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上周,石藥師為讀者介紹了孕婦在服用抗過敏藥物時的相關注意事項。本周,石藥師將繼續為您介紹不同類型抗過敏藥物的適應症、副作用,及出現耐藥性等問題時的應對方式。
上周我們已經介紹過,出現過敏症狀時,臨床上往往會選用抗過敏藥物來進行治療。抗過敏藥物主要有抗組胺藥物、過敏反應介質阻滯劑、鈣劑、免疫抑制劑、激素等,此外,一些中藥如柴胡、黃連、甘草等也有一定的抗過敏作用。
幾類抗過敏藥的不良反應
抗組胺藥物是最為常用的抗過敏藥物,適用於Ⅰ型過敏反應,目前已發展到第三代。一代抗組胺藥物有氯苯那敏、賽庚啶、苯海拉明、異丙嗪等。其鎮靜作用與中樞神經不良反應較為明顯,服用後會出現嗜睡、乏力、反應遲鈍等情況。此類藥物還有抗膽鹼作用,前列腺肥大、青光眼、肝腎功能低下者及老年患者應當慎用。二代抗組胺藥物有氯雷他定、西替利嗪、咪唑斯叮、阿斯咪唑、特非那丁等,此類藥物的不良反應相對較小。值得注意的是阿斯咪唑、特非那丁有罕見的嚴重心臟毒性反應,可引起致命性心率失常。三代抗組胺藥物有地氯雷他定、左旋西替利嗪等,不良反應更輕,抗過敏作用更強。
過敏反應介質阻滯劑又稱肥大細胞穩定劑,主要有酮替芬、色甘酸鈉、色羥丙鈉等,常用於過敏性鼻炎、支氣管哮喘、過敏性皮炎等過敏性疾病的治療。此類藥物毒性甚微,較為安全,但起效較慢,一般在連續服藥1~2周後才會生效,故需耐心、規律地服藥,不應隨意間斷。
鈣劑可增加毛細血管的緻密度,降低其通透性,從而減少滲出,很好地緩解過敏症狀。一般用於皮膚瘙癢、溼疹、蕁麻疹等過敏性疾病的治療。常用藥物有乳酸鈣、葡萄糖酸鈣等。
免疫抑制劑可抑制機體異常的免疫反應,目前廣泛應用於頑固性、外源性過敏反應性疾病、器官移植排斥反應和自身免疫性疾病。
激素類藥物具有抗過敏和抗炎作用,可用於過敏反應引起的慢性皮膚炎症、慢性或中度花粉症(特別是有鼻塞者)、中度及慢性哮喘,常用藥物如地塞米松等。
中藥類製劑則是通過穩定肥大細胞和降低毛細血管通透性等作用來達到抗過敏的目的。
為何會「越用藥越過敏」?
對於過敏患者而言,抗過敏藥物可謂「救命稻草」,然而有時卻會出現服用抗過敏藥物後症狀未緩解,反而加重、遷延的情況。患者服用藥物症狀未改善或加重時,不應私自加大劑量、延長療程,而應當及時就醫,以免因過量、長期服藥而出現嚴重的不良反應。
具體來說,導致「越用藥越過敏」情況出現的原因有以下幾種,相應的應對方式也有所不同——
●首先是所選用的抗過敏藥物不恰當。在臨床上,即使患者出現相同的過敏症狀,引起過敏的原因與發病機制仍可能不同,所需藥物也各異,所以應進行個體化給藥。
●第二大原因是患者長期服用抗過敏藥物而導致藥物的敏感性下降,或出現耐藥性。當最初所選的藥物不合適或長期用藥而產生耐藥性時,應更換其他作用機制不同的藥物進行治療。出現嚴重過敏反應或單種抗過敏藥物無法明顯改善症狀時,也可考慮採用聯合用藥的方式,但需要注意的是,聯合用藥並非臨床首選。
●第三個可能的原因是患者自身對所服用的抗過敏藥產生了過敏,從而加重或出現新的過敏症狀。這種情況以氯苯那敏、苯海拉明等一代抗組胺藥物最為常見,嚴重時可能會導致休克。因此,在服用抗過敏藥物後,如出現病情遷延、新的過敏症狀或過敏症狀加重,一定要考慮到抗過敏藥物引發新過敏的可能。
對抗過敏藥物過敏的患者需要立即停藥,在醫生的指導下更換恰當的藥物,最好不要選用化學結構相似或同類型的抗過敏藥物進行治療。
其過敏症狀也可通過不同的治療方式來加以改善。例如,對於確定了過敏原的患者,可以進行標準化脫敏治療,即讓患者不斷地接觸劑量、濃度由低到高的過敏原,並採用適當的給藥途徑如注射、舌下含服、貼劑等反覆接觸以提高患者對於過敏原的耐受性,從而減輕過敏症狀或使過敏不再發生,這種方法多應用於特定過敏原所致的Ⅰ型超敏反應。
總結一下:在過敏發生時,應根據症狀選用合適的抗過敏藥物,有時也可以採用聯合用藥的方法加以治療。在使用抗過敏藥物時,避免長期服用同一種藥物,以免產生耐藥性,一般服用同種藥物不宜超過1個月。在服用抗過敏藥物後,症狀未改善或症狀加重時,不宜自行加大劑量用藥,事實上抗過敏藥物本身可能就具備一定的致敏性,如苯海拉明可致藥疹、潑尼松可致溼疹型皮炎等,此時應停藥並及時就醫,在醫生、藥師的指導下,進行對症治療或更換其他類型的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