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16 13:29:51 來源:皖江晚報
本報7月9日B3版刊登《雖是小問題,卻是頭疼事小區養雞擾民,沒人能管嗎?》稿件後,在讀者中引起較大反響,本報熱線電話鈴聲不斷,連日來又接到來自...
本報7月9日B3版刊登《雖是小問題,卻是頭疼事小區養雞擾民,沒人能管嗎?》稿件後,在讀者中引起較大反響,本報熱線電話鈴聲不斷,連日來又接到來自貴都花園、鴛鴦小區、新工房、大北莊、金星、八畝塘等許多市民的投訴電話。市民普遍認為城區內不應該養雞,市容部門應該加大監管力度。
記者採訪了馬鞍山市市容局的市容環衛管理科。該科一位負責人介紹說:《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是2004年6月1日起施行的。該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城市市區內禁止飼養雞、鴨、鵝、兔、羊、豬等家禽家畜和食用鴿。因教學、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飼養家禽家畜的,應當經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城市市區內限制飼養寵物。飼養寵物,不得散放,不得影響環境衛生。寵物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場所產生的糞便,其飼養人應當即時清除。條例第六章第四十六條規定:違反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未經批准在市區內飼養家畜家禽,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處理或者予以沒收,並可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違反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在公共場所遺留寵物糞便,不即時清除,影響環境衛生的,對其飼養人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
如果遇到小區居民違反條例養雞的情況,可以通過這些辦法去解決:一是小區物業介入。如果是在小區公共區域養雞,物業是有權處理的。二是社區調解。社區有責任和義務對鄰裡糾紛進行調解。但是,社區畢竟沒有具體的執法權,如果遇到確實調解不了的,可以反映到有執法權的城管大隊。三是城管大隊強制執法。可以先通過社區調解,物業配合,城管警示後再採取強制措施,這樣可以避免矛盾激化。
本報記者焦瑞華
責任編輯:duyu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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