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證券時報作者:劉敬元
「近年保險公司評級的增加,應該講有兩個裡程碑。」貝氏評級(A.M. Best)東亞區市場拓展總監範曉文近日接受證券時報記者專訪時介紹,目前國內保險公司國際信用評級覆蓋率達30%,險企對信用評級的需求升溫。
險企評級覆蓋率30%
範曉文介紹,總體上,國內的保險評級發展很快,目前獲得國際評級的保險公司已達55家,位列亞洲及太平洋地區首位;有國際評級並且公開發布的保險公司佔比已達30%,主要增長出現在2016年以後,這一數字這兩年還在增長。
這一比例在國際市場也算是不低的。國際成熟保險市場中,美國大約在70%-80%。在市場上,保險公司發布信用評級,有利於市場和客戶了解其財務實力和償付能力,也有利於去進一步做業務。
範曉文認為,近年的兩個事件,對國內保險公司國際評級積極性有直接助推,堪稱「兩大裡程碑」。
其中之一是2016年實施「三支柱」框架的「償二代」。在定量監管、定性監管要求外,注重三支柱市場約束機制,藉助評級機構等市場相關力量的約束力,加強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監管,其17個監管規則中有專門針對保險公司信用評級作出的第15號規則。直白地說,如果保險公司進行信用評級並且評級較高,那麼利於展示其財務實力,可以起到釋放資本的作用。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鼓勵保險公司去獲得國際信用評級的作用。
裡程碑之二是2015年3月原中國保監會發布《關於實施再保險登記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對做再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提出具體要求,其中一個要求是信用評級必須達標。
《通知》規定,如果是合約再保險的首席或最大份額接受人,要求至少滿足四大國際評級機構之一的財務實力評級達標:標準普爾評級應不低於A-;貝氏評級應不低於A-;穆迪評級應不低於A3;惠譽評級應不低於A-。合約再保險業務的其他再保險接受人,最新財務實力評級要求稍低,但也有明確要求。
「對於風險管理要求更高的再保險業務,把獲得國際信用評級作為強制要求,納入監管制度中」,範曉文稱,這對促進保險公司參與評級起到了直接作用。
償二代提升風管能力
在上述4家國際評級機構中,與其他3家是綜合性評級機構有所不同,貝氏僅關注保險行業的信用評級,已在保險業評級領域深耕120年,為90多個國家地區約3500家保險企業評級,是保險業市場份額最大的評級機構。在國內,為中再集團及下屬的中再壽險、中再產險、中國大地保險,以及前海再、中遠海運自保、平安健康等提供評級服務。
範曉文表示,評級機構的作用是從獨立第三方立場,提供客觀、專業的評價,評級要能客觀反映主體財務實力,為監管機構、公眾和保險客戶提供參考,降低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對稱性,因而具有一定社會價值。「信用評級並不是塗脂抹粉,但如果保險公司有了好的信用評級,有利於它去拓展業務。」
他表示,中國保險公司在償二代監管下,風險管理能力逐漸增強,因此貝氏長期看好中國市場。「在償付能力方面,如果嚴格按照償二代來執行的話,系統風險就大大降低。」
目前,監管對信用評級的重視還在加強。償二代二期工程中,要求建立包括對會計師事務所、精算諮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信用評級機構等與保險業審慎監管相關的第三方中介機構的考評監督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