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復「揭秘」,看欲罷不能,聞所未聞的野史奇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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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狄仁傑之通天帝國》的開頭,工部侍郎賈頤陪同外國使節進入正在修建的「通天浮屠」參觀,身體突然起火,瞬間化為灰燼。大理寺卿薛勇奉命調查賈頤死亡的案件,卻在進宮途中於練兵場自燃而死。
劇中給出的答案是,賈頤和薛勇中了以黃磷為食的甲蟲「赤焰金龜」的劇毒,身中其毒的人只要被陽光照到,便會自動起火,化為灰燼。
歷史上確實有人死於人體自燃,當然不是中了「赤焰金龜」毒所致。在各國典籍中共記載了200餘例至今仍無法用現代科技解釋的人體自燃現象。那麼什麼是人體自燃?人類又為什麼會自燃?人體自燃是指人體並沒有和外部的火焰接觸,而是從身體內部自發燃燒,最後化成灰燼,而在灰的周圍,幾乎一切可燃性物品都不會被燃燒,而是保持原樣的現象。
歷史上第一個人體自燃事件,被記錄在1673年義大利的一份醫學資料上。有個叫帕裡西安的人,躺在草甸床上化為灰燼,只剩下頭骨和幾根指骨,但草墊床除了他躺的部位,竟都沒有變樣,附近的東西都是完好無損。
1966年12月5日,在美國賓夕法尼亞洲發生了這樣一個案例:歐文·本特利醫生家的大廳瀰漫著帶怪味的藍色煙霧,天花板燒了一個寬0.6m、長0.9m的大窟窿,地下一堆灰燼。灰燼旁有半條腿,本特利醫生被燒死了。
驗屍官赫爾曼·莫斯奇的結論是:本特利醫生躺在床上吸菸,不慎燒著睡衣,驚醒過來後急忙走向浴室,突然昏倒,地板隨之起火,導致醫生被燒死。
但消防隊長卻對此提出質疑:按照常理,焚化屍體要2200℃的高溫燃燒90分鐘,再經過1800℃的高溫燃燒60到150分鐘,即使這樣,屍體火化後也只是碎骨骨灰,而不是灰燼。而本特利醫生整個身體除一條小腿外,全部化為灰燼,沒有特別高的溫度不行。
房屋失火一般溫度不超過800℃,最嚴重的房屋火災也不會超過1500℃,也就是說就算房屋被徹底燒毀,人體也不會化成灰燼,此案中人體被燒成灰燼,房屋卻沒焚毀,連剩下的腿上的膠鞋也完好無損,顯然是只有人體內局部的溫度達到了2200℃。因此消防隊長推斷,合理的解釋應該是:人體自燃。即在不接觸外來火源的條件下,人體從內部突發燃燒,使整個人體都化為灰燼,而鄰近的易燃物卻可免遭劫難。
最令人吃驚的是棺內屍體自燃。1973年12月7日,美國威斯康星州,當人們為一位年約50歲的婦女舉行葬禮時,棺內濃煙瀰漫,待開棺時,屍體化為灰燼,周圍一切可燃之物都完好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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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8和19世紀,對於這些人體自燃現象,特別是經常酗酒的酒徒身上發生的自燃事件,人們一般都會將之看成是上帝的懲罰。1853年,維多利亞時代的雜誌《記錄和疑問》列舉了在1692~1829年間發生的19起自燃事件,作者是一位名為林斯利的醫生,他認為,這些容易自燃的人都是「慣常的酗酒者」和「沉溺於酒精的人」。
德國化學家尤斯蒂斯·馮·裡比希仔細研究了50起自燃的案例後指出,即使人體中酒精的含量高達70%,也不會輕易地燃燒起來。裡比希還做了一個實驗,他將乙醇注入到老鼠體內,但老鼠並沒有因此而更容易被點燃。這在本質上否定了酗酒和燃燒之間的因果關係,但相信酗酒導致人體自燃的人還是很多。
20世紀60年代,關於人體自燃的「燭芯效應」說非常流行。1961年,倫敦驗屍官加文·瑟斯頓在《法醫學雜誌》上發表了一篇名為《人體異常燃燒》的文章。在這篇文章中,瑟斯頓描述了一種有可能導致人體自燃的 「燈芯效應」。
在蠟燭中,燭芯的作用是引火。等燭芯點著了,它下面的蠟就會熔化,順著燭芯的火焰燃燒起來,燈芯不斷燃燒,蠟不斷融化,直到整支蠟燭燒光。而當人的衣服緩慢燃燒時,會慢慢烤化人體內的脂肪,這些脂肪滲入衣服,為火苗提供新的燃料,像點蠟燭一般,慢慢將人體燒掉。 現實中的人體自燃案例,也確實燒掉的部分大都覆蓋著衣物,這些衣物又能吸收液態的脂肪,被衣物覆蓋的部分通常會燒成一堆灰。
但「燭芯效應」並不能解決人體自燃的所有問題,反對者則認為,脂肪燃燒產生的溫度不足以把人燒成灰,更不用說把骨頭燒成灰了。何況,「燭芯效應」的燃燒速度如此之慢,即便是傻子和酒鬼也不會對此無動於衷,連呼叫一聲都沒有。他們認為,儘管很多人由於衣物起火身亡,但沒人因此被燒成一堆灰,因而,衣物起火發生的火災與人體自燃是兩個概念。
有一部分研究者認為,人體自燃是自然界中的球狀閃電引起的。球狀閃電像一個小火球,能穿門過隙,鑽進被子,擠進棺材,飄飄悠悠像幽靈似的跟隨路人。有時這種閃電球會突然爆炸,相當於10 公斤炸藥爆炸所放出的能量,能毀壞建築物,造成人畜傷亡。不過,這類爆炸即便會發生,也不可能像「人體自燃」那樣,人體被炸得粉碎,而房間、家具的受損程度卻很小,而且這種理論很難被證實。
還有人提出了其他奇談怪論試圖解釋人體自燃,例如說人體腸道內充滿可燃的氣體、人體組織內含有磷之類可自燃的化學元素、體內核物質發生大爆炸、外星人發射死光、類似於「氣」的體內神秘能量的爆發等等,不過這些理論聽起來有些荒誕不經,信服的人就更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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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的人體自燃現象在中國也有少量資料可查。《青州府志》記載,在嘉靖十七年,一對年輕夫婦夜裡就寢後,直到第二天太陽下山還未起床。當醫生的哥哥把門砸開一看,二人還在床上,妻子已經燒成灰燼,丈夫雖然死了,屍體卻沒有被燒,只是被燙出幾個水泡而已,被褥完好。村裡人都跑去看,大家都說是「陰火」燒了這兩口子。
另一個案例是據《南豐縣誌·軼事》記載,道光十二年除夕,城東60多歲的吳姓夫婦睡覺後一直不起床,家人進門一看,兩人還蓋著被子睡著,掀開被子一看,人不知什麼時候已經被燒成灰燼了。
由於記載簡單,又無從考證,我們已無法確認其真實性,想來添油加醋的成分據多。這兩件事給人的第一印象像是刻意製造出來的謀殺案,並非什麼人體自燃,而古代破案技術簡陋,就算這是兩起兇殺案件,官府也未必查得出來。
1990年4月15日,湖南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現中南大學湘雅醫學院附屬醫院)基礎醫學系報告了一起「人體自燃」事件。文章發表在1990年第7卷第6期《湖南醫學》上,名為《男孩體表「自燃」燒傷一例報告》。
文中提到的傷者是一位三歲半的男孩,名叫唐江,在那天8時至11時之間,身體前後四次突然著火,17時被送入湖南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治療。
經細密檢查,孩子身上有多處燙傷,各項身體體徵完全正常,只是體表荷有靜電,瞬間電流高達37微安,一般同齡兒童最高僅0.49微安;體表電壓最高達197毫伏,一般同齡兒童電壓為96毫伏。神奇的是,唐江住院21天後痊癒,出院時,體表靜電等所有指標都恢復正常了。
這件奇怪的事件引起了湖南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醫生的濃厚興趣,曾有多名醫生前往唐江家裡偵查真相,經過一段時間調查,發現他家地面夜間有閃光,用手觸摸後,手指有燙傷。
經過進一步調查取證,發現唐江房間的地面上有黃磷,這些黃磷可能來源於他家的井水,黃磷日積月累逐漸增多,便滲入他的衣物和皮膚。
最後,調查者認為,可能是太陽磁暴導致唐江的人體電磁異常,引燃了他身體和衣服上沾染的黃磷,造成深度燒傷,這種說法從本質上否定了這是一起「體內起火」的人體自燃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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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體自燃現象雖然在國外受到廣泛關注,實際上卻並不為科學界承認,它既沒有被列為世界衛生組織編訂的「國際疾病分類法」中,也不是美國或國立醫學圖書館生物、醫學圖書索引的一個條目。
儘管警察、消防員、縱火案專家、法官和病理學家都提出了不少證據,但大多數醫生和科學家仍然堅持認為,那些看來無可爭辯的事例根本沒有經過徹底的調查,很多記錄忽視或者模糊了一些其他條件,而有些人體自燃案例可能本身就是謀殺,因而關於人體自燃的記載並不完全可信,也沒有專業的知識和合理的生物學理論作為支撐。
筆者認為,人體自燃現象畢竟太過稀少,自古至今有記載的不過200餘例,而且各種說法相互矛盾,還有很多報導是為了吸引眼球,有言過其實之嫌。本著嚴謹的態度,人體能夠神秘自燃不被科學界和醫學界承認也在情理之中。
但是不容否認的事實是,我們的科技還遠遠沒有達到能夠解開自然界和人體所有秘密的程度,所以用現在的理論解釋不了的現象,也未必全是虛妄,相信隨著科學的飛速發展和對人體的進一步研究,人體自燃之謎也許會在不久的將來揭開神秘的面紗,給因自燃而死去的人一個公正客觀的說法。
*作者:洛輕塵,魚羊秘史籤約作者。東北師範大學文學碩士,研究方向為女性文學和兒童文學,用一顆充滿好奇的童心閱遍歷史滄桑,寫盡人生百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