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5日歐盟發布(EU) 2020/2096,大範圍修訂了歐盟REACH法規附錄XVII限制性物質清單中的多項要求。
REACH附錄XVII中本條限制條款包含了幾處使用R65標籤的參考信息,R65是標準的「R-短語」之一,表示與使用第67/548/EEC號理事會指令中規定的物質相關的危險引起的特殊風險。由於該指令已被廢除,應刪除條目3中對R65的引用。
針對本條限制的第6條款,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於2015年7月8日根據該法規第69條編制了一份檔案,並得出結論,無需對該條目中規定的限制提出修正案。因此,第6和第7段已變得多餘,予以刪除。
歐盟2019年發布2019/1021(EU),即歐盟POP(持久性有機汙染物)法規,其對具有高毒性、持久性、生物積累性及長距離遷移屬性的有機汙染物的限量比REACH附錄XVII要求更嚴格。
刪除REACH附錄XVII的Entry 22對五氯苯酚(PCP)要求,歐盟POP法規的限量要求是:不得含有;
刪除REACH附錄XVII的Entry 67 對decaBDE(十溴聯苯醚)要求,歐盟POP法規的限量要求是500ppm(與POP法規中其他幾項多溴聯苯醚總和);
刪除REACH附錄XVII的Entry 68對PFOA(全氟辛酸)的要求,此前該項要求已經平移至歐盟POP法規中。
歐盟2009年曾發布552/2009(EC)在該項要求中增加了CAS號以及EC號,其目的是為了輔助工廠和執法機構確認該類物質,並不是僅管控註明CAS號或EC號下面的一種物質。
然而,這一添加產生了意想不到的後果,許多工廠或個人理解為並非所有壬基酚異構體都包含在條目46中。因此,本次刪除這些CAS號及EC號以體現立法者意欲管控所有類別的壬基酚類物質的本意。
4. 修訂Entry 28~30中CMR物質的要求
REACH附錄XVII的Entry28、29和30條規定:禁止向市場投放和使用歸類為致癌、致突變或生殖毒性(CMR)的1A或1B類物質。附錄XVII的附錄1至6中列出的含有此類物質的混合物種類及濃度要求。
1.這裡的CMR物質是引用歐盟的1272/2008(EC)(簡稱為CLP法規)中的物質,因CLP中CMR 1A或1B更新,本條規定也應隨之更新;
2.歐盟的醫療器械法規(EU MDR,(EU) 2017/745)規定了針對醫療器械方面的CMR物質要求,為避免雙重監管,這裡新增針對(EU) 2017/745的豁免。
偶氮染料的測試方法2015年時已發布新的版本,為與歐盟標準化委員會(CEN)發布的新版本的標準相一致,需要更新REACH附錄XVII的Entry 43偶氮染料測試方法:
隨著歐盟化學品法規的實施進度及相關技術手段的革新,ECHA陸續更新REACH中的限制物質列表,CLP法規,POP法規等,必維國際在此提醒相關企業持續關注法規更新,積極應對,提升產品質量,做好相應測試工作,確保產品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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