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年03月15日 21:02:38 中財網 |
上海龍韻廣告傳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於公司與霍爾果斯梅爾卡巴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籤署<
聯合投資合作協議>暨關聯交易事前認可意見函
上海龍韻廣告傳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擬與關聯方霍爾果斯
梅爾卡巴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梅爾卡巴」)籤訂《電視連續劇<
推手>聯合投資合作協議》,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具體情況如下:
(一)本次關聯交易的基本情況
1.交易內容:公司與梅爾卡巴聯合投資電視劇《推手》的製作與發行。
2.交易價格:投資金額不超過人民幣2,800萬元,第一期投資金額為人民幣
1,000萬元。投資期限屆滿後,公司將以實際投資金額為基數、按15%/年的收益
率獲取固定投資收益。
3.定價原則:參考行業內價格平均水平。
4.付款安排:在協議籤署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司向梅爾卡巴指定劇組專
用帳戶一次性支付投資款1,000萬元,梅爾卡巴劇組帳戶在收到公司投資款後,
應向公司出具相應金額的收據或收款確認書。
5、投資回報:
○1.固定收益:公司按時足額支付投資款,且不存在任何違約行為的,有權
以實際投資金額為基準,按15%/年的收益率計算收回投資本金及收益。投資期
限屆滿,且公司向梅爾卡巴開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後5個工作日內,梅
爾卡巴向公司支付投資本金及該等投資回報。
○2.除協議約定投資回報之外,該電視劇後續電視臺發行播放、
新媒體發行、
電影改編、
新媒體發行、音像製品授權、衍生品開發等所有該劇所獲收益與公司
無關,公司無權主張本協議約定以外的收益和費用。
(二)關聯方與上市公司的關聯關係
控股股東段佩璋先生通過新疆智恆股權投資有限合夥企業(以下簡稱「新疆
智恆」)間接控制新疆愚恆影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愚恆影業」)(段佩璋
先生直接和間接合計持有新疆智恆98.9899%股份,新疆智恆持有愚恆影業99.5%
股份),愚恆影業持有梅爾卡巴60%股權。梅爾卡巴屬於《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規則》10.1.3(三)所列示的關聯關係之「由上市公司的關聯自然人直接或
者間接控制的企業」。
我們作為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本著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認真審閱了
本次交易的相關文件,在了解相關信息的基礎上,對公司本次交易發表意見如下:
1、公司本次擬與關聯方梅爾卡巴籤署《電視連續劇聯合投資合作協
議》,有助於上市公司加強與愚恆影業及其子公司的業務協同,有助於公司加強
對內容營銷項目的把控性和執行性,有助於公司提高內容營銷的品質;同時,也
能為公司取得穩定的、較好的投資回報,提高上市公司的競爭力和盈利水平,符
合公司發展戰略和經營需要。
2、我們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
(本頁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上海龍韻廣告傳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公司與霍爾果
斯梅爾卡巴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籤署暨關聯交易的事前
認可意見函》之籤章頁)
獨立董事:
2018年3月14日
中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