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局
2018年度工作總結和2019年工作計劃
2018年,市生態環保局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環保部、省政府及市政府2018 年環境保護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主動服務全市經濟發展大局。
一、基本情況。
(一)環境空氣品質保持優良。截止2018年11月30日,我市環境空氣品質有效監測天數為334天,優良級天數佔有效監測天數的99.7%,其中達到國家《環境空氣品質標準》(GB3095-2012)一級標準(優)為278天,二級標準(良)為55天。
(二)水環境質量總體良好。全市主要流域水質均達到地表水Ⅲ類標準以上。我市兩個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松濤水庫南豐庫心和南茶水庫水質達標率100%。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監測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100%。近岸海域水質達標率77.8%。
(三)聲環境質量符合標準。全市各類噪聲功能區晝間等效聲級均達到相應指標要求。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強化措施,紮實開展各項督察整改工作。
1.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
(1)及時成立了儋州市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整改領導工作小組,下設整改辦公室,抽調專職人員專門負責跟蹤落實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通過常委會、常務會、專題會、現場調研等共50多次聽取和研究環保督察整改工作,針對整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問題,明確下一步整改工作方向和計劃;對市各部門各鄉鎮整改落實情況定期進行專項督查,建立整改問題臺帳,實行銷號管理,並組織開展辦理情況「回頭看」,堅決防止問題反彈。
(2)督察期間我市共收到中央環保督察組轉辦群眾環境信訪投訴件217件,截至目前已辦結206件,未辦結11件。對於已認定辦結交辦案件206件與省環保督察案件審核組完成了對接,已按照環保督察的辦理程序將已辦結的案件材料移交省案件組進行審核並進行銷號;對我市尚未辦結11件工單中有9件已經完成整改,目前正在整理材料上報銷號。正在整改未辦結案件2件。
根據《海南省貫徹落實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措施清單任務分工》(瓊環督字[2018]15號)其中由儋州市牽頭2018年底前需完成整改銷號的共10項,現已完成銷號9項,剩餘1項整改期限為2018年底,目前正在整改。2020年底前需要完成整改的任務正按目標要求穩步推進。
2.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督查整改工作。根據生態環境部開展的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督查工作任務,全面完成了松濤和南茶2座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共7個問題督查整改工作任務。目前已完成6個問題整改,剩餘1個問題正整改當中。
3.第二次全國汙染源普查工作。一是制訂《儋州市第二次全國汙染源普查工作實施方案》,並成立普查工作領導小組;二是委託第三方技術單位開展汙染源普查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了清查階段的工作,正開展入戶調查階段的工作。目前,已按要求完成了清查和入戶調查工作。正根據省普查辦的統一部署開展質量審核工作。
(二)加大防治,持續推進氣、水、土三大專項整治工作。
印發了《儋州市六大專項整治工作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年)》,以及六個專項的三年行動方案和各專項的2018年度工作計劃,明確各專項工作任務和責任單位,形成政府主導,各責任單位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
1.大氣汙染防治方面。一是制定了《儋州市大氣汙染防治專項整治三年(2018-2020年)行動方案》《儋州市大氣汙染防治專項整治2018年工作計劃》。同時,結合大氣汙染防治「六個嚴禁兩個推進」工作,配套印發了《儋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大氣汙染防治「六個嚴禁兩個推進」工作的通知》《儋州市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及孔明燈管理規定》《儋州市秸杆綜合利用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確了煙花爆竹禁燃區範圍,基本健全了大氣汙染防治管理工作機制;二是全面完成了黃標車淘汰、餐飲行業油煙淨化裝置以及37家加油站油氣回收裝置安裝工作;三是聯合公安、安監、那大鎮政府等部門開展2018年度春節元宵期間的煙花爆竹控制,加強宣傳和現場監管執法,有效控制煙花爆竹燃放對大氣的影響;四是印發了《儋州市2018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重點任務實施方案》,全面推進新能源汽車推廣工作。
2.汙染水體治理方面。一是制定了城鎮內河(湖)治理實施方案,完成城鎮內河(南茶河)流域24個自然村共計26座生活汙水人工溼地處理工程項目。監測結果表明,2017年以來,南茶河水質均穩定達到Ⅲ類水質標準,提前完成了城鎮內河(南茶河)水質控制目標任務;二是完成了上村橋、中和橋和松濤水庫電站3個水質自動站建設,並與省生態環境廳聯網;三是推進汙水處理二廠提標改造工程建設,目前,汙水處理二廠提標改造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65%,一廠完成工程量約35%,項目正推進當中。四是推進行政村生活汙水處理設施項目建設。完成了美萬村等5個美麗鄉村建設。目前,已完成了235個行政村可研和測量編制工作,正分批報發改委審批,部分項目已通過發改委評審。五是結合新的汙染水體三年行動工作,制定了《儋州市汙染水體治理三年(2018—2020年)行動方案》和《儋州市汙染水體治理2018年工作計劃》,完成了白馬河、文青河等5條治理目標水體的汙染源排查和「一河一案」編制工作。六是嚴格落實河長制工作,全面完成了385條河流的「一河一案」編制工作,並明確了各河流的河長,建立了「河長制」的工作機制。
3.土壤汙染治理專項工作方面。一是印發了《儋州市土壤汙染治理三年(2018—2020年)行動方案》和《儋州市土壤汙染治理2018年工作計劃》,並印發了《儋州市土壤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確土壤汙染治理工作任務和責任單位。二是完成了全市農用地基礎點位調查確認,共劃定詳查單元34個,核實農用地詳查點位476個。完成了農產品產地土壤汙染監測及儋州市垃圾處理場、汙水處理廠等7個重點企業的土壤狀況調查等工作。同時,完成了中央環保督查提出的34座垃圾存放場的環境現狀調查工作,初步掌握土壤汙染狀況。
(三)加大力度,整治生態環境突出問題。
1.從嚴從快從重打擊違法環境行為。不斷加大查處力度,保持對環境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認真組織開展集中式飲用水執法檢查、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大氣汙染防治執法專項行動、生態紅線圖斑整治、「小散亂汙」專項行動及對全市攪拌站進行調查摸底等專項執法檢查工作,今年來共出動執法人次975人次,共立案查處45宗環境違法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行政拘留1宗,罰4200多萬元。
2.著力解決群眾身邊的環境問題。健全環境汙染申訴處理機
制,依託「12345」和「12369」投訴平臺,積極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今年來環保投訴件279件、目前已完成處理和結案268件,完成辦結率96%,11件正在辦理中。在處理嘉寶造紙廠和麗潔洗滌廠的投訴件過程中,因處理及時效果明顯,得到市的好評。
(四)夯實基礎,紮實開展生態文明建設。
1.加快松濤庫區生態保護方案實施。目前《2013年度實施方案》)項目總體建設基本完成,完成了油麻等4個項目的驗收工作,同時,第三方運營單位已對項目進行運營。《2015年度實施方案》的項目苗村村委會、番加農場一隊、二隊和三雅村委會、蘭洋片區二期工程、番雅村委會、番打村委會南豐片區二期工程等8個項目主體工程完工,正在開展驗收準備工作。
2.加快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一是順利完成大成鎮推賽村委會和新營村委會環境綜合治理項目的主體工程;二是積極開展了和慶鎮、峨蔓鎮等4個鎮墟的生活汙水處理站的驗收工作和八一農場生活汙水處理項目前期工作。
3.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嚴把環境準入關。2018年1至11月,共審批涉及提升泵站、道路、攪拌站、房地產等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44個。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管理辦法》要求,1至11月,企業自行在網上登記備案的登記表項目共213個。
4.積極開展生態保護紅線優化校核工作。根據全省「多規合一」的工作部署,2016年,順利完成《儋州市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方案》,並通過了省政府審核。2018年4月開始,根據省規劃委的要求,配合市規劃委開展生態保護紅線優化校核工作,校核成果已提交省自然資源與規劃廳。協調和配合中國環境科學院推動光村沙蟲產業項目的發展。
5.積極開展「儋州市創建國家生態文明示範市」工作。根據市政府的部署及「一創兩建」工作要求,2018年1月編制了《儋州市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市建設實施方案》,並根據《實施方案》的要求,啟動開展儋州市創建生態文明示範市前期研究工作,編制《儋州市創建國家生態文明示範市規劃(2018-2023年)》、《儋州市創建生態文明示範市三年實施方案》、《儋州市生態文明建設現狀調研報告》和《儋州市生態文明示範市創建指標評估報告》,目前,上述報告初稿已完成,正在審稿中。
6.建立「三線一單」環境監管體系。按照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的《關於開展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暨「三線一單」編制試點工作的函》(瓊環函[2018]978號)的要求,我市試點先行,開展「三線一單」編制試點工作,成立了儋州市空間生態環境評價協調小組,同時,委託中國環境科學院編制了《儋州市上「三線一單」編制工作方案》。
(五)注重建設,提高生態環保綜合能力。
1.提高環境應急管理能力。一是完成了沙河水庫環境應急預案演練工作,提升環境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水平;二是加強企業應急預案備案工作。加強督促企業開展環境應急預案備案工作。截止目前,共有98家企業完成應急預案編制工作,並要求完成備案手續。
2.提升核應急與輻射安全監管水平。一是加快推進市核應急指揮中心專家響應室和海頭鎮前沿指揮所建設;二是對全市醫用射線裝置安全隱患進行了全面排查。並及時督促整改;三是組織人員參加各類學習培訓班;四是組織開展科普宣傳活動。
3.提升機關服務效能,加強隊伍建設。一是抓好黨建各項工作。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活動,深入學習貫徹十九大、省七次黨代會、習近平總書記4.13重要講話、中央12號文件精神,制訂責任分工的細化方案,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二是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開展組織人事工作,嚴格落實機構改革各項有關要求,做好改革期間幹部隊伍的穩定工作;三是認真落實中央巡視反饋整改工作;四是加強黨風廉政和反腐敗工作。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認真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築牢反腐思想防線,切實解決黨員幹部職工思想作風、工作作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五是認真配合市「一創兩建」指揮部開展創建工作;六是按照脫貧攻堅職責分工和市、鎮有關扶貧工作要求,強化脫貧攻堅責任意識,認真完成各項脫貧攻堅工作任務。七是認真開展「勇當先鋒、做好表率」活動,引導黨員幹部職工在加快建設美好新儋州「當先鋒做表率」上見思想、見行動、見成效。
4.提高全民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利用多種形式開展《環境保護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活動。一是在「六五」世界環境日期間,通過開展進校園、進社區、進農村活動宣傳環保法律、法規,同時在《海南日報》刊登6·5世界環境日特刊,宣傳我市生態環境建設情況。二是積極參與市紀委、監察局和廣電局開辦的「黨風政風行風熱線」欄目,解決群眾提出的實際問題。
三、存在問題
(一)大氣汙染防治中煙花爆竹、秸杆禁燒、揚塵控制、氣代柴薪等工作力度還不夠大,管理機制還須進一步完善。
(二)儋州工業園區汙水處理設施建設工作還未開展;白馬河等治理水體還處前期準備工作階段,還須加快整治工作。
(三)土壤汙染治理方面,農用地土壤酸化控制方案等部分專項方案還須加快推進。畜禽養殖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關停搬遷工作還須加強。
四、 2019年工作計劃
(一)全面貫徹落實習總書記4·13講話和中央12號文件精神。將學習宣傳貫徹習總書記4·13講話和中央12號文件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和頭等大事,認真落實各項分工任務。
(二)全力抓好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1.全面落實《海南省貫徹落實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措施清單任務分工》涉及我市的各項整改任務;2.認真落實清單調度制和整改「銷號制」;3.對市各部門各鄉鎮整改落實情況開展專項督查,嚴防問題反彈。
(三)全面開展大氣、水、土壤等汙染防治工作。1.完成省下達的各項環境指標任務;2.開展環境空氣和固定汙染源監測;3.強化冬春特別是春節元宵期間的空氣汙染防治,確保空氣品質優良;4.加快推進南茶河水汙染治理設施項目建設驗收工作及白馬河、文青河等5條治理目標水體的治理;5.做好全市行政村汙水處理設施項目建設服務工作;6.加大推進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整改工作力度,確保按時完成整改任務。同時,提前做好鄉鎮飲用水環境問題排查工作;7.繼續抓好土壤基礎調查工作,全面摸清我市土壤汙染狀況。重點針對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環境基礎調查。8.紮實推進汙染源普查工作。協調督促海洋與農業部門推進汙染源普查工作,並做好質量評估等各項工作。8.加強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環境監管,重點針對工業企業和醫療行業的危險廢物的環境監管。
(四)加大生態文明創建力度,推動綠色發展。1.加強鎮墟水汙染治理項目工作。加快推進已竣工汙水處理項目的驗收工作。爭取所有項目的竣工驗收並交付運營使用。按計劃完成八一農場汙水處理站的前期工作及建設工作;2.大力推進「儋州市創建國家生態文明示範市」工作。督促第三方單位加快編制規划進度,力爭2019年初通過前完成規劃,為下步的創建工作提供依據和基礎。並利用3至5年完成創建國家生態文明示範市工作;3.紮實推進 「三線一單」環境監管體系建立工作。在全市範圍內,系統評估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帶來的生態環境壓力,銜接生態環境保護管理的相關制度要求,明確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劃定環境管控單元,提出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到2019年6底前編制形成覆蓋全市的「三線一單」,形成落實到生態環境分區環境管控單元的管控要求;4.嚴格環境準入,決不上汙染環境、破壞生態的項目,主動服務重點項目建設;5.配合市工信部門全面開展市治理「小散亂汙」企業專項整治行動,對手續不全且難達標的企業,堅決關停。
(五)加強生態環境執法。1.保持環境執法高壓態勢,加大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結合各類環保專項行動部署,依法對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嚴厲懲處;2.開展環境執法檢查「雙隨機一公開」,推行陽光執法、公正文明執法;3.及時妥善處理環保來信來訪;4.實施環境保護領域失信懲戒機制。
(六)深化環保領域改革。繼續做好改革期間環保幹部隊伍的穩定工作,同時,加強與省生態環保廳的對接溝通,跟進省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改革動態,按照省統一部署開展我市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改革工作。
(七)提高環境事件應急能力。督促企業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應急演練與應急培訓,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和核應急撤離演習,提高快速反應能力和聯合應急能力。
(八)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1.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牢固樹立「四個意識」,認真貫徹落實黨建工作制度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加強反腐倡廉工作;2.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和正確選人用人導向,加強幹部隊伍建設。
儋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局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