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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鯨"號挖泥船
香港《南華早報》2月6日報導,在中國因智慧財產權問題倍受西方國家詬病之時,中國方面對國內尖端科技外流的情況表示了擔憂。
《中國國防報》2月5日刊發評論文章強調了這種擔憂,並認為中國需要像西方國家以「智慧財產權保護」為名長期對中國進行技術封鎖一樣,加強智慧財產權對外轉讓的管理,保護國內先進技術的智慧財產權。
評論文章指出,中國需要保護本國在大型火箭震動臺、大型挖泥船、高性能計算機、無人駕駛航空飛行器等高新技術領域的智慧財產權。文章還指出,當前中國許多先進技術是由於民營企業開發並擁有的,監管力度與國家安全影響不一致。
文章稱,「當前,我國的許多智慧財產權屬於民營企業、科研機構和個人,對外轉讓監管、審查比較難」。雖然「近年來,我國也逐步加強了這項工作,但與科技強國、智慧財產權保護大國相比存在著較大差距,我們必須合著新時代的節拍儘快縮小這一差距。」
"天鯨"號挖泥船
中國國防部發出該警告的背景是:美國及歐洲國家政府及企業譴責中國迫使國外公司以技術轉讓為條件獲取進入中國市場的資格。
據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稱,2016年中國是申請國際專利的主要國家,佔當年國際專利總數的38%。一位軍事分析人士指出,雖然在出口中,技術轉讓仍然僅佔有很小的份額,但國內的軍事及網際網路相關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正在日益提高。
彩虹-4無人機
有軍事評論員稱,「過去幾年中國已經意識到了軍事技術出口的安全問題。例如,自2015年開始中國就已經限制了高性能無人機的出口。」2017年,中國還限制對外出口中國在南海的島礁建設中使用的大型先進挖泥船。
據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甄慶貴律師稱,中國已經制定了技術轉讓規定及安全程序,特別是國家資助的研究項目,以及與核及飛彈技術等敏感技術有關的技術轉讓。他認為,接下來中國國務院和相關部門將制定更詳細的規章制度,建立新的標準和審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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