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製造了世界上第一輛汽車的卡爾·本茨
1885年春天,剛滿15歲的歐根·本茨開上了父親卡爾·本茨親手設計並製造的三輪汽車。母親貝爾塔此時正好要去遠處的一個城市買東西,便勇敢地登上了汽車,坐在了兒子的身後。
從外表上看,這輛車與轎式馬車沒有什麼區別:典型的馬車車座,裝有一個前輪和兩個後輪,輪上滿是輻條;沒有方向盤,操縱系統使人想到馬車的制動器。所不同的是,這輛車不用馬拉,車座後裝有幾個奇特的金屬容器和齒輪,另外還有一根鏈條。從其中一個容器裡伸出的銷釘與一個車輪固定,再由它驅動另外兩個輪子。這就是當時的那臺發出隆隆噪聲和臭烘烘氣味的發動機了。
第一輛汽車!第一輛不靠外力而靠技術手段實現的自走式「奔馳」汽車!歐根是第一個開上它的司機。要是15歲的歐根現在在德國的公路上無證駕車,遇上警察,肯定會生出麻煩的。「奔馳」汽車的鼻祖卡爾·本茨生於1844年11月25日。從小,他就跟技術結下了不解之緣。1853年,卡爾進人卡爾斯魯厄中學就讀。這是一所自然科學教育質量很高的中學,卡爾極強的求知慾贏得了老師們的喜愛,他經常協助老師做物理和化學實驗,從中學到了許多知識和本領。
在家裡,卡爾的大部分業餘時間都是在他的那間小實驗室裡度過的。儘管家境並不寬裕,疼愛兒子的父母還是於1860年把他送進了卡爾斯魯厄多科技術學校,攻讀學制四年的機器製造專業。在那裡,老師們豐富的理論和實踐知識使卡爾大開眼界,受益良多,這為他日後的創造發明打下了堅實基礎。從多科技術學校畢業後,卡爾·本茨進入卡爾斯魯厄機器廠,當了一名鉗工。在工廠,他又學到了火車製造技術。幾年後,他轉而進入曼海姆機器製造廠,從事車輛設計。
19世紀70世代,本茨辦起了一個擁有鑄鐵和機械加工車間的小工廠。自1877年起,他就著手設計一馬力二衝程燃氣發動機。在他之前,即1804年,一位名叫伊薩克·德裡瓦茨的瑞士人已發明了一種以煤氣為燃料的內燃機。本茨曾將這種內燃機用到自己的汽車上,但這臺發動機不爭氣,每次點火後只能將車推出一米遠就熄火。又過了若干年,到1860年,法國的讓·約瑟夫·勒努瓦製造出一臺照明燃氣發動機,它以木材作燃料,同樣可以推動人力車或獸力車。
1864年,維也納發明家西格弗裡德·馬庫斯(1831—1898)也發明了一種簡單的發動機,這種單缸汽油發動機的油箱內裝有汽化汽油的旋轉毛刷,採用電打火。但這種發動機發動起來很麻煩,每次發動之前都要把車的尾部抬到一定高度,然後猛烈轉動後輪,發動後,再將車尾放回地面。這種車的行駛速度可達每小時6公裡。幾乎在同一個時期,尼古拉·奧託(1832—1891)設計出了一臺內燃機,因為他的機器以液體作燃料,所以汽化器也應運而生。此外,奧託還將幾個汽缸並聯,實現了發動機的勻速運行。不久,奧託在科隆附近的道伊茨建了一個機器製造廠,當時,負責該廠技術工作的是戈特裡普·戴姆勒(1834—1900)。這位不甘寂寞的機械工程師很想改進奧託的發動機,遭到奧託的反對,於是兩人開始了無休止的爭吵。不久,戴姆勒在爭吵聲中憤然離開了奧託的工廠,另立門戶,辦起了自己的企業。他發明出了每分鐘750轉的快速發動機,採用類似火花塞的點火管點燃混合燃氣。1885年,戴姆勒將這種發動機裝到一個形如自行車的雙輪木車上,不想木架車竟行駛了3公裡之遙。這就是最早的摩託車了。
卡爾·本茨的第一臺汽油發動機於1880年投入使用。然而,本茨並沒有因此而止步。不久,他設計出了更新、功率更大的發動機。這種單缸水冷式發動機於1885年裝到了第一臺「奔馳」汽車上,功率為3/4馬力,速度達每分鐘300轉。1886年,該車獲德國汽車生產專利,而後又相繼獲英國、美國和法國專利。專利和演示雖使「奔馳」汽車出了名,但掏錢買車的人卻極少。本茨認為,銷路不暢的原因是這種三輪轎車坐起來不舒服。於是,他決定設計四個輪子的汽車。為解決四輪車的操縱系統問題,1892年至1893年冬天,他申報了一項汽車操縱裝置專利,並製造出了第一輛四輪汽車。此外,他還改進了電打火、發動機功率、汽化器及冷卻系統,並對銷售網作了調整。—系列得力的措施使他的發明獲得了意想不到的成功。儘管本茨與股東之間意見有分歧,公司還是生產出了各種汽車。後來,本茨撤回他自己的股份,與兒子一道辦起了自家的企業。
本茨從未中斷過對技術的追求,儘管年事已高,仍沒有放棄各種新的開發,直到他1929年4月4日逝世。生前,1926年,他的公司與昔日的強勁對手戴姆勒公司合併為戴姆勒一奔馳汽車公司,兩位汽車和發動機製造先驅從此攜起手來。該公司首先將柴油機應用於客用小汽車。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戴姆勒一奔馳發動機廣泛應用於德國的坦克、轟炸機和戰鬥機上。1944年該公司的工廠幾乎全部被盟軍炸毀,不得不與戰後重建。卡爾·本茨和戈特裡普·戴姆勒的共同貢獻是:用自己生產的汽車徵服了整個世界的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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