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溫度的中低區間,水是液體,像DNA和蛋白質這樣的複雜分子可以發揮作用,使我們這樣的生物成為可能。而只需稍高一點的溫度,蛋白質就會變性(比如說烹飪),這樣我們的生活方式就可以達到滅菌的程度。據我所知,朊病毒可以在比沸水高135攝氏度的溫度下存活,需要121攝氏度的氫氧化鈉溶液(壓力低於135攝氏度)才能使它們失活。
在高溫區間,原子不能結合在一起以形成分子,液體或固體相不存在,電子也不會與等離子體中的原子結合。除了在極高或極低溫度下可能存在的物質以外,還有其他奇異的物質狀態,但超出了這種反應的範圍。恆星產生的能量,就像超新星一樣,可以導致令人難以置信的高溫,我們可以在幾千光年之外安全地觀察到。幸運的是,大氣層和地球磁場屏蔽了我們在這些高能和高溫事件中發出的大部分紫外線、X射線、伽馬射線和宇宙射線。有些星體能量如此之強,以至於在地球過去的歷史中,所釋放出的伽馬射線爆發可能導致了地球的大滅絕。
舉個例子來說就是,人類一般的行走速度是每小時兩英裡,而從理論上來講,即便我們處於每小時零英裡的狀態,我們也可以每小時行走6.7億英裡(光速)!我們生存於速度和溫度的低端,這兩者都處於能量的低端。(不只是我們,整個宇宙都很「懶」。喜歡低能狀態的這種情況很好地描述了為什麼東西生鏽,為什麼東西掉落,為什麼東西燃燒,為什麼東西放射性衰變等等。)
我不同意溫度沒有上限的說法。溫度的一個定義是,它是平均分子的動能。精確的公式是T=1/(3k)mv^2,其中m是以kg為單位的分子質量,v是以m/s為單位的速度,k是玻爾茲曼常數1.3806488E-23J/K,因此,當萬物靜止時,絕對零度為v=0。最高溫度將出現在v略低於光速時,或約等於3e8米/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