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上,被告康萬年稱,槍擊老虎是「自衛」。
漫畫:無後為大 李傳志/繪圖
科研人員利用紅外線照相機拍攝到的野生印支虎照片 資料圖
老虎吃人的事聽說過,但今年2月在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勐臘縣,幾名村民卻分著吃掉了一隻老虎。25日,勐臘縣法院對此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而被吃老虎的身世也引發關注:2007年5月科研人員曾拍到一張全國唯一野生印支虎活體照片,地點屬同一區域,難道這唯一一隻正是被吃掉的那隻?
事件
一槍放倒一隻虎
分完虎肉燉著吃
25日上午8時,得知勐臘縣法院要公開審理「村民吃老虎」事件,大臭水村的村民早早就來到當地縣法院參與旁聽,數十個旁聽席均被坐滿。
勐臘縣曼納傘大臭水村,位於西雙版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尚勇片區邊緣,該村是自然保護區管理所重點聯繫的村寨。
法院查明,今年2月的一天晚上,康萬年攜帶一支單管獵槍,邀約高祖橋到保護區南墩河捉石蚌。當晚10時許,兩人行至南墩河食物園下方1000米左右的河邊時,康萬年發現距河對面30米左右的半山坡草叢中有一隻動物,在燈光照射下反射出黃紅的亮光。康萬年隨即抬起槍來對著那兩隻大眼睛就是一槍。河對岸立即響起了一聲令人毛骨悚然的虎嘯。隨後,兩人發現有什麼東西哀嚎著沿河跑出30多米遠後,便沒了動靜。兩人匆忙跑到河對岸一探究竟,這才發現那是一隻碩大的花斑野生老虎。同時,他們還發現老虎的脖頸處中了槍,倒在地上已經死了。由於深知老虎是瀕危的國家保護動物,打死老虎是件大事情,兩人當晚便放棄了捉石蚌的計劃,一口氣跑回了家中。
次日一早,康萬年、高祖橋叫了同村的5個村民一起上山,將老虎開膛破肚剝了皮。他們把老虎皮和內臟就地掩埋,隨後來到大臭水小組學校舊址的操場上,分割了虎骨、虎肉、虎頭及虎爪等,分配完後,村民各自將分到的物品背回家中清燉著吃了。分到虎頭和虎爪的村民陳乃斌回家後,掰開虎口一看,發現虎牙磨得只剩牙根,原來被他們燉著吃了的這隻野生老虎已經到了遲暮之年。
民間傳言虎被殺
警方搜出虎頭骨
在參與分老虎的幾人看來,整個事件他們做得天衣無縫。然而從2月以來,大臭水村的村民再也沒有發現這隻老虎的存活蹤跡,開始隱約感到了異常。今年3月,保護區內有野生虎被獵殺的消息,陸續在民間流傳開來。針對這一傳言,西雙版納州有關領導高度重視,指示森林公安進行調查,核實傳言的真偽。同時,森林公安機關也加緊了對此線索的挖掘和排查,暗中展開偵查行動。
6月5日,西雙版納州森林公安勐臘保護區派出所結合轄區實際,集中10名警力組成專案組,重點打擊進入保護區破壞森林和野生動物資源的違法犯罪活動。6月12日中午,警方在村民陳乃斌家中搜到了他所分得的虎爪、虎頭皮以及虎頭骨。至此,野生虎被獵殺的傳言得到了證實。
隨後,陳乃斌父子交代了村民康萬年和高祖橋持槍進入保護區獵殺野生虎的事實,同時,隨著案情的進一步明了,7個村民上山瓜分虎肉的過程也一一浮出水面。今年6月13日,就在森林公安準備對康萬年和高祖橋實施抓捕時,兩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了。
警方在康萬年家中繳獲了兩支槍,其中一支是康萬年自己購買的,另一隻是借來的。11月,勐臘縣人民檢察院以康萬年涉嫌非法持有槍枝罪,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以高祖橋、陳乃彬、楊建明、周自永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以白治權涉嫌非法持有槍枝罪向勐臘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另一村民因如實交代不予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