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趁另一半不注意或者外出的時候,偷偷翻閱另一半手機的經歷嗎?翻完手機之後,會有什麼意想不到的發現嗎?數據顯示,有近六成受訪者會不定期翻看另一半手機。
法妞網友諮詢:
夫妻之間隱私權的規定有哪些?
羅燕梅律師解答:
在移動網際網路時代,我們的電話號碼、通訊錄、住址以至身份證、銀行卡信息時刻處於暴露之中,個人隱私被嚴重侵犯且愈演愈烈。只要個人不願意,沒有哪一個組織可以強行收集個人的隱私並根據個人隱私來約定個人的行為權力。
人類法律文明進步的過程是個人權力和公權力不斷博弈和相互讓渡的過程。以前奴隸沒有個人權利,現在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前黑人和婦女沒有選舉權,現在不同膚色和性別都可以當選總統。個人權利每進一步,公權力就會退後一步;公權力每進一步,個人權利就會退後一步。現代社會法律文明演變的趨勢是個人權利的不斷擴張,而公權力在不斷壓縮。
羅燕梅律師補充:
伴侶之間偷看對方手機不可取,喜歡偷看對方手機是不自信、缺乏安全感的表現,查看對方手機有時也會造成自己不開心,反之查看對方手機也不能促進雙方感情。從心理上來說,夫妻或者情侶之間的關係肯定要比一般人親密,但這並不代表對方不能和異性有溝通,這顯然比較苛刻。夫妻或者情侶除工作時間以外,努力扮演好各自的角色,兩人互相尊重互相體諒,保持一種舒心、安心的感覺,這樣才有利於雙方感情升溫,夫妻之間,有時候要「糊塗」一些,給對方一點空間未必是壞事。
夫妻雙方有互相忠實的義務,看手機和查手機是兩個概念,如果在對方允許下看手機當然無可厚非,如果不經對方允許查看手機,可能侵犯對方的隱私權,「人人都有隱私權,即使是夫妻之間也無例外。」由於夫妻之間的關係比一般人親密,無論是主動還是被動,很多情況下都能接觸到對方的手機,在道德允許範圍內兩人都能處理好,但如果非要上升到法律層面的話,夫妻之間偷看對方手機也屬於侵犯隱私。
羅燕梅律師結語:
大數據時代,隱私不是隨意買賣的商品。建立這樣的現代觀念,豈止是婚姻家庭,更是全社會的必修的一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