街道)設立環保所,明確機構編制和職數,進一步加強鄉鎮環境保護工作。健全區域流域生態環境管理體制,推進跨行政區域環保機構試點。建立健全鄉鎮(街道)、開發區、工業園區生態環境保護機構和農村環境治理體制。加快建設和完善環境監測體系,建立汙染源監督性監測和自動在線監測相結合的環境監測體系,建成全天候、多區域、多門類、多層次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實現生態環境質量預報預警。推動建立健全網格化監管機制,按照《昆明市環境監管網格化實施方案》,落實和細化市、縣(市)區和開發(度假)園區、鄉鎮(街道)三級網格化管理體系。加快推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環境監管領域的信息化建設。
加強生態環境質量管理,縣(市)區、開發(度假)園區生態環境質量達標的要保持穩定並持續改善,不達標的要於2018年底前制定實施限期達標規劃,報送市政府備案並向社會公開。加快推行排汙許可制度,按國家、省統一部署,分行業、地區、時限核發排汙許可證,實現「一證式」管理,逐步建立排汙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健全環保信用評價、信息強制性披露、嚴懲重罰等制度。將企業環境信用信息納入全市、全省、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依法向社會公示。監督上市公司、發債企業等市場主體全面、及時、準確地披露環境信息。強化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完善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強化對核安全工作的統籌。
(二)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經濟政策體系。建立常態化、穩定的市級財政資金投入機制,逐步加大投入力度,資金投入向汙染防治攻堅戰傾斜,堅持投入同攻堅任務相匹配。把環境保護投入作為公共財政支出的重點,逐年增加環境監管能力建設財政預算資金投入,切實加強環境保護能力建設和監管運行保障,統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機構的著裝、統一標識、統一證件、統一保障執法用車和裝備,並落實保障經費。鼓勵和支持民間資本、外來資本和社會各類資金投入環境保護領域,形成環境保護投資主體多元化。積極爭取中央和省級政策、財政資金支持。建立健全責權利統一的生態補償制度,逐步建立生態補償的市場化、多元化機制。在滇池流域35條主要入湖河道、支流溝渠全面推行生態補償工作的基礎上,逐步在牛欄江、小江、螳螂川、普渡河流域實施生態補償,建立健全飲用水水源地生態補償體系。完善助力綠色產業發展的價格、投資等政策,落實有利於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的價格政策以及「散亂汙」企業綜合治理激勵政策。大力發展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等金融產品。落實有利於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的價格政策,落實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推動環境汙染責任保險發展,在環境高風險領域建立環境汙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採用直接投資、投資補助、運營補貼等方式,規範支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對政府實施的環境績效合同服務項目,公共財政支付水平同治理績效掛鈎。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實施生態環境治理和保護。
(三)完善生態環境保護法治建設。依靠法治保護生態環境,增強全社會生態環境保護法治意識。加快修改完善和配套土壤汙染防治、固體廢物汙染防治、滇池治理和重點流域水汙染防治、國家公園、溼地、生態環境監測、排汙許可、資源綜合利用、空間規劃、碳排放權交易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制度。建立健全環保執法規範化、效能化長效機制。持續保持環境執法工作的高壓態勢,強化環保與司法聯動,完善環保公益訴訟、公眾參與、有獎舉報、環保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機制,加大環境汙染違法案件的處置力度。
(四)強化生態環境保護能力保障體系。強化科技支撐,重點開展湖泊富營養化治理、水環境治理改善、大氣汙染防治、土壤修復、重金屬汙染防治、農業農村面源汙染防治、脆弱性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等領域科技攻關,加快成果轉化與應用,推廣先進適用技術。2019年底前,完成昆明市第二次汙染源普查。加快推進生態環境大數據平臺建設和應用,建立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長效機制。健全環境應急協調聯動機制,建設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庫,企業環境應急裝備和儲備物資應納入儲備體系。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人才隊伍建設,制定並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人才發展中長期規劃,建設規範化、標準化、專業化的生態環境保護人才隊伍,打造政治強、本領高、作風硬、敢擔當,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鬥、特別能奉獻的生態環境保護鐵軍。按市和市級以下不同層級工作職責配備相應工作力量,重點加強市、縣兩級行政監管、執法、督察工作力量,保障履職需要,確保同生態環境保護任務相匹配。主動服務和融入綠色「一帶一路」建設和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建設,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國際技術交流合作。
(五)構建生態環境保護社會行動體系。加強生態文化建設,把生態環境保護納入全市國民教育體系和黨政領導幹部培訓體系,推進全市生態環境教育設施和場所建設。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帶頭使用節能環保產品,推行綠色辦公,創建節約型機關。健全生態環境新聞發布機制,充分利用各類媒體,曝光突出環境問題,報導整改進展情況。建立政府、企業環境社會風險預防與化解機制。完善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加強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公開,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項目及時主動公開。2020年底前,符合條件的環保設施和城市汙水、垃圾處理設施向社會開放,接受公眾參觀。強化排汙者主體責任,企業應嚴格守法,規範自身環境行為,落實資金投入、物資保障、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應急處置主體責任。實施工業汙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2018年底前,重點排汙單位全部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設備並同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聯網,依法公開排汙信息。到2020年,實現長江經濟帶入河排汙口監測全覆蓋。推動環保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隊伍規範健康發展,引導環保社會組織依法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公益訴訟等活動。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對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有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完善公眾監督、舉報反饋機制,發揮好「12369」平臺作用,完善市、縣兩級信訪投訴舉報平臺,進一步暢通信訪舉報渠道。
八、 全面加強黨對生態環境保護的領導
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是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決策,全市上下要強化對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總體設計和組織領導,統籌協調和處理好重大問題,堅決貫徹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
(一)落實黨政主體責任,強化考核問責。嚴格落實《昆明市和雲南滇中新區各級黨委(黨工委)、政府(管委會)及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試行)》,堅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度,建立健全市、縣兩級黨政領導解決突出環境問題的包保責任制。制定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園區、相關市級部門汙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實施細則,加大考核結果運用力度,將考核結果作為各級黨委、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建立常態化的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制度,促進領導幹部切實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環境保護責任。
建立健全領導幹部違法違規幹預環境監測和執法活動、插手具體環境保護案件查處的責任追究制度。對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不堅決不徹底,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執行不到位,汙染防治攻堅任務完成嚴重滯後,區域生態環境問題突出的縣(市)區、開發(度假)園區以及負有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的市級相關部門,約談其主要負責人,同時責成其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檢查。對不顧生態環境盲目決策、違法違規審批開發利用規劃和建設項目的,對造成生態環境質量惡化、生態嚴重破壞的,對生態環境事件多發高發、應對不力、群眾反映強烈的,對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沒有落實、推諉扯皮、沒有完成工作任務的,依紀依法嚴格問責、終身追責。
(二)建立健全環境保護督察長效機制。設立市級環境保護督察機構,建立督察制度,制定督察工作規定,協調配合中央和省開展對我市的環境保護督察工作,督促抓好中央和省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組織實施對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園區及市級有關部門的環境保護督察。將環境保護督察交辦案件辦理機制引入到日常環境問題投訴辦理工作中,建立健全同步交辦查辦、同步調查處置、同步督導檢查、同步信息公開「四個同步」機制;建立健全環境保護督查、交辦、巡查、約談、專項督察機制;建立健全突出環境問題整改掛牌督辦機制,推動環境保護督察向縱深發展。
(三)健全汙染防治工作機制,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成立昆明市環境汙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市委常委、有關副市長和市政府秘書長任副組長,統一領導和統籌推進全市環境汙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環境保護局,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針對突出環境問題和重點工作任務,打好「十大專項攻堅戰」,成立相應的專項攻堅戰工作小組,按照「一個攻堅戰、一套作戰方案」的要求,由各市級責任領導組織市級相關部門研究制定專項攻堅戰作戰方案,細化目標任務,明確措施要求,定期研究、調度和推進專項攻堅戰。
讓我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及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贏汙染防治攻堅戰,努力爭當全省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以實際行動為建設「美麗中國」和「把雲南建設成為中國最美麗省份」貢獻昆明力量。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