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寧波10月9日消息(記者杜金明 通訊員陳佳亮 周宇)近日,歐盟官方公報發布法規,REACH法規(EC)No1907/2006附件XVII限制物質清單新增23項CMR物質,並針對之前的2項CMR物質信息進行了更新。這是近年來,歐盟針對REACH法規CMR物質監管方面的較大一次政策調整。
什麼是CMR物質?
CMR物質是歐盟REACH法規框架下規定的一類有害物質,具體指致癌(Carcinogenic)、突變(Mutagenic)、有生殖毒性(Toxic to Reproduction)的物質。CMR物質被分成三類,一是CMR1,是指根據足夠的人體證據,知道它們是對人體的CMR物質;二是CMR2:根據大量的動物試驗證據,應當被認為它們是對人類的CMR物質;三是CMR3:人們關心的、但又缺乏大量信息以確定它們是否屬於CMR2的物質。歐盟REACH法規引發高度關注的有害物質的核准體系,並且把CMR1和CMR2物質列為高度關注的有害物質中,這些物質將被逐步引入REACH法規附錄XIV中。對於一些危害比較嚴重的CMR物質則會被列入限制物質清單,即REACH法規附錄XVII限制物質清單中第28、29、30條,禁止被投放市場或用於供應普通公眾(除特殊情況外)。
此次被列入限制物質清單的CMR物質有哪些?
此次共有23種CMR物質被列入限制物質清單,其中致癌物質2種,致基因突變1種,生殖毒性物質20種。其中5種物質在法規生效日當天,也就是歐盟官方公報發布後第20天開始生效,其餘物質在2018年3月1日生效。5種在法規生效當日的物質是:四氫-2-呋喃甲醇(四氫糠醇);砷化鎵;三丁基錫化合物(本附件其他地方已經包含的三丁基錫化合物除外);1,2-苯二甲酸二己基酯(含支鏈和直鏈);咪唑。另外18種在2018年生效的是:1,2-二氯丙烷;具有代表性組成的玻璃纖維;3,7-二甲基-2,6-辛二烯腈;溴鼠靈;鉛粉[粒徑<1mm];鉛粉[粒徑≥1mm];雙酚a(4,4`-異亞丙基雙酚);十二烷基-苯酚(支鏈[1]2-十二烷基-苯酚,支鏈[2]3-十二烷基-苯酚,支鏈[3]4-十二烷基-苯酚,支鏈[4]四丙烯基苯酚衍生物[5]);氯鼠酮;殺鼠醚;鼠得克;氟鼠酮;氧化硼鈉[1](四水八硼酸二鈉[2]);溴敵隆;噻鼠靈;全氟壬酸([1]鈉鹽[2]銨鹽[3]);鄰苯二甲酸二環己酯;氟菌唑。< p="">
上述法規生效後對企業和產品出口歐盟有什麼具體影響?
法規生效後,至少有三方面要求需要立即執行。一是出口商品在包裝上標註「僅限專業用戶使用」的要求對物質或其混合物都適用。也就是說上述要求不僅僅針對物質本身,還涉及到物質中的組分。二是以上這些物質即被禁止投放市場或供應給普通公眾使用。這裡包括歐盟內部生產銷售使用和歐盟以外的地方進口銷售使用。三是這些物質在混合物中的含量也必須滿足(EC)No1272/2008中的特定限量,也就是說即便是混合物也不能豁免相關限量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