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居民醫保當年繳費,次年享受醫保待遇
居民醫保每年有一個集中繳費期,在集中繳費期內繳納醫保費用,次年1月1日即可開始享受待遇。
集中繳費期通常為上一年9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
居民醫保是以國家補貼為主的帶有福利性質的社會保障制度。2021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全額880元/年,其中國家將為每位參保人補貼580元/年,個人繳費標準僅為每人300元/年,繳費後您就可以享受2021年的居民基本醫保和大病醫保。
2
在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時,儘量參考醫保目錄
根據國家統一規定,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範圍內的醫療費用,才可以報銷。
最新一版的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0年)》已於2020年12月28日發布,調整後的目錄內藥品總數為2800,其中西藥1426種,中成藥1374種,中藥飲片892種。新版目錄預計將在2021年3月1日正式實施。
3
小病儘量在基層醫療機構就醫
國家鼓勵患者小病在基層醫院看,大病再去大醫院看。一般來說,在基層醫療機構看病的醫保報銷比例更高,因此一些常見小病去基層醫療機構看病更划算。
4
不是所有醫療費用都能通過醫保報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8修正)》,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支付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5
醫保藥品目錄中標註的「甲」「乙」是什麼意思?
基本醫療保險出於管理需要,將醫保藥品目錄內的藥品分為甲、乙兩類。
甲類藥品是臨床治療必需、使用廣泛、療效好,同類藥品中價格低的藥品。參保人使用這類藥品時,可以全額納入報銷範圍,按規定比例報銷。
乙類藥品是可供臨床治療選擇使用、療效好,同類藥品中比甲類藥品價格高的藥品。居民基本醫保、大病醫保待遇中乙類藥品的個人自付比例為10%,餘下90%費用再納入報銷範圍,按規定比例報銷。城鎮職工自2021年1月1日起,基本醫保(含生育保險)、大額醫保待遇中乙類藥品的個人自付比例調整為5%,餘下95%費用再納入報銷範圍,按規定比例報銷。
來源:額濟納旗醫療保障局
編輯:額濟納旗委網信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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