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記者 張榆)除房地產公司債外,上交所也將對產能過剩行業公司債實行分類監管。10月28日,財新記者從債券承銷機構處獲悉,上交所下發了一份《關於試行房地產、產能過剩行業公司債券分類監管的函》,明確煤炭及鋼鐵類的過剩企業不得發行公司債類別,並根據綜合指標評價將企業劃分為正常類、關注類及風險類。
今年以來,過剩產能企業已有多起違約產生,比如廣西有色及東北特鋼等都分別宣布進入破產清算和破產重整,市場出清信號明顯。有券商債券人士向財新記者表示,事實上針對產能過剩企業的發債本身要求比較嚴格,但此前交易所沒有具體標準,此次進行了量化及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