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這裡是小播讀書,今天我們繼續分享著名哲學家大衛·休謨的哲學思想。前面的內容,我們分享了休謨對「因果關係」必然性的懷疑,我們來簡單回顧一下。
休謨是一個懷疑主義者,他懷疑的是,任何不以直觀和印象為基礎的知識的必然性和確定性。有一個著名的例子,休謨說:一般來說人們都認為,因為太陽曬,所以石頭熱了,太陽曬是石頭熱的原因,我們說這是客觀世界的因果律。但是休謨認為,人們看到了兩個事實,一個是太陽曬,一個是石頭熱,雖然太陽曬在前,石頭熱在後,但是如何確認太陽曬就是石頭熱的原因,我們看到了這兩個事實,但沒有看到因果這樣的概念,也沒有看到客觀世界有因和果。人們通常認為的因果關係只是一系列類似現象的多次重複,多次看到太陽曬在前,石頭熱之後出現,於是就把這在前的現象稱為原因,在後的現象稱為結果。這是這種類似現象反覆出現後大腦中所形成的習慣性聯想,這不是客觀規律,而是心理上的事實。休謨以此推斷:像因果性這樣的被人們稱之為規律的聯繫沒有必然性,只有或然性(偶然性)
那今天,我們就來具體聊聊「或然性」,其實或然性也分為兩種:一種就是機會或然性,一種是原因或然性。我們也可以理解為,結果的不確定性,和原因的不確定性。
前面我們聊到了,因果關係是一種或然性,並沒有必然性,即便是太陽東升西落和人必有一死這樣的觀點,也都是屬於或然性的,但是休謨認為,這肯定會遭到很多人的反駁,因為這些觀點是超越了經驗的,畢竟我們還沒見過不死的人,和太陽不從東方升起的時候。那如何對這種看似「必然」的現象進行懷疑呢?我們來談談人類的推理方式,休謨將人類的推理方式劃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按照知識進行的推理,休謨的「知識「是來源於直觀和經驗的知識,所以用知識進行推理就是,用直觀和觀念進行比較的推理,比如你看到一個蘋果,說這是一個蘋果,用看到蘋果的直觀和你心中蘋果的觀念進行比較。
第二類,是按照證明進行的推理,也可以理解為「演繹推理」,比如數學和幾何學上的證明推理。
第三類,是按照或然推斷進行的推理,也就是基於觀念和觀念的比較,基於因果關係的推理,是含有不確定性的推理,而這種推理,還可以細分為兩類:一種是建立在機會上的,一種是建立在原因上的。如果說因果推理看成是一種概率判斷的話,那麼就分為:機會概率和原因概率兩種。
但這兩個詞的核心其實是「概率」,這兩個詞很好理解,比如我們在拋硬幣,在硬幣下落之前,我們並不知道它是正面還是反面朝上,這個結果是隨機的,或者我們也稱之為「機會隨機」。但是,我們為什麼不知道呢?因為我們不知道導致這個結果的原因。換句話說,休謨認為,一個不知道原因的結果,我們稱之為「機會概率」或者說「隨機概率」。
更進一步,休謨給出了關於機會概率的三種原則。
第一,機會是對已知原因的否定。因為它本身是沒有原因的,比如正面還是反面朝上,這個跟天氣、誰拋、或者在什麼地方拋其實都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
第二,機會具有同等可能性,也就是機會是均等或者中立的。也就是,我們在心中對於各個機會的信念是相同的。比如拋硬幣100次,在101的時候,正反面的機會依然是均等的。
第三,機會中具有潛藏的原因,休謨認為「機會」之所為無法掌握,一部分原因是人類對原因的認識不足,一部分來自於人類不斷變化的「信念」。人類對結果的認識不完全,對「機會」的難以把握,歸根到底都是因為對「原因」的認識不足。這一點其實很重要,有點類似蘇格拉底說「我唯一知道的,就是我一無所知」,其實是對自我認知的一種質疑。
介紹了「機會概率」,接下來,我們聊聊「原因概率」
如果說機會概率是說,一種沒有原因的結果是隨機的,那麼原因概率就是說,我們大概知道原因的範圍,但是具體原因是不確定的。休謨把原因概率分為三類,但是來源都是相通的,都可以歸納為,是觀念與出現觀念之前的印象之間的聯結。
第一類是,逐漸趨向於恆常結合的原因概率,休謨也稱之為「不完全經驗概率」。在這裡原因概率中,當某個印象與該觀念的連接次數越多,我們對這個事件的信念就會與日俱增,原因概率也會增加,比如經常看到太陽從東方升起,那麼我們就會越來越堅信,太陽下一次依然會從東方升起。
第二類是,類比原因概率,這是一種對前後現象對比,而推出原因的一種思維,休謨說,所有根據原因或者結果,而進行推理都建立在兩個條件之上,即任何兩個對象在過去的全部經驗中,都是一直成對出現的(恆常結合的),以及另外一個對象和之前兩個對象的任何一個是類似的關係。這句話不是很好理解,我打一個比方,比如古代有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發現,只要他連續摸三下鼻子,然後天上就會下雨,這種經驗每次都被驗證是靈驗的,所以,他建立了「摸鼻子」和「下雨」這兩個現象之間建立了因果關係,同時他還用「類比原因概率」推測,認為,另外一個和他一樣德高望重的老人,如果連續摸三下鼻子,也會達到同樣的效果。
第三類,非恆常結合的原因概率,又稱之為「相反原因概率」,顧名思義,就是說,這類原因概率中,永遠存在者與已知原因相反的結果,或者說,同樣的原因會產生截然相反的結果,比如小明的媽媽認為,上課認真聽講,就是學習成績好的原因。但是她又發現,小明的同桌,上課並沒有認真聽講,但是學習成績依然很好,或者說,小明即便是上課非常認真聽講了,但是學習成績依然不好。有時候,原因不變,結果卻截然相反,而有時候,原因改變了,結果卻沒有變,這就對小明媽媽的固有的認知產生了困擾,但顯然,其實我們都知道,學習成績的結果,有非常多的原因,我們很容易發現「相反原因概率」。
原因和結果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繫,永遠存在者與已知原因相反的結果,更進一步,休謨認為:任何已知都不能推測出未知。因為,因果關係只是一種描述性的,是對已知經驗的總結和歸納,或者說,任何因果關係,都只是一種概率性推測。休謨在這裡也再一次強調了習慣和信念對人類理性的影響,否定了「將來和過去類似」的假設。
所以,從上面的論證,我們可以發現,休謨否認因果關係,其實是他是否認,我們對已經掌握全部原因的否認,沒有掌握所有原因,那麼我們自然不能對我們的因果結論作出肯定的判斷,只能是概然性的判斷,這是休謨對因果關係否認的本質。休謨說,我們對因果關係的否認,無非是因為我們對產生結果的原因還認識不足。同時,休謨還提出了關於非恆常聯結原因概率的三條原則:
第一:所有或然性中,永遠存在相反的可能性。第二:可能性與或然性本質相同,只是數量的差別,而沒有種類的差別。換句話說,任何事情的結論都只是概率上的大小而已。上課認真聽講,只能從概率上提升學習成績,不是必然因果關係。第三:在任何精神現象與自然現象中,一個原因的組成部分有很多個,而結果也會隨著原因數量增加,而產生變化,這個結果是由多個原因相互影響的複合的結果。換句話說,結果是無數原因相互影響導致的,即便你確定了所有的原因,也不能確定結果。
在這裡,休謨進一步強調自己因果關係與傳統的因果關係的不同,他給出了兩個原則。
第一,每個對象就它自身而言,都不含任何其他東西,都不能給我們一個理由,得出一個超越了其自身的結論。
第二,即便我們得知了某些對象的普遍的、恆常的結合之後,我們也不能推出超越我們經驗過的那些對象的任何相關對象的推論。
這兩句話是什麼意思呢?休謨意思是說,直觀就是直觀,現象就是現象,現象中不會包含任何結論,現象和現象之間,即便是我們觀察到經常對應出現,但是我們也不能就此得出兩個現象之間有某種必然的因果關係,因果關係是一種未知,印象、現象、直觀才是已知,任何已知都不能推測出未知,由已知推測出未知的信念都是一種想像。
就像休謨說的:我們不知道蘋果什麼味道,除非我嘗一口。
至此,休謨建立了他經驗主義哲學的基本框架,他對因果關係的質疑,奠定了他懷疑主義哲學的基礎。那接下來,我們開始分享休謨的懷疑主義哲學,我們下一篇文章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