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一次獻血終身免費用血
「獻全血、血小板或者造血幹細胞一次以上的獻血者,終身免交臨床用血費用,其配偶和直系親屬臨床用血享受優惠。」記者近日從安徽省合肥市人大常委會召開的頒布實施《合肥市獻血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條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明確保障「一次獻血、終身免費用血」。
合肥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孔向陽介紹說,合肥市無償獻血工作顯著成績,先後6次獲得全國「無償獻血先進城市」稱號,但是近年來合肥人口數量集聚,病人大量增加,醫療臨床用血量逐年上升,獻血、採血不能滿足需求。現行獻血工作體制機制不適應、激勵措施有待加強等問題,需要通過地方立法加以調整和規範。
在反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9月27日,《條例》經安徽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查批准。《條例》共三十二條,內容涵蓋獻血宣傳、組織動員、獻血屋建設、採供血、激勵、應急保障等方面。
獻血屋可以方便群眾就近獻血,在對其設置規劃上,《條例》明確合肥市衛生健康部門會同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制定獻血屋設置規劃,報合肥市人民政府同意後實施。同時對獻血屋數量和技術標準提出具體要求,明確四個城區應當建設兩個以上獻血屋,其他縣(市)和市四大開發區各建設一個以上獻血屋;未經市政府批准,不得拆除、遷移。
為了發動更多的人無償獻血,《條例》提出了多項激勵措施。其中規定,血站可以給獻血者適當補貼。獻全血、血小板或者造血幹細胞一次以上的獻血者,終身免交臨床用血費用,其配偶和直系親屬臨床用血享受優惠。對多次獻血或者榮獲國家獻血榮譽獎勵的人員給予獎勵。
「堅持以精神獎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具體獎勵辦法由市政府制定。」孔向陽說。
《條例》還對「未經批准拆除、遷移獻血屋的」「阻止流動採血車停放、幹擾和妨礙流動採血車正常工作的」「獻血者將本人獻血享受待遇的相關憑證轉借給他人使用的」三種行為設定了行政處罰。同時,對「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中心血站以及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履行職責,玩忽職守的」設定了行政處分,保障《條例》貫徹執行。
「市、縣(市)區人大常委會要認真履行監督職責,把《條例》的實施情況納入執法檢查的重要內容,適時組織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督促《條例》的執行和落實。」孔向陽說。(記者 範天嬌)
(責編:燕文青(實習生)、嶽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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