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中國水業集團(01129-HK)公布,於2019年12月27日交易時段後,該公司、該公司透過中國水業(香港)這一間間接全資附屬公司;間接持有目標公司新中水(南京)再生資源投資有限公司100%股權與投資者深圳前海粵財節能環保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視乎情況而定)訂立投資協議及溢利保證協議。
據此,深圳前海粵財節能環保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將向新中水(南京)再生資源投資投資6000萬元人民幣(相等於約6720萬港元),持3.8462%股權,而作為回報,新中水(南京)再生資源投資之註冊資本將由8288萬美元增加至8619.52萬美元。該公司及中國水業(香港)亦將就截至2019年、2020年2021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提供溢利保證。於完成後,投資者將於新中水(南京)再生資源投資之經擴大股權中擁有3.8462%權益,而新中水(南京)再生資源投資將成為該公司之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
視作出售事項之所得款項將用於補充新中水(南京)再生資源投資之營運資金及有關新中水(南京)再生資源投資日常業務過程之其他開支。
新中水(南京)再生資源投資為一間於中國註冊成立之間接外商獨資企業,其已取得有關中國機關之營業執照,以營運可再生資源業務。新中水(南京)再生資源投資之主要業務包括可再生資源之投資、開發及發電。
隨著進行中之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項目之數目不斷增加,該集團須補充其營運資金,以釋放流動資金用於未來投資,並為本集團之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業務發展提供資金。
深圳前海粵財節能環保投資基金管理為中銀粵財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廣東)有限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而中銀粵財為於2010年9月在廣州成立之中外合資企業股權投資管理之專業化公司。中銀粵財分別由廣東粵財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及中銀集團投資有限公司持有60%及40%權益。
來源: 財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