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6•26」國際禁毒日即將到來,為充分昭示人民法院依法從嚴懲處毒品犯罪的政策立場,最高人民法院相關部門從全國法院範圍內收集、整理了10件2019年以來審結的毒品犯罪和吸毒誘發次生犯罪的典型案例。其中,3件死刑案例分別是:吳籌、吳海柱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案,周新林運輸毒品案,張偉故意殺人案;另7件案例分別是:劉勇等販賣、製造毒品案,祝浩走私、運輸毒品案,卞晨晨等販賣毒品、非法利用信息網絡案,劉彥鑠販賣毒品案,鄒火生引誘他人吸毒、盜竊案,陳德勝容留他人吸毒案,呂曉春等非法生產、買賣製毒物品案。這些案例從多個角度體現了當前毒品犯罪案件的特點,也闡述了人民法院對相關類型毒品犯罪案件的法律適用和政策把握標準。
目 錄
1. 吳籌、吳海柱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案——糾集多人製造、運輸、販賣毒品數量特別巨大,罪行極其嚴重
2. 周新林運輸毒品案——夥同他人運輸毒品數量特別巨大,且繫纍犯,罪行極其嚴重
3. 劉勇等販賣、製造毒品案——製造、販賣芬太尼等多種新型毒品,依法嚴懲
4. 祝浩走私、運輸毒品案——通過手機網絡接受他人僱用,走私、運輸毒品數量大
5. 卞晨晨等販賣毒品、非法利用信息網絡案——非法種植、販賣大麻,非法利用網絡論壇發布種植大麻等信息
6. 劉彥鑠販賣毒品案——國家工作人員實施毒品犯罪,依法嚴懲
7. 鄒火生引誘他人吸毒、盜竊案——引誘他人吸毒並唆使他人
共同盜竊,依法懲處
8. 陳德勝容留他人吸毒案——容留多名未成年人吸毒,依法嚴懲
9. 呂曉春等非法生產、買賣製毒物品案——非法買賣溴代苯丙酮、生產麻黃素,情節特別嚴重
10. 張偉故意殺人案——有長期吸毒史,殺死無辜兒童,罪行極其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