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關於外援抗體陽性能否參加CBA比賽的話題,引發一眾網友熱議。昨日,吉林隊曝出瓊斯因為抗體陽性不能參加比賽的消息。
可馬尚·布魯克斯也是抗體陽性,他參加了廣東隊第一階段的全部比賽。那麼問題來了,同樣是抗體陽性,同樣是外援,為何一個能打,一個不能打呢?
馬尚事件不由得讓人聯想到官秀昌,當年,官秀昌在雲南打球,相安無事。可新疆也想鑽空子,卻遭到處罰。兩件事情,起因不同,但結局太相似。
這反映出的是聯賽官方的不負責、不作為,既然設定標準,就不能雙標。既然馬尚能參賽,那其他抗體陽性的外援,都有資格參加比賽。
可現在的問題是,馬尚已經打完了第一階段的比賽,很多球迷說廣東被針對了,真的是這樣嗎?
只能說樹大招風,馬尚的個人能力確實強,所以那些居心叵測的球迷,就見不得廣東好。至於說馬尚事件的處理結果究竟如何,還得看聯賽官方的意思。
很簡單,如果馬尚最終因為抗體陽性不能參賽,那這無異於自己賞自己一個耳光。可如果馬尚能參賽,那其他抗體陽性的外援,也應該得到公平的對待。
昨日,CBA就此事進行了討論,因為事情干係太大,只能上報體育總局,等待批覆後再公之於眾。
對於CBA而言,在這個重要的關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換而言之,寧可無功,不可有過。這從另一方面,反映出聯賽相關制度還不夠健全。無論最終的處理結果如何,只希望能公平、公正、公開,給大家一個圓滿的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