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深入開展「救在身邊」活動的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徵求社會意見。
意見提出,要在全社會營造「救在身邊——人人學急救、急救為人人」和無償捐獻光榮的良好氛圍,普及紅十字應急救護和造血幹細胞、人體器官捐獻知識,引導有能力的企業和個人開展助醫助困行動,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造血幹細胞捐獻者,終身免交臨床用血費用
實施意見提出,各級紅十字會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和配合,依法落實造血幹細胞捐獻者及其親屬的優惠用血政策。
對於造血幹細胞捐獻者,將有以下福利措施:
1.捐獻者本人終身免交臨床用血費用;其配偶、父母和子女終身按照不超過800毫升的獻血量免交臨床用血費用。
2.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捐獻者,給予一次性人道慰問經費2000-20000元/人。
3.按規定享受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保障等相關政策,在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保障中納入優先保障範圍。
4.給予捐獻者一次性慰問經費2000元,給予上年度捐獻者回訪慰問經費1000元。
5.捐獻者享受「榮獲國家無償獻血奉獻獎獻血者」待遇,憑相關證件可免費遊覽政府投資主辦的公園、旅遊風景區等場所,到非營利性的醫療機構就診免交門診診查費,免費乘坐城市公共運輸工具。
6.捐獻者在參加「最美杭州人」、「五一勞動獎」、「三八紅旗手」、「五四青年獎」、見「義勇為積極分子」等各級各行業活動評選中同等條件時優先考慮。
在交通事故處理過程中
建立「器官捐獻快速通道」
實施意見提出,要切實做好人體器官(角膜、遺體)捐獻的宣傳動員、登記入庫和慰問救助等工作,完善人體器官(角膜、遺體)捐獻者困難家庭人道救助和緬懷紀念等社會褒獎激勵政策,努力擴大人體器官(角膜、遺體)捐獻協調員和志願者隊伍。
對於人體器官(角膜、遺體)捐獻者,將享有以下權利:
1.符合相關條件的困難捐獻者家庭可享受一次性人道慰問經費5000-20000元。
2.捐獻者納入「最美杭州人」等各級各行業「最美人物」活動評選。
3.按照浙江省有關精神,免費享受殯葬基本服務項目,並享受相應補助政策。
4.捐獻者進行醫療救治時發生的醫藥費,捐獻者自負部分,可通過博愛助醫資金給予適當補助。
5.在交通事故處理過程中建立「器官捐獻快速通道」。
6.捐獻者需要公安機關屍檢的,應先捐獻再屍檢。
7.器官捐獻者的直系親屬如需要接受器官移植手術,在排序時將獲得合理的優先權。
8.每年定期對捐獻者家庭進行走訪慰問,定期組織開展緬懷紀念捐獻者活動。
紅十字救護員施救成功的
招考公務員時優先錄取
實施意見還提出,杭州市和各區、縣(市)紅十字會對所有經過應急救護培訓,並考核合格的市民發放《紅十字救護員證》。紅十字救護員工作時應佩戴紅十字救護員相關標識,在參加志願服務活動時可享受《志願者條例》規定的待遇。各級紅十字會應給予救護員一定的物質補貼,並為其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依據《杭州市院前醫療急救管理條例》,鼓勵經過培訓取得合格證書、具備急救專業技能的公民對急、危、重傷病員按照操作規範實施緊急現場救護,其緊急現場救護行為受法律保護,不承擔法律責任。
紅十字救護員實施現場應急救護且施救成功的,視情節給予表彰或獎勵;被確認為見義勇為行為的,根據《杭州市見義勇為基金管理使用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紅十字救護員實施現場應急救護且施救成功的,參加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時,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取。享受人才政策時,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