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合肥市按照入河排口「查、測、溯、治」總體工作要求,採取人工排查、取樣監測、溯源分類等方式,開展長江一二級支流入河排汙口排查、監測、溯源工作,涵蓋長江一級支流岸線及其1公裡範圍陸域、長江二級支流岸線及其500米範圍內陸域內人工岸線直接或間接排水的排口。
摸清排口底數。組織人員對無人機航測解譯發現的疑似點位進行現場核查,對解譯發現的敏感區域點位進行人工排查,切實掌握轄區入河排口總數,排查結果錄入全省長江一二級支流入河排汙口排查信息管理系統,逐一建檔管理。
明確排口分類。按照生態環境部入河排汙口溯源分類編碼現行標準,對排查發現的排口進行分類。發現現場不能確認排水功能和收水來源的排口,對其上遊不少於1公裡範圍內的匯水情況進行溯源,根據結果研判排口分類。
開展排口監測。對排查現場符合採樣監測條件的排口,同步開展監測工作。監測範圍涵蓋工業企業、汙水集中處理設施排口、溝渠、河港、礦井、尾礦庫、碼頭、農業農村生產汙水、生活汙水、城鎮生活汙水、雨洪等各類排口,監測指標包括流量、pH、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總磷6類。對於行業特徵明顯的排口,按行業排放標準要求加測特徵指標。
確定排口主體。對於排查確認的排口,跟蹤排水去向,逐一確定排口責任主體,明確其收納水體名稱,錄入相關河流的河長信息。對於無法明確使用權人和所有權人的排口,由鄉鎮及以上人民政府作為責任主體,負責排口整治、規範化建設和維護管理等工作。
【來源:合肥市局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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