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稱「條例」)實施以來,受到了市民的關注和支持。記者昨日從市交警局獲悉,條例罰款幅度內的交通違法行為分檔處罰具體執行標準11月21起正式實施。
據悉,條例分檔處罰具體執行標準規定,今後飲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將被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500元罰款:首次飲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飲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無其他交通違法行為,且未發生交通事故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00元罰款:飲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同時存在不按交通信號標識規定通行、逆行、進入機動車道等其他交通違法行為的;飲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2000元罰款:曾因飲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的;醉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的。
同時,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等的有下列情形的,處5000元罰款,包括已合法取得相應牌證許可,使用偽造、變造的牌證信息與原合法取得許可的牌證信息一致,尚未造成其他影響的,處5000元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000元罰款:尚未取得相應牌證許可,使用虛構的牌證信息,尚未對他人造成影響的;使用2個以上(含)偽造、變造的牌證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20000元罰款,包括使用偽造、變造他人車輛、駕駛證信息的牌證,對他人造成影響的;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發生交通事故的;存在同時使用偽造、變造牌證車輛和合法牌證車輛孖牌行為的。
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登記證書,使用其他機動車牌證,尚未產生交通違法及交通事故等影響的,處3000元罰款。使用其他機動車牌證,產生交通違法記錄的,對他人造成影響的,處5000元罰款。而使用其他機動車牌證,發生交通事故的或存在使用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補、換領機動車牌證,孖牌行為的處罰10000元罰款。
另外,該分檔處罰具體執行標準還包括了替代他人記分或者接受、組織介紹他人實施替代記分行為等違法行為的處罰標準。深圳交警提醒廣大市民,切勿存僥倖心理違反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