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劉知青稱喝王老吉喝出一條活蛆蟲,其3位朋友現場目擊出面作證。王老吉生產廠家卻說,按正常生產流程,飲料裡頭不可能有蛆蟲。工商部門建議進行科學鑑定,但廠家一直沒有行動。
消費者劉知青:王老吉裡喝出一條活蛆蟲
8月2日,常德市澧縣九裡鄉的劉知青女士和老公及3位朋友到常德市城區辦事。下午,他們5人在龍弟大酒店休息時,就在酒店附近的一家商店買了5罐王老吉。
劉知青的老公及3位朋友都很順利地拉開罐蓋喝了起來,惟她拉了一會才拉開,當時她心裡頭嘀咕:是不是這罐王老吉有問題?果不其然,當她嘴唇對著罐口喝到第二口時感覺嘴唇痒痒的,好像有什麼東西在蠕動,於是,她把王老吉放在桌子上觀察。原來,是一條蛆蟲正從罐口往外爬。蛆蟲白裡略帶棕色,一釐米多長,肥肥的。劉知青他們都感到吃驚與噁心,沒喝完的都沒人再敢喝了。
蛆蟲是從哪裡來的呢?開罐時由於罐蓋不好開, 劉知青仔細觀察過罐拉口,可以排除是罐口原來就有的;酒店裡的桌椅都是乾淨的,也可以排除是從桌椅上爬進去的;賓館裡的天花板也不髒,看來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莫非就是王老吉罐子裡頭長出來的?
於是,劉知青把商店的老闆喊到現場,並把王老吉飲料與蛆蟲一起倒進了玻璃杯子裡觀察,蛆蟲還在杯子裡蠕動。
對於劉知青陳述的情況,劉知青在場的3位朋友態度堅決向記者表示願意作證,還分別在證詞上寫下了自己的姓名,並拿出自己的身份證給記者看。
事發後,劉知青要求王老吉廠家賠償3萬元了事,而廠家只願意給10件王老吉。後來,當劉知青獲悉廠家說她是玩圈套故意敲詐廠家,十分氣憤。她向記者表示,現在既不要廠家的錢,也不要廠家的王老吉,只要一個說法。她強烈要求廠家與她共同委託權威機構對蛆蟲進行鑑定,看蛆蟲到底是不是王老吉罐子裡頭的。於是,劉知青把蛆蟲放進自家冰箱的冷藏室保存起來。然而,到記者發稿時為止,廠家或經銷商也沒有派人對蛆蟲進行鑑定。
王老吉廠家:飲料裡頭不可能存在活蛆
劉知青提供的「問題王老吉」的罐體上載有:「鴻道(集團)有限公司授權武漢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生產」和聯繫電話。記者打電話過去,告之有消費者投訴王老吉飲料裡喝出一條活蛆蟲。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說,會把情況轉到有關部門,到時會有工作人員和記者聯繫。之後不久,記者接到一名自稱是多加寶企業姓林的工作人員的電話。他說,按正常生產流程,王老吉飲料裡頭不可能存在蛆蟲,理由有兩點:第一點,王老吉飲料經過了幾道過濾,就是有蛆蟲,也應該過濾掉了;第二點,王老吉罐裝時經過了真空處理,罐子裡頭沒有空氣,就是有蛆蟲也應該會死掉,不可能是活的。這位林姓工作人員還說,消費者可以自己找任何一家機構對蛆蟲進行鑑定,廠家都認可鑑定結論。他們將委託湖南省的經銷商或常德市的經銷商來辦理鑑定事項。但事到如今,沒有任何經銷商主動找劉知青辦理蛆蟲鑑定的事。鑑定的事廠家或經銷商一直拖延至今。
王老吉飲料裡頭到底有沒有可能存在蛆蟲?記者就此問題採訪了湖南文理學院生命科學院教授彭友林。彭教授說,這要分兩種情形來說,第一種情形:如果罐體是密封的,就不可能存在活的蛆蟲,因為任何生物的生存都需要氧氣,蛆蟲也不例外。第二種情形:如果罐體不密封有縫隙,空氣就能進去,有可能滋生蛆蟲或蛆蟲在罐體裡生存。
當事雙方該如何維權
常德市工商局武陵區分局城北工商所副所長張明告訴記者,此事他們調解失敗,主要原因是,消費者要廠家賠3萬元,而廠家只願意給10件王老吉,之間懸殊大太,調不攏。對於目前這種狀態,工商部門也感到無奈,廠家不承認飲料裡有蛆蟲,罐子又打開了,證據不足以說明問題,工商部門對廠家也就沒有其它的辦法了。張副所長建議通過權威機構對蛆蟲和罐體進行科學鑑定。
湖南經衛律師事務所主任蘭志龍律師認為,遇到這種情況,消費者和廠家或經銷商都有幾種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對於消費者來說,第一種方式,就是向當地的消費者委員會投訴。調解不成的情況下,消費者委員會可委託有能力的省級以上鑑定機構對蛆蟲進行鑑定之後作出處理。第二種方式,通過法院對王老吉廠家或經銷商提起訴訟,要求被告承擔民事責任,賠償損失。同樣,人民法院委託有能力的省級以上鑑定機構對蛆蟲進行鑑定之後依法裁判。對於王老吉廠家或經銷商來說,如果覺得消費者是有意敲詐,那麼可以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介入處理此事,公安機關如果認為有必要,也會委託有能力的省級以上鑑定機構對蛆蟲進行鑑定。如果廠家不願意報案,則要配合消費者對蛆蟲進行鑑定,要雙方共同委託權威的機構對蛆蟲進行鑑定,結果才具有法律效力。即使是認可消費者單方面的鑑定結果,廠家也要立字為據。 常德日報記者 胡德桂 本報記者 歐金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