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這神聖而莊嚴的法庭上,面對不可侵犯的法律,我對自己所犯的罪深感懺悔……」11月17日,桐梓縣人民法院巡迴法庭走進桐梓坡渡鎮坡渡中學,在學校操場公開審理了一起毒品案件,被告人陳某某當著數百名學校師生、周邊村民作出懺悔。
桐梓縣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20年7月18日,被告人陳某某購買毒品後,於7月20日被公安民警在海校街道茶廠家屬院附近抓獲,公安民警當場從陳某某褲包內查獲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嫌疑物1包,甲基苯丙胺片劑(俗稱「麻古」)嫌疑物1包,經稱量共計26.27克,經遵義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檢驗,從陳某某處查獲的2包毒品嫌疑物中均檢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另查明,被告人陳某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曾於2017年11月7日被桐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五千元。因吸食毒品於2009年2月3日,被杭州市公安局江幹區分局處以行政拘留五日,同日被決定社區戒毒三年。桐梓縣人民法院審理後,綜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和情節,當庭作出如下判決:被告人陳某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對扣押在案的26.27克毒品,依法予以沒收、銷毀。
巡迴審判結束後,桐梓縣人民法院向在場旁聽的師生、村民上了一堂生動的法治講座從毒品犯罪的種類、毒品犯罪的量刑,毒品犯罪的成因及毒品犯罪的危害等,結合剛宣判的真實案例進行了深入淺出地講解,以案釋法,以法說理,教育引導群眾特別是青少年學生要堅決做到自覺遠離毒品,自覺抵製毒品,切實加強自我防範,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李吉星 貴州日報天眼新聞記者 姚強
編輯 章虹
編審 閔捷 廖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