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常識
1、什麼是多頭和空頭?
凡是股指期貨交易,一定是既有買方又有賣方。在股指期貨交易中,買進期貨合約者稱為多頭,賣出股指期貨合約者稱為空頭。多頭認為股指期貨合約的價格會上漲,所以會買進;相反,空頭認為股指期貨合約的價格高了,以後會下跌,所以才賣出。請注意,在股票市場上,也將買進方稱為多頭,賣出方稱為空頭。然而,在股票交易中,賣方必須有股票才能賣,沒有股票的人是不能賣的。而在股指期貨交易中則不一樣,沒有對應一籃子股票也可以賣出期貨合約。兩者的差別實質上是現貨和期貨的差別。
2、開倉、持倉和平倉是怎麼回事?
在股指期貨交易中,無論是買還是賣,凡是新建頭寸都叫開倉。交易者建倉之後手中就持有頭寸,這就叫持倉。而平倉是指交易者了結持倉的交易行為,了結的方式是針對持倉方向作相反的對衝買賣。由於開倉和平倉有著不同的含義,所以,交易者在買賣股指期貨合約時必須指明是開倉還是平倉。比如,某投資者在12月15日開倉買進1月滬深300指數期貨10手(張),成交價為1400點,這時,他就有了10手多頭持倉。到12月17日,該投資者見期貨價上漲了,於是在1415點的價格賣出平倉6手1月股指期貨,成交之後,該投資者的實際持倉就只有4手多單了。如果當日該投資者在報單時報的是賣出開倉6手1月股指期貨,成交之後,該投資者的實際持倉就不是原來的4手多單,而是10手多頭持倉和6手空頭持倉了。
3、市場總持倉量的變化有什麼意義
對投資者來說,自己的持倉自然是清楚的。而整個市場的總持倉有多少,實際上也是可以得到的。在交易所發布的行情信息中,專門有"總持倉"一欄,它的含義是市場上所有投資者在該期貨合約上總的"未平倉合約"數量。交易者在交易時不斷開倉平倉,總持倉因此也在不斷變化。由於總持倉變大或變小,反映了市場對該合約的興趣大小,因而成了投資者非常關注的指標。如果總持倉一路增長,表明多空雙方都在開倉,市場交易者對該合約的興趣在增長,越來越多的資金在湧入該合約交易中;相反,當總持倉一路減少,表明多空雙方都在平倉出局,交易者對該合約的興趣在退潮。還有一種情況是當交易量增長時,總持倉卻變化不大,這表明以換手交易為主。
4、股指期貨成交量是單邊計量還是雙邊計量?什麼是換手交易?
交易所發布的實時行情信息中,有"成交量"和"總持倉"欄目。"總持倉"的含義上面已經解釋,而"成交量"是指當日開始交易至當時的累計總成交數量。然而,在統計上,卻有單邊和雙邊的區別。我們知道,凡是成交,必定是有買進也有賣出的,而且兩者在數量上是絕對相等的。比如,有人出價以1300點買進10張滬深300指數期貨,同時有人出價以1300點賣出10張滬深300指數期貨,結果這10手單子成交了。那麼,總共成交了多少呢?如果以單邊計算,則成交量就是10手,而以雙邊計算,則成交量就是20手了。顯然,雙邊計算是將成交雙方的數量加起來統計的。同樣,"總持倉"的雙邊統計也是將多空雙方的未平倉數量加起來計算的。請注意,在我國期貨市場,"成交量"和"總持倉"都是按雙邊統計的,而在國外,基本上都是按單邊統計的。
換手交易有"多頭換手"和"空頭換手",當原來持有多頭的交易者賣出平倉,但新的多頭又開倉買進時稱為"多頭換手";而"空頭換手"是指原來持有空頭的交易者在買進平倉,但新的空頭在開倉賣出。下面舉例說明多空雙方開倉平倉與成交量及對應持倉量的變化關係(假定統計之初的總成交量已經有5000手,同時總持倉量為80000手)。
5、股指期貨採用哪種競價方式?
期貨交易的早期,由於沒有計算機,故在交易時都採用公開喊價方式。公開喊價方式通常有兩種形式:一是連續競價制(動盤),它是指在場內交易者在交易所的交易池內面對面地公開喊價,表達各自買進或賣出合約的要求。這種競價方式是期貨交易的主流,歐美期貨市場都採用這種方式。這種方式的好處是場內氣氛活躍,但其缺陷是人員規模受到場地限制。眾多的交易者擁擠在交易池內,人聲鼎沸,以致於交易者不得不使用手勢來幫助傳遞交易信息。這種方式的的另一個缺陷是場內交易員比場外交易者有更多的信息和時間優勢。搶帽子交易往往成了場內交易員的專利。
公開喊價的另一種形式是日本的一節一價制。一節一價制把每個交易日分為若干節,每節交易中一種合約只有一個價格。每節交易先由主持人叫價,場內交易員根據其叫價申報買賣數量,如果買量比賣量多,則主持人另報一個更高的價;反之,則報一個更低的價,直至在某一價格上買賣雙方的交易數量相等時為止。
計算機技術普及後,世界各國的交易所紛紛改弦更張,採用計算機來代替原先的公開喊價方式。計算機撮合成交是根據公開喊價的原理設計而成的一種自動化交易方式,它具有準確、連續、速度快、容量大等優點。目前,我國的所有期貨交易所都採用計算機撮合成交方式。
6、股指期貨撮合的原則是什麼?
中金所計算機交易系統在撮合成交時,基本原則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有的情況下為了控制風險的需要,會採取在價格相同情況下,平倉單優先)。該原則的完整解釋是:買家出價高的優先,賣家出價低的優先,如果出價相同則掛單時間最早的優先。例如,某交易者賣出3月滬深300指數期貨10手,掛出價格為1400點,交易者甲掛出10手買單,報價為1398點;隨後,交易者乙也想買10手,掛價為1399點,由於乙的價格比甲高,按照價格優先原則,乙的單子排在甲的前面;後來,丙也掛出10手買單,價格同樣為1399點,由於掛價與乙相同,按照時間優先原則,只能排在乙的後面,但仍在甲之前。假如這時有一個交易者以1397點賣出10手,買方優先成交者就是乙。讀者可能會想到,優先的買方出價是1399點,而賣方出價是1397點,那麼,實際成交價究竟是多少呢?1397、1398、1399點似乎都可以,對此,中金所系統是如何確定的呢?
7、撮合成交價怎樣確定
撮合成交的前提是買入價必須大於或等於賣出價。當買入價等於賣出價時,成交價就是買入價或賣出價,這一點大家是不會有疑義的。問題是當買入價大於賣出價時成交價應該如何確定?
計算機在撮合時實際上是依據前一筆成交價而定出最新成交價的。如果前一筆成交價低於或等於賣出價,則最新成交價就是賣出價;如果前一筆成交價高於或等於買入價,則最新成交價就是買入價;如果前一筆成交價在賣出價與買入價之間,則最新成交價就是前一筆的成交價。下面不妨以例明之。
買方出價1399點,賣方出價是1397點。如果前一筆成交價為1397或1397點以下,最新成交價就是1397點;如果前一筆成交價為1399或1399點以上,則最新成交價就是1399點;如果前一筆成交價是1398點,則最新成交價就是1398點。
這種撮合方法的好處是既顯示了公平性,又使成交價格具有相對連續性,避免了不必要的無規律跳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