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英文Pickup的音譯,指一種「轎車頭貨車尾」的汽車,就像下面這傢伙:
還有這傢伙:
還有這傢伙:
皮卡的「卡」雖然來自譯音,但恰巧與中文卡車的「卡」同音,而且,皮卡顯著的載貨功能又恰巧與卡車相同,因此,在公眾樸素的觀念裡,一直把皮卡作為卡車(或者說貨車)的一種來理解。
同時,我國現行的汽車國家標準和交通管理體系裡,對皮卡也是作為貨車進行分類和管理。
上面這些話看似常(fei)識(hua),其實呢,原本也就是常(fei)識(hua),只是從今年7月以來的幾個月裡,卻被人在不同場合反覆提及。
是什麼原因讓大家開始糾結於一個普通的常識,甚至絮叨一些近似廢話的話呢?
這一切,都源於一出「皮卡非卡」的「大戲」,而且,這齣戲還在繼續。
2017年7月28日,微信公眾號「上海海關易歸類」發布上海歸類分中心文章《HS歸類指引第77期:皮卡車歸類指引》。
文中指出:
皮卡,指使用方便的輕型客貨兩用車。皮卡既可載人又可載貨,既有轎車般的舒適性,又具有卡車的運輸功能。
皮卡最早流行於美國,充斥於老美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農場主運糧運貨,周末度假裝運物資等等。
隨著中國……國內中小城市的物流業加速發展,作為農用車和微型客車、微型卡車的更新替代車型,皮卡的需求日趨增大。「乘客載貨兩相宜」的皮卡產品在二三線中小城市及經濟條件較富裕農村地區獲得的認同度越來越高。
去年(2016年),國家工信部、發改委、公安部聯合發布的2016年第68號通知,河北省、遼寧省、河南省和雲南省在內四省份率先開展放寬皮卡進城限制的試點工作。
《歸類指引》接著指出:皮卡……因其既可載人又可載貨的特點,也給海關歸類帶來了不小的麻煩。
關於皮卡車的歸類依據,該文稱:《稅則注釋》品目8704項下對於貨運機動車輛的結構特徵作出了說明,……主要應以擁有一個通常用於載運貨物的獨立的封閉式或敞開式後部空間或平板為特徵。而對於即可載人又可載貨的車輛,世界海關組織(WCO)曾在第18、19、22次協調製度委員會大會上針對兩款皮卡車型的歸類進行討論,將一款單排座皮卡車歸入8704項下,對於另一款雙排座皮卡車則按照人、貨的載重配比歸入8703項下。
關於皮卡車的歸類標準,該文稱:鑑於皮卡車的結構特點並考慮到上述歸類依據,皮卡車應按下面的原則歸入相應稅號:
-單排座皮卡,因載貨特徵明顯,歸入8704項下。
-雙排座皮卡,兼具載人和載貨兩種用途,應以載貨重量和載客重量的多少來判斷主要用途,載客重量超過載貨重量的,歸入8703,載客重量未超過載貨重量的,歸入8704。
可能還有很多朋友沒看明白這是唱的哪一出,我們把這篇《歸類指引》簡單歸納一下:
1.皮卡車是客貨兩用車。
2.海關注意到了主管部門對皮卡車「貨車」的定性,BUT,按照WCO的討論,在海關眼裡,對雙排座皮卡,當載貨重量≥載客重量時,這輛皮卡車是「貨車」,在《稅則》中歸8704稅號,當載客重量>載貨重量時,這輛皮卡車就不再是「貨車」,而是「客車」(或者稱為「轎車」),在《稅則》中歸8703稅號。
所謂「皮卡非卡」,說的就是這些雖然名叫皮卡,但在海關眼裡搖身一變,歸入8703稅號的 「轎車」。
此文一出,「大戲」開鑼。
首先「炸鍋」的是皮卡車的平行進口商。
為什麼是平行進口商?
是因為這些可能歸入8703的雙排座皮卡在國內大多沒有官方進口,這些車的進口主要是採取平行進口方式。
為什麼「炸鍋」?
是因為在《歸類指引》面世之前,所有的皮卡車,無論單排座還是雙排座,都歸入8704稅號,而如果按照《歸類指引》的說法執行,部分雙排座的皮卡車將歸入8703稅號。稅號的調整帶來的是稅種、稅率的重大變化。
以一輛排氣量5.7升、自重3.1噸、到岸價30萬元人民幣的雙排座皮卡車為例:
原來歸8704,交納關稅、增值稅,綜合稅率46.25%,進口環節稅款合計13.875萬元;
現在歸8703,交納關稅、消費稅、增值稅,綜合稅率143.75%,進口環節稅款合計43.125萬元。
是的,你沒有看錯,稅號一變,同樣還是那輛車,進口時需要交納的稅款多出來29.25萬元,這基本又是一輛車的價格了!
現在相信你已經明白平行進口商「炸鍋」的原因了,僅僅因為一個稅號的變化,平行進口商承擔的稅款是原來的3倍還多。
還不只是稅款的問題,與進口有關的通關單、商檢證、一次性證書以及3C認證等要求,在8703和8704之間均有不同,很多平行進口商在到貨前已經提前辦理的手續都將作廢。
如果你是一家皮卡車的平行進口商,你會不會「炸鍋」?
而且,我們知道,進口環節稅款的增加和手續的繁雜,最終都將體現在消費者的購車款中,那麼,如果你是一位準備購買這種皮卡的消費者,請問,你是什麼感受?
另一方面,我們也聽到了歡迎這個《歸類指引》的聲音。
這種聲音來自國內的皮卡生產廠家,可能也包括已經擁有皮卡車的車主。
為什麼歡迎呢?
前面已經介紹過,在我國現行的汽車國家標準和交通管理體系裡,對皮卡一直是作為貨車進行分類和管理,貨車與轎車在管理中存在著較大的區別,比如:
貨車每年年審,轎車呢?新車6年;
貨車15年強制報廢,轎車呢?沒有要求;
貨車必須在車後貼反光條、在車門噴載客、載重信息等,轎車呢?沒聽說過;
春節、國慶等高速免費,只有7座以下轎車可以享受,貨車呢?沒聽說過。
……
即使是在《歸類指引》中提到的工信部、發改委和公安部3部委關於放寬皮卡進城限制試點、促進皮卡消費的2016年第68號通知裡,對皮卡的定位依然強調是「多用途貨車」:
(這份文件在河北、遼寧、河南、雲南四地試點,後又增加新疆和湖北兩地)
以上貨車與轎車的種種區別待遇,導致被歸入貨車管理的皮卡車在我國一直難以形成氣候,有數據顯示,在我國,皮卡車的銷量僅佔全部汽車銷量的1.1%,而在美國,則佔到13%,且銷量前3全部是皮卡車,排名第1的位置已經被福特的F系列皮卡車霸佔近40年。
因此,也就不難理解為什麼海關一個「皮卡非卡」的《歸類指引》會在國內皮卡生產廠家和車主中大受歡迎了,相關媒體把《歸類指引》與3部委68號通知以及其他一些信息串聯起來,開始歡呼「皮卡車的春天就要來了」。
嗯,好的,我們知道,這裡歡呼的只是「國產」或者「已經進口」的皮卡車。
第三個方面,始作俑者海關繼續「加戲」。
《歸類指引》面世之初,海關肯定沒有意識到這樣一件「小事」將會引發如此激烈的討論,面臨「愛恨」如此強烈的待遇。事實上,在對海關事務最為敏感的關務圈子裡,對這份《歸類指引》確實也沒有給予多少重視,有的只是些戲謔的聲音,比如,以「鹿馬之爭」調侃之,又比如,像下面這位:
為什麼在皮卡圈子裡這麼熱鬧的話題,到了關務這邊就沒那麼熱鬧了呢?
原因很簡單,內行看門道嘛。
涉及到歸類問題,有效力的依據或者載體包括:稅則、稅則注釋、本國子目注釋、歸類裁定、歸類決定,另外,還有海關內部的歸類指導意見。
所以,你看,有沒有《歸類指引》?沒有嘛。說明什麼?《歸類指引》沒有法律效力,管它幹嘛?
就連這份《歸類指引》的出品方「上海海關易歸類」,都沒把它當回事,也不是說單單不把這份當回事,是根本就沒把《歸類指引》這種載體當回事。為什麼這麼說?你看,就在兩年前,同樣是《歸類指引》,同樣關於「貨車」還是「客車」,人家就不是這麼說的:
提WCO了嗎?提「載客重量」和「載貨重量」了嗎?提「單排座」和「雙排座」了嗎?都沒有。
如果出品方真把《歸類指引》當回事,新說法有沒有道理不論,出了新說法至少應該同時把舊說法廢了吧。廢了嗎?還是沒有。
所以,戲謔也好,調侃也罷,蹭蹭熱點無可厚非,真把《歸類指引》當回事就沒必要了。
然而,事態的發展卻有些出乎海關的意料了,無論是質疑還是歡呼的聲音,都已經大到無法簡單地以《歸類指引》沒有效力來回應了,而且,這種回應本身都已經有搪塞之嫌了。
在還沒有釀成更大的問題之前,海關總署為「上海海關易歸類」出品的《歸類指引》作出「背書」,9月30日,海關總署發布2017年第46號公告,公布歸類決定,其中第22項對最具代表性的皮卡車型「福特F-150猛禽」認定歸入8703,自10月1日起執行:
注意,這是一個以「Z」打頭的歸類決定,說明既不是世界海關組織的歸類決定(以「W」打頭),也不是技術委員會商品歸類決定(以「J」打頭),而是海關總署的歸類決定。
戲唱到這裡,就有意思了。
如果說之前的熱鬧多少與大家不清楚海關歸類效力規定有關,海關其實完全有其他方法回應和平息熱議,保持置身超然的話,46號公告一出,則把自己牢牢地拴在了所有爭議的中心。
真是見過喜歡給自己「加戲」的,沒見過這麼喜歡給自己「加戲」的。
第四方面,除了海關之外的部門一致保持沉默。
就在那份「為大戲開鑼」的《歸類指引》中,作者也明確表示,海關是明知某些歸入8703項下載人車輛的皮卡車可能已獲得國家質量認證中心或者公安部認證歸為多用途貨車的,並表示海關要與相關部門協調溝通,但仍要求企業按照海關歸類原則歸類。
這已經很清楚地告訴公眾,海關對貨物的歸類只是在進出口環節起作用,對皮卡車的認定還有海關歸類之外的標準,對皮卡車的管理還有海關之外的部門,而且,各個部門之間的意見存在分歧。
但是,與海關自己「加戲」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與這件事相關的其他部門一致保持沉默,直到本文成文之日,我們沒有看到除海關外的任何其他部門對皮卡車的認定問題發聲。
媒體注意到了這種奇怪的局面,對皮卡車「解禁」的前景表示「還需要時間」。
我們無法得知其他相關部門的真實意見,但是,就目前的形勢來看,海關的意見顯然沒有得到其他部門的呼應,我們甚至懷疑海關所謂的「與相關部門協調溝通」到底進展如何。
我們知道,皮卡歸轎車還是貨車,絕不是海關一個部門「動動筆」就能改變的,諸如年審、報廢等等方面的管理不屬於海關職權範圍,但又與皮卡歸轎車還是貨車密切相關,比如,一個現實的問題,進口時歸入8703按照轎車以車價的143.75%交納了稅款,卻不能適用道路交管部門對於轎車的管理措施的皮卡車,有沒有什麼部門給一個說法呢?
所以,皮卡歸轎車還是貨車是一個牽涉到多個政府部門的問題,當然,也不應當由哪一個部門單獨作出改變。至於其他部門在這件事中為什麼會作出「該配合你演出的我,演視而不見」的反應,原因應該不難推測:原本相安無事,銜接順暢的局面被你單方面打破,為什麼要其他方面跟著你的節奏走?即使要改,是不是應當大家先商量一下,達成統一再一起行動?所以,不好意思,我實在無法配合演出。
現在,這齣「皮卡非卡」的大戲還沒有收場的跡象,戲裡戲外的各個方面還在繼續著自己的表演和觀察。
我們看到了平行進口商的煎熬和國產皮卡廠家的期待,如果說,平行進口商與國產皮卡廠家作為利益相對的兩方,是在任何政策中都會存在的意見相左者,那麼,面對利益相對者以及其他的利益相關者,政策制定者是否在政策出臺前做過評估分析?結論又是什麼?
我們看到了海關的自我「加戲」和其他部門的保持沉默,卻始終沒有看到面對這樣一個牽涉到多個政府部門的問題被嚴肅對待,認真解決。如果把頭埋進沙子,只在自己的語境裡自說自話,或者沉默不語,那麼,由於政策的分歧給老百姓帶來的負擔能否叫醒裝睡的人?
「皮卡非卡」的大戲,讓我們發現那種明知存在分歧,依然自行其是,全然不考慮政策相對人的執法,在如今的環境裡依然存在著,我們希望伴隨著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設,現實中這樣的執法能少些,再少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