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流域水汙染防治規劃(2016-2020年)》印發(附全文)

2020-12-05 中國水網

日前,環保部、發改委、水利部聯合印發《重點流域水汙染防治規劃(2016-2020年)》。規劃將《水十條》水質目標分解到各流域,明確了各流域汙染防治重點方向和京津冀區域、長江經濟帶水環境保護重點,第一次形成覆蓋全國範圍的重點流域水汙染防治規劃。在全國1784個控制單元的基礎上,《規劃》篩選了580個優先控制單元,進一步細分為283個水質改善型和297個防止退化型單元,提出了優先控制單元主要防治任務,實施分級分類精細化管理。《規劃》提出了工業汙染防治、城鎮生活汙染防治、農業農村汙染防治、流域水生態保護、飲用水水源環境安全保障等五項重點任務,確定飲用水水源地汙染防治、工業汙染防治、城鎮汙水處理及配套設施建設、農業農村汙染防治、水環境綜合治理等五大類項目,採用中央和省級項目儲備庫相互銜接、動態管理的方式推進實施。《規劃》要求從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政策法規、健全市場機制、強化科技支撐、加強監督管理、弘揚生態文化等方面做好實施保障。全文如下:

關於印發《重點流域水汙染防治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部、衛生計生委,國務院三峽辦、南水北調辦: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重點流域水汙染防治規劃(2016-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實現《規劃》目標。

附件:重點流域水汙染防治規劃(2016-2020年)

環境保護部

發展改革委

水利部

2017年10月12日

抄送:國務院辦公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廳(局)、住房城鄉建設廳(管理委員會)、交通運輸廳(局)、水利(水務)廳(局)、農業廳(委、局、辦)。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7年10月19日印發

重點流域水汙染防治規劃(2016-2020年)

第一章水汙染防治基本形勢

一、重點流域範圍及概況

(一)規劃範圍

包括長江、黃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遼河等七大流域,以及浙閩片河流、西南諸河、西北諸河。

其中,七大流域共涉及30個省(區、市),287個市(州、盟),2426個縣(市、區、旗)。總面積約509.8萬平方公裡,佔全國53.1%。

(二)經濟社會概況

2015年,七大流域常住人口約12.3億,佔全國人口的89.7%,其中,城鎮人口約6.9億。七大流域GDP總量約60.0萬億元,佔全國總量的88.7%,三產比例約為9:40:51;人均GDP約為4.87萬元,略低於全國平均水平。

二、水環境質量狀況

(一)地表水總體水質

按照《地表水環境質量評價辦法(試行)》(環辦〔2011〕22號)進行評價,2015年,全國地表水總體水質為輕度汙染。1940個監測斷面(點位)中,達到或優於Ⅲ類的斷面佔66.0%,劣Ⅴ類斷面佔9.7%,主要汙染指標為氨氮、總磷和化學需氧量。1483個河流斷面中,各流域幹流總體水質為良好,達到或優於Ⅲ類的斷面比例為81.9%,劣Ⅴ類斷面比例為2.1%;支流總體水質為輕度汙染,達到或優於Ⅲ類的斷面比例為68.3%,劣Ⅴ類斷面比例為12.2%。珠江、浙閩片河流、西南諸河等流域總體水質為良好,長江、黃河、松花江、淮河、遼河、西北諸河等流域總體水質為輕度汙染,海河流域總體水質為中度汙染。長江、黃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遼河等七大重點流域達到或優於Ⅲ類的斷面比例分別為73.4%、57.6%、86.4%、60.8%、55.8%、40.9%、43.8%;劣Ⅴ類斷面比例分別為6.8%、16.7%、4.5%、4.8%、9.5%、36.9%、11.4%。

(二)飲用水水源水質

2015年,全國338個地級以上城市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中,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557個,達標水源地佔92.6%,主要汙染指標為總磷、溶解氧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地358個,達標水源地佔86.6%,主要汙染指標為錳、鐵和氨氮。

(三)主要湖庫水質

2015年,全國112個有考核點位的湖泊(水庫)中,達到或優於Ⅲ類的比例為72.6%;劣Ⅴ類的比例為10.4%;主要汙染指標為總磷、化學需氧量和高錳酸鹽指數。2015年,開展營養狀態監測的湖泊(水庫)中,貧營養、中營養、輕度富營養、中度富營養的比例分別為14.3%、65.7%、15.2%、4.8%。太湖、巢湖藍藻水華狀況較為嚴重,全年累計面積分別為1.2萬、0.4萬平方公裡。

(四)主要入海河流水質

2015年,195個入海河流監測斷面中,達到或優於Ⅲ類的斷面比例為41.5%,劣Ⅴ類斷面比例為21.5%,主要汙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和總磷。

三、水汙染防治成效

「十二五」期間,國務院各部門積極建立全國水汙染防治工作協作機制和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水汙染防治聯動協作機制。各地紮實推進水汙染治理工作,其中浙江省全面實施「五水共治」,山東省積極構建「治、用、保」流域治汙體系,安徽省和浙江省在新安江流域實施了全國首個跨省流域上下遊橫向生態補償試點,重點流域水汙染防治取得積極成效。「十二五」期間,重點流域達到或優於Ⅲ類的斷面比例增加了18.9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降低了8個百分點,實現《重點流域水汙染防治規劃(2011-2015年)》水質目標要求。完成(含調試)項目4985個,佔項目總數的72.8%。截至2015年底,我國城鎮汙水日處理能力達到1.82億噸,城市汙水處理率達91.97%,已成為全世界汙水處理能力最大的國家之一。

四、主要水環境問題

雖然重點流域水汙染防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但部分區域仍存在著排放不達標、處理設施不完善、管網配套不足、排汙布局與水環境承載能力不匹配等現象,部分水體水環境質量差、水資源供需不平衡、水生態受損嚴重、水環境隱患多等問題依然十分突出,與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環境要求和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環境需求相比,仍有不小差距。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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