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國改革開放的進程,改頭換面的「龐氏騙局」大量進入中國。在上個世紀80年代,我國南方地區曾經出現一種「老鼠會」,就是「龐氏騙局」的翻版。而更令人熟知的「龐氏騙局」改進版,就是各種各樣的傳銷。一些在中國發生的非法集資案,大多也都是「龐氏騙局」的再現。
中國PE第一案
美國著名的華爾街金融大亨麥道夫的「龐氏騙局」對投資者的影響仍未散去。在中國,一個只有28歲的年輕人也學起了麥道夫「拆東牆補西牆」的手段,但最終因無法歸還集資人資金而受到起訴。
出生於1982年的黃浩是原德厚資本執行合伙人、原匯樂集團董事長,因涉嫌集資詐騙罪和非法經營罪被起訴,檢方指控,從2006年至2009年,黃浩以謊編集資理由,以成立創投公司和私募基金為名,先後成立匯樂、匯義、匯仁、匯樂宏宇、宏石置業、生標科技、德浩投資等9家公司,且募集對象是社會廣大的不特定人群,涉案金額高達1.78億元,涉及人數達到720人之多,且多是年齡超過60歲,甚至達到80歲的老年人。但現在這些所謂創投公司,直至案發,既無盈利也無經營活動,所募集的資金根本無法歸還給集資人。黃浩當庭表示認罪。
陳偉說,這就像是一個 中國的「龐氏騙局」。不同的是,前者是經過精心策劃的「傑作」,而後者是粗製濫造的「鬧劇」。
諸如「黃浩案」的事件仍在不斷上演。
從民間融資到「非法集資」
1994年4月11日,經最高法院核准,北京市長城機電科技產業公司(下稱長城機電)總裁沈太福被處決。
該案是改革開放後「非法集資第一案」,最終被認定集資13.7億元,波及20餘萬人。因為此案,1995年5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商業銀行法》首次提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概念。
1984年,30歲的沈太福辭職下海,積累一些資金。1990年6月,遼寧省阜新礦務局工程師屈維謙、吳江因一項發明專利尋求合作,而與沈一拍即合。
雖然雙方對這個技術發展前景看好,但卻沒有足夠資金投入生產,銀行也對這個項目沒興趣,這時候,沈太福想到了民間融資。1992年和1993年中國投資熱情高漲,沿海民間拆藉資金年利息在16%~20%之間。沈太福將自己項目的融資利率定在了24%。後來,沈太福被判處死刑。1993年,為整頓金融秩序,國務院發布《關于堅決制止亂集資和加強債券發行管理工作的通知》,規定任何地區、部門、企事業單位和個人,一律不準在國務院有關規定之外以各種名義亂集資。1995年被稱為「中國金融立法年」。這一年,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先後頒布了「五法一決定」:《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擔保法》《票據法》《保險法》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懲治破壞金融秩序犯罪的決定》,基本確立了中國的金融制度。正式確定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集資詐騙罪。1998年4月,國務院頒布《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正式使用了「非法集資」的概念。
萬裡大造林的來龍去脈
「萬裡大造林、利國又利民」……這句國人極為耳熟的電視廣告用語,蠱惑了多少人把血汗錢投入他們並不熟悉的林業?2007年8月22日,當法律之網罩向綠色夢幻製造者--內蒙古萬裡大造林有限公司董事長陳相貴、總經理劉豔英等多名高管的時候,他們已經非法吸納了社會公眾資金13億元。
萬裡大造林公司以「今天投入2.66萬元,8年後回報18萬元」等廣告宣傳,誘使大量投資人陷入集資陷阱。他們沒想到,陳相貴與營銷隊伍是一個「金字塔」形的利益共同體。陳相貴坐在塔尖上獲大利,往下每個層級都有不同的利益。記者從通遼市科爾沁區人民法院的一份刑事判決書上看到,萬裡大造林撫順分公司營銷部長李延昭2004年7月的銷售業績提成款是4.9萬多元,8月份是4.1萬多元,9月份是4.2萬多元;營銷部長呂光輝2004年7月份的銷售業績提成款是7.2萬元,8月份是3.3萬多元,9月份是3.7萬多元……林地買賣火的時候,公司在12個省區市設了99個分公司,賣林人與買林人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司法審計顯示,萬裡大造林公司向業務員發放業績提成款達2億元。一個往沙地裡撒錢的企業,巨額提成款從哪裡來?就得掏買林人的錢!
蟻力神非法集資詐騙30億
以養螞蟻致富為誘餌,營口東華經貿(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汪振東非法集資詐騙人民幣29.9億多元。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汪振東在遼寧省營口市被執行死刑。
51歲的汪振東是遼寧省蓋州市榜式堡村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認定,2002年5月至2004年12月,汪振東以蓋州市宇晨養殖場、營口東華生態養殖公司等企業的名義,在未經國家金融管理部門批准、無資金保證能力的情況下,以高額回報為誘餌,採取用後筆集資款兌付前筆集資款本金和利息的手段,誘騙螞蟻養殖戶與其所屬公司籤訂《螞蟻養殖購銷合同》共計109161份,非法募集資金人民幣29.9499億元。
上述資金中,除償還部分養殖戶本金14.755億元及支付高額利息7.2147億元、東華集團下屬企業佔用1.9959億元外,剩餘款項被汪振東個人以廣告宣傳、企業慶典、贊助、償還個人貸款、借給個人或單位使用等各種形式支出,案發前尚有7.9802億元無法返還。汪振東的行為已構成集資詐騙罪,詐騙數額特別巨大,並造成特別巨大經濟損失,還導致1人自殺身亡,犯罪情節特別惡劣。
河北三地合作社帝國崩塌
2014年12月18日晚,警察控制了隆堯縣魏莊鎮肖東村的鞏群海一家,他的兒子、兒媳被隆堯縣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刑拘。該案涉及全國16個省市,涉嫌非法集資80多億元,集資人數超10萬人!
年屆六十的鞏群海,於2007年7月在隆堯縣工商局註冊了三地合作社。在隆堯縣、柏鄉縣等地,憧憬過上好日子的農民紛紛入社。鞏群海曾許下承諾,「在三地合作社入股1萬元,即可得到100袋麵粉。除此之外,4個月利息30%,1年利息100%。如想退社,返還本金和利息,已被食用的麵粉免費贈送。」
柏鄉縣南黃泥村前黃大隊一位村官說,即便是已被當地警方查處,三地合作社在河北部分農民心目中,依舊是「救世主」般存在。因為前期入社的人,從這場遊戲中得到了利益。這樣的「實惠」至今仍影響著那些入社農民,他們通過上訪等方式,要求釋放鞏群海等三地合作社高層。這場「龐氏騙局」當中,三地合作社的分社社長、代辦員,正是資金漏洞的主要製造者之一。這個群體中充斥著短期暴富的神話。
「德隆神話」在漢終結
自1997年3月起,新疆德隆、德隆國際先後利用金新信託、德恆證券、中企東方三個公司操作「老三股」即新疆屯河、合金投資、「湘火炬A」。新疆德隆、德隆國際則集中資金、利用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採取連續買賣、自買自賣等手法,長期大量買賣「老三股」,造成三支股票價格波動異常,股票價格長期居高,獲取大量不正當利益。
截至2004年4月14日,新疆德隆、德隆國際累計買入「老三股」678.36億元,累計賣出「老三股」621.83億元,餘股市值為113.14億元,餘股成本為162.30億元,累計直接帳面盈利98.61億元,累計獲利市值48.99億元的股票。
德隆旗下機構一直從事「保底委託理財」業務。法院裁定這種「保底委託理財」業務是一種變相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行為,判決書認定:「友聯等金融機構……吸收公眾存款32658筆或與693個單位和1073名個人籤訂合同,變相吸收公眾存款437.437億餘元,其中未兌付資金餘額為 167.052億餘元人民幣」。法院判決書認定「保底委託理財」,即承諾保底和支付固定收益獲取客戶資金的方式,其行為不符合證券市場的資產管理特徵,與吸收存款還本付息的基本性質一致,應屬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戲法人人會變,各有巧妙不同。對照華爾街的彌天騙局,很自然要去尋找中國式的「龐氏騙局」。稍加回顧,類似案例可信手拈來,除了時間、地點不同,人員、金額有別外,欺詐手段幾乎如出一轍。盤點倒下了的中國的「龐氏」們不難發現,不論是以投資高利潤的實業項目,還是進行高回報的委託理財,一旦資金斷裂,騙局敗露,幾乎都會被集中指向四個字:非法集資。對於投資者來說,我們需要關心的是下一個「龐氏」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