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的基本要求、編制方法和內容。
本標準適用於設區市、縣(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編制。省(自治區)、跨地區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編制可參照執行。
2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文件。
2.1 市域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a city
設區市行政管轄的全部地域。
2.2 縣域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a county
縣(市)行政管轄的全部地域。
2.3 市區 urban district
設區市行政管轄的地域,但不包括市轄縣(市)。
3 規劃編制的一般規定
3.1 目的
根據道路交通發展的形勢和交通安全管理的需要,通過科學分析、統籌規劃、合理實施,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設施、改善交通秩序、減少交通事故,逐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能力。
3.2 依據和原則
3.2.1 規劃應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範,以及城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綜合交通規劃和其他交通專項規劃等。
3.2.2 規劃應以立足當前、規劃長遠為基本原則,科學、系統地規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項工作,注重規劃方案的可實施性。
3.3 分類
3.3.1 規劃分為市域規劃、縣(市)域規劃和市區規劃。其規劃區域分別是市域、縣域和市區。
3.3.2 規劃包括近期規劃和中遠期規劃,近期規劃宜為3年~5年,中遠期規劃宜為5年~10年。
3.4 編制單位要求
規劃編制工作應由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門組織。具體的編制工作應由具有相關資質或相應能力的單位承擔。
3.5 編製程序和任務
3.5.1 編製程序
編制工作應按照立項、編寫工作大綱、調查分析、起草規劃草案、徵求意見、評審、報批程序進行。
3.5.2 主要任務
3.5.2.1 立項
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門向當地人民政府提出編制申請,經批准後將規劃編制工作納入年度計劃,經費列入預算。
3.5.2.2 編寫工作大綱
確定規劃範圍和年限,明確規劃的重點內容,制定工作計劃。
3.5.2.3 調查分析
調查交通安全管理現狀,分析存在問題,依據各項規劃研究、預測交通安全管理發展趨勢。
3.5.2.4 起草規劃草案
在調查分析的基礎上,提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發展目標,針對道路交通參與者、車輛、交通安全設施、交通安全管理機制等各個因素,提出近期、中遠期改進措施和建設方案,形成規劃草案,並組織專家論證,形成規劃草案徵求意見稿。
規劃成果包括的文件參見附錄A。
3.5.2.5 徵求意見
廣泛徵求意見,研究處理反饋意見,形成規劃送審稿。
3.5.2.6 評審
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要求組織專家進行評審。評審通過的,根據專家意見修改形成規劃報批稿;評審未通過的,應按照評審意見修改完善,再次徵求各方意見後重新組織評審。
3.5.2.7 報批
規劃報批稿報當地人民政府審批,並報上一級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門備案。
3.6 規劃的調整
規劃批准實施後,每年應根據相關評價指標的完成情況對規劃目標和方案進行局部修訂。根據規劃區域道路交通的發展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原則上每3~5年應對規划進行修編。
4 規劃的內容框架
規劃的內容應包括以下基本要素,規劃主體報告大綱示例見附錄B:
a) 概述。包括規劃的背景、範圍和年限、基本原則、技術路線和依據等;
b) 現狀分析和評價。通過深入細緻的調查,分析規劃區域內社會經濟發展和交通總體狀況、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情況及特徵等,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進行評價;
c) 發展趨勢分析。對規劃區域社會經濟、道路交通和道路交通安全水平等發展趨勢預測與分析;
d) 規劃目標。提出規劃期末所要達到的水平、相關評價指標在規劃期內分別達到的數值等;
e) 規劃方案。針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各個因素,提出近期和中遠期的改進措施和建設方案;
f) 實施計劃和資金概算。根據近期規劃方案提出實施的項目、年度計劃和資金概算。
5 現狀調查、分析和評價
5.1 基本要求
全面、客觀對規劃區域社會經濟發展、交通總體狀況、交通安全水平和管理工作情況開展調查,掌握歷史發展情況和現狀問題,為道路交通安全特徵分析、綜合評價、趨勢分析及規劃方案編制提供翔實的基礎數據、文件資料和相關信息。
5.2 調查內容
5.2.1 社會經濟發展現狀調查
規劃區域內地理位置、自然條件、社會經濟發展狀況、人口發展狀況特徵等。
5.2.2 道路建設狀況調查
規劃區域內城市道路、公路網建設和規劃等情況。
5.2.3 交通總體狀況調查
規劃區域內近5年~10年分年度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的保有量、公共運輸客運量、公路客貨周轉量等情況;規劃區域內道路的全天及高峰交通流運行分布、停車等情況。
5.2.4 交通秩序狀況調查
規劃區域內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在道路上遵守交通法規情況。
5.2.5 交通安全設施調查
規劃區域內道路交通標誌、交通標線、交通信號燈、交通護欄、人行過街設施、照明等交通安全服務設施設置情況,各類道路交通技術監控設備、交通事故現場勘查等交通安全管理科技裝備應用情況,學校、醫院等重點區域周邊交通安全設施設置情況。
5.2.6 交通事故調查
規劃區域內近5年~10年內道路交通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受傷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等分類統計數據、道路交通事故多發點段或交通安全隱患路段排查和整改情況、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等。
5.2.7 管理工作情況調查
規劃區域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政策及工作機制、相關職能部門設置及其職責劃分、交通安全管理部門機構設置及人員和裝備配備、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車輛管理、駕駛人管理、道路交通執法和事故處理、交通運輸企業和危險品運輸安全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資金來源等情況。
5.3 調查方法
可採用現場勘查、問卷調查、查閱資料、座談等方式開展。
5.4 特徵分析
5.4.1 一般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特徵分析應基於調查所掌握的數據、資料及相關信息,重點分析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因素和各影響因素之間的相互作用,揭示道路交通安全發展的客觀規律,指出當前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為制定規劃方案提供依據。
5.4.2 分析內容
5.4.2.1 道路及交通特徵分析
分析城鎮化和機動化發展水平、道路網結構和密度、交通出行分布和出行結構、交通流運行特徵等。
5.4.2.2 道路交通安全設施設置分析
分析道路交通安全服務設施、交通安全管理科技裝備和重點區域周邊交通安全設施規範設置率、配置率和應用存在的問題。
5.4.2.3 道路交通事故特徵分析
分析道路交通事故時間分布、地點分布、事故形態分布、道路交通條件、天氣條件等特徵;認定的交通事故主要原因、交通事故責任者的交通方式、年齡、性別、駕齡、駕駛證種類、所屬行業、違法行為等特徵;交通事故死傷者的年齡、性別、職業、交通方式等特徵;交通事故車輛類型、使用性質、行駛狀態、安全狀態等特徵;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特徵。
5.4.2.4 管理工作情況分析
分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政策、措施實施有效性;機構設置及管理體制、機制、隊伍建設情況;路面交通秩序維護、交通事故處理、交通違法行為查處、交通事故救援等情況。分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
5.5 道路交通安全水平評價
5.5.1 評價內容
根據社會經濟發展和交通狀況、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工作情況特徵分析,對比國際、國內、省(區)內同類地區的交通安全相關指標,綜合評價規劃區域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道路交通安全評價指標參考附錄C。
5.5.2 評價方法
可選用模糊層次分析法、灰色聚類評估法等綜合評價方法,參見附錄D。
6 道路交通安全趨勢分析與預測
6.1 分析與預測內容
6.1.1 社會經濟發展分析與預測
分析規劃區域人口增長趨勢、經濟發展趨勢、產業結構發展變化趨勢等。
6.1.2 道路交通發展分析與預測
分析規劃區域機動車保有量、駕駛人數量、道路交通運輸客貨運周轉量增長趨勢,城市道路和公路建設發展趨勢,各類交通方式出行結構、道路交通參與者守法情況變化趨勢等。
6.1.3 道路交通安全發展分析與預測
根據社會經濟發展、道路交通發展以及歷年的道路交通安全狀況,分析規劃區域道路交通安全發展趨勢。
6.2 分析與預測方法
根據收集到的數據選取合適的分析與預測方法,參見附錄D。
7 規劃目標
7.1 規劃目標應符合規劃區域的特點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發展的客觀規律。
7.2 通過定性描述和定量指標,描述規劃區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規劃期末達到的水平以及相關評價指標在規劃期內分別達到的數值:
a) 定性描述指對比國際、國內、省(區)內同類地區交通安全相關指標,或對照有關單位發布實施的評價指標體系,描述規劃區域期望達到的水平或等級;
b) 定量指標包括道路交通事故總數、死亡人數、萬車死亡率、十萬人口死亡率、交通事故死傷比,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投入經費、交通安全管理設施設置率、交通技術監控設施設置率、交通事故多發點段和交通安全隱患路段整治率等。近期規劃的定量指標宜以經費投入、設施設置、道路整治等要求為主。
8 規劃方案
8.1 方案要求
8.1.1 近期規劃方案應以治理當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突出問題為主要任務,提出階段性、針對性強的對策和措施。
8.1.2 中遠期規劃方案應以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為主要任務,提出科學、系統、可持續實施的對策和措施。
8.2 方案內容
規劃方案宜包括以下所列內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增減:
a) 文明交通行為提升規劃。主要包括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普法教育、交通安全常識的教育體系建設、交通參與者信用體系建設等。近期規劃中,應根據交通秩序狀況調查和交通事故特徵分析確定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重點違法行為和重點人群,提出管理對策和專項整治措施,制定宣傳綱要和實施策略;
b) 駕駛資格培訓和駕駛技能提升規劃。主要包括駕駛人培訓內容和方式改進、駕駛人培訓機構監管、駕駛人考試內容和方式改革、考試場地和設施建設等。近期規劃中,應根據交通事故特徵分析反映出的駕駛人培訓存在的不足,提出落實培訓大綱、加強培訓和考試過程動態監管、強化實際道路考試、增加模擬考試項目等措施;
c) 車輛安全性改善規劃。主要包括車輛註冊登記和檢驗的源頭管理、重點車輛運行安全保障、合理引導各類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輛發展政策等。近期規劃中,應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和特徵分析確定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重點車輛,提出加強相關車輛的執法檢查、企業監管、車輛檢查維修和定期檢驗等方面的管理措施;
d) 道路通行條件改善規劃。主要包括城市道路和公路安全設施建設、交通事故多發點段或交通安全隱患路段綜合治理、交通組織改善方案、重點區域周邊交通安全設施完善、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評價審核機制等。近期規劃中,應根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設施調查和分析,確定需要新增、調整、更新的交通安全服務設施類型及設置位置、數量,制定設施改善、建設計劃;根據交通事故調查和分析,對事故多發點段或交通安全隱患路段制定具體的改善方案;
e) 道路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劃。主要包括運輸企業交通安全主體責任落實、運輸企業安全監管等。近期規劃中,應根據對規劃區內運輸企業交通安全現狀的分析,提出健全並嚴格落實運輸企業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客運線路審批和監管、提高營運駕駛人從業資格條件、對營運車輛日常安全監管常態化等改善措施;
f) 交通安全執法管理工作規劃。主要包括交通秩序管理、重點違法行為專項整治、事故處理等。近期規劃中,應根據管理工作情況調查和分析確定交通秩序管理、執法和事故處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提出加強執法培訓和監督、勤務管理和考核等方面的改進措施;
g) 道路交通安全科學研究和科技應用規劃。主要包括交通安全形勢研判分析及預防研究、交通安全管理新技術和新裝備研究和應用、科技裝備建設和配備計劃、專業技術人才引進和隊伍建設等。近期規劃中,應根據交通安全管理設施的調查和分析以及交通管理部門執法管理的需要,確定需要補充的交通安全管理科技裝備,提出建設內容、實施範圍、建設方式和年度實施計劃;
h) 交通事故應急保障及救助體系規劃。主要對交通事故應急管理體制、聯合救援機制、事故自救培訓、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等規劃。近期規劃中,應根據管理工作調查和分析,提出交通事故快速發現和處置、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快速救治機制等方面的改進措施和建設計劃;
i) 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機制規劃。主要包括綜合協調或管理的機構建立、交通安全管理責任落實和考核機制、地方性法律法規的制定、交通安全管理經費投入和保障機制等。近期規劃中,應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確定各相關部門的具體工作任務和完成時限。
9 實施計劃和資金概算
9.1 實施計劃
根據規劃方案確定的任務,安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項目和近期實施計劃,提出相應的實施主體單位、人員、裝備和實施組織保障建議。
9.2 資金概算
按照實施計劃,確定規劃期內投入的資金數量,安排分年度的投入計劃,提出資金的來源建議。
A
附 錄 A
(資料性附錄)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成果文件
A.1 主體報告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提交的主體報告主要包括:
a) 文本;
b) 文本說明;
c) 圖集。
A.2 附件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提交的附件主要包括:
a)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現狀調查報告;
b)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基礎數據集;
c) 道路交通事故多發點段和交通安全隱患路段改善方案;
d) 其它專題報告。
A.3 附表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文件中的附表一般包括:
a) 規劃區域歷年(近5年~10年,下同)人口數表(包括總人口、常住人口、流動人口、小學生比例、中老年人比例);
b) 規劃區域歷年社會經濟發展表(包括人均GDP、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c) 規劃區域歷年車輛統計表(車輛分類型,主要包括客車、貨車、摩託車等);
d) 規劃區域歷年駕駛人統計表(包括每年新增駕駛人數量);
e) 規劃區域歷年各等級道路情況統計表(統計的內容主要包括長度、密度);
f) 規劃區域歷年交通事故四項指標統計表;
g) 規劃區域歷年交通事故主要相對指標統計表(相對指標主要包括十萬人口死亡率、萬車死亡率、交通事故死亡率等);
h) 交通事故的特徵分析表:主要包括事故空間分布、時間分布、主要成因、道路交通條件分布等;
i) 車輛保有量預測表;
j) 駕駛人數量預測表;
k) 道路交通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預測表;
l)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各項措施實施進度計劃表。
A.4 附圖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文件中的附圖一般包括:
a) 城市地理位置及規劃範圍(一般規劃範圍及重點規劃範圍)圖;
b) 規劃區域規劃年各等級道路分布圖(城市道路等級主要分為主幹路、次幹路);
c) 交通事故的特徵分析圖,主要包括事故空間分布、時間分布、主要成因、道路交通條件分布等;
d) 規劃區域事故多發點、段和交通安全隱患點分布圖;
e) 規劃區域道路電子警察、監控設施等分布圖;
f) 事故多發點、段整治規劃方案圖;
g) 規劃的設施分布圖:主要包括道路電子警察、監控設施、新增交通設施分布等;
h) 規劃區域中需要渠化的交叉口和需要改進的路段分布圖。
B
附 錄 B
(資料性附錄)
《XX市市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主體報告大綱(範例)
B.1 概述
B.1.1 規劃背景
規劃編制的必要性、規劃編制項目情況。
B.1.2 規劃範圍和年限
規劃的範圍和規劃年限,包括近期和中遠期年限。例如,此次規劃編制範圍是XX市市區,包括:XX區、XX區和XX區。規劃期限為:近期2013年~2015年,遠期2016年~2020年。
B.1.3 規劃原則及技術路線
規劃遵循的基本原則,繪製規劃技術路線圖。
B.1.4 規劃依據
規劃依據的國家法律法規、標準,地方規定、相關規劃和政府文件,例如:
a) 政策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
b) 技術規範:《平安暢通縣區評價指標體系》、《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評價指標體系》、《道路交通標誌與標線》(GB5768-2009)等;
c) 相關規劃及資料:《XX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XX市統計年鑑》(2011年)等,以及公安、交通、規劃等部門提供的相關數據。
B.2 現狀分析和評價
B.2.1 規劃區域概況
規劃區域的地理位置、行政區域構成和經濟發展狀況,以及市區總體發展規劃情況。
B.2.2 交通概況
規劃區域的道路網供給情況、居民出行結構、道路交通流分布、車輛保有量等有關情況。例如: 截止到2011年年底,XX市市區機動車保有量達到82.5萬輛,機動車保有量增長較快,年均增長率達到12%。其中私有客車為51.46萬輛,佔到機動車保有量的62.3%,機動車千人擁有量為340輛。
B.2.3 道路交通安全總體形勢
根據歷年的道路交通事故數據,分析總體的交通安全狀況。例如:從數據顯示可見,交通事故的起數呈下降趨勢,由2007年1052起,下降至2010年824起。
B.2.4 近年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主要工作
從管理機制構建、執法管理、宣傳教育、道路建設、科技建設、事故救援等多個方面,對近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主要工作進行總結。例如:
a)相關職能部門及其職責劃分情況;
b)管理部門機構設置及人員和裝備配備情況;
c)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服務設施設置現狀;
d)車輛和駕駛人管理現狀;
e)宣傳教育現狀、執法管理現狀;
f)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資金投入情況;
g)地方政策和法律法規情況。
B.2.5 近年來道路交通事故主要特徵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統計報表,分析道路事故的特徵,明確誘發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等,例如:
a)道路交通事故的時間分布特徵分析;
b)道路交通事故的交通條件分布特徵分析;
c)道路交通事故的事故原因分析;
d)道路交通事故的責任者交通方式分析;
e)道路交通事故的事故現場及形態特徵分析;
f)道路交通事故的責任者交通方式、人員類型、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駕齡特徵分析;
g)道路交通事故的人員傷亡情況特徵分析。
B.2.6 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評價
針對交通安全管理現狀情況,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進行評價,總結出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影響因素。運用綜合評價法,對規劃區域的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做出客觀評價。
B.3 交通安全管理發展趨勢分析
綜合應用各種預測方法,對交通安全面臨的形勢進行預測分析。主要對道路交通發展趨勢、道路交通安全發展趨勢做出預測分析。例如:規劃期內的道路交通及其設施發展分析,道路通車裡程和等級規劃;機動車保有量、駕駛員數量、客流、物流等可能產生的變化及發展趨勢;交通事故特徵的總體變化趨勢,提出規劃期內道路交通事故總量、傷亡、直接經濟損失、萬車和萬人死亡率等指標的預測水平。
B.4 規劃總體設計
B.4.1 總體思路
規劃的總體思路、角度和主要特點。
B.4.2 預期目標
結合道路交通安全面臨形勢與趨勢研判分析,確定規劃目標,例如:
a) 近期,在理順交通安全管理體制,針對道路交通安全突出問題制定實施行動規劃,規劃區域萬車死亡率下降15%,特大交通事故起數不超過2起/年,交通事故多發點、段整治率達到100%,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常識普及率達到100%,交通安全管理資金投入每年增加20%。規劃期末本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達到模範管理水平;
b) 遠期,在預測道路交通安全發展趨勢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交通安全管理科學化、法制化、規範化水平,促進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安全的城市交通系統的建立,打造出安全、暢通、有序的交通環境。
B.5 規劃方案
B.5.1 文明交通行為提升規劃
針對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違法行為,對提高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的各項措施進行規劃。例如:加強全民交通安全教育,健全宣傳教育長效機制;建立交通參與者的違法行為與個人信用等級掛鈎制度;建設宣傳教育基地,強化志願者隊伍;抓好中小學生、農村群眾、客貨運駕駛人等重點群體宣傳教育工作等。
B.5.2 駕駛資格培訓和駕駛技能提升規劃
針對駕駛人培訓和考試中存在的問題,對駕駛人駕駛技能提升措施進行規劃。例如,改進機動車駕駛人培訓內容和方式,突出安全駕駛、文明駕駛意識的培養,提高處置危險情況的能力;充分利用科技信息手段,嚴格對駕駛人培訓的全過程進行動態監管;推廣應用計算機系統實行駕駛技能考試;增加山區道路、模擬高速公路、夜間、惡劣天氣和突發事件情況下的考試項目等。
B.5.3 車輛安全性改善規劃
針對規劃區的重點車輛安全運行情況,對其安全性和監管進行規劃。例如:加強工程運輸車輛行駛安全管理;加強危化品車行駛安全管理;加強公交車輛、出租、旅遊車輛行駛安全管理;加強對機動車銷售行業的管理和監督;完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維修相關制度和規定,推廣監管部門與機動車安檢機構、維修廠家的聯網;加強機動車強制報廢監管等。
B.5.4 道路通行條件改善規劃
針對規劃區的道路通行安全性情況,結合規劃區路網建設規劃,對道路通行條件的改善進行規劃。例如:建立道路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交通安全審查制度,嚴格道路開通安全驗收;嚴格道路出入口管理,強化平交路口交通渠化,根據需要設置相應的交通安全設施;實施事故多發路段和安全隱患路段定期排查和綜合治理機制,實施人民政府掛牌督辦整改制度;加大資金保障力度等。
B.5.5 道路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劃
針對規劃區的交通運輸源頭管理情況情況,結合規劃區的綜合交通管理規劃,對交通運輸源頭管理和責任落實等進行規劃。例如:對從業人員聘用嚴格審核把關,加強安全教育和培訓,定期維護保養運輸車輛;在長途客運和客運包車車輛、校車、重點營運貨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上安裝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實行24小時動態監管;嚴格客運線路審批和監管,逐步減少1000km以上的長途客運班線;建立運輸企業交通違法、交通事故和安全等級評估和違法駕駛人「黑名單」制度等。
B.5.6 交通安全執法管理工作規劃
針對規劃區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特徵和綜合整治情況,結合今後的交通安全發展趨勢,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執法管理工作進行規劃,例如:大力推進科技裝備和信息化技術在道路交通執法中的應用;建立部門、區域聯勤聯動機制,實現資源共享;加強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集中整治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開展交通秩序示範路創建活動;制定超速行駛、酒後駕駛和超限超載綜合整治行動計劃、使用安全帶和安全頭盔行動計劃等。
B.5.7 道路交通安全科學研究和科技應用規劃
推進科技在交通安全管理中的應用,對提升交通安全管理的科技水平的各項措施進行規劃。例如:強化交通事故分析及預防研究,開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調查,研究駕駛人駕駛特性、道路和車輛性能與交通安全的關係;研究適用於本地的道路交通安全評估技術和標準,開展區域道路交通安全評估;在重點路段和交叉口建設交通技術監控設施,強化交通安全監管和事故成因分析的技術支持;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單警裝備、車載設備、移動式執法裝備的配備計劃;引進交通工程、計算機等專業人才等。
B.5.8 交通事故應急保障及救助體系規劃
針對規劃區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與保障情況,結合今後的交通安全發展趨勢和醫療設施規劃,對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與保障進行規劃,例如:完善交通事故救援制度,建立交通事故快速反應系統和應急救援「綠色通道」;在駕駛人培訓中加入事故救生內容,提高交通事故現場自救水平;推動交通事故救援專業化,配備專業救援裝備;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使用管理、追償制度等。
B.5.9 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機制規劃
針對規劃區道路交通安全綜合管理機制建設落實情況,對交通安全綜合管理工作進行規劃,例如:加強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組織領導機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協調機制;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實行績效考核,執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加大資金投入,拓寬投入渠道;建立與道路裡程、機動車增長同步的警力配備增加機制;編制重大工程專項規劃,對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等。
B.6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實施計劃
B.6.1 道路交通安全重點行動計劃
B.6.1.1 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程
根據規劃內容,明確近期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開展的工作。例如:開展「百萬機動車駕駛人交通安全知識大培訓」 活動、外籍駕駛人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常態化、制定交通安全教育課程、外來人員交通安全教育等。
B.6.1.2 駕駛人安全駕駛行為提升工程
根據規劃內容,制定近期提升駕駛人安全駕駛行為開展的工作計劃。例如:完善駕校的教學設置和場地、提升教練員的教學資質、加強對低駕齡駕駛人的心理幹擾、加強對高齡駕駛人培訓管理。
B.6.1.3 提升車輛安全運行保障工程
根據規劃內容,制定近期提升車輛安全運行的計劃。例如:嚴把摩託車的檢驗關、做好老舊車輛的報廢淘汰工作等。
B.6.1.4 道路安全保障工程
根據規劃內容,制定近期道路安全改善的計劃。例如:安全隱患路段的整治計劃、學校周邊安全設施建設計劃、高架路段交通安全設施設置計劃等。
B.6.1.5 交通安全管理行動計劃
根據規劃內容,制定近期交通安全管理行動計劃。例如:開展重點違法行為專項整治、加強事故多發時段的監管力度等。
B.6.1.6 交通安全綜合管理工程
根據規劃內容,對交通安全綜合管理提出工作計劃。例如:制定交通安全管理考核辦法、責任制實施辦法等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關部門職責落實和考核;制定工作計劃來明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的職能;制定交通安全條例、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交通運輸保障機制)、道路交通設計技術規定等,完善交通安全管理法制和政策。
B.6.2 道路交通安全重點工程資金保障
為確保近期規劃的落實,對其資金投入進行概算,並對資金的來源、實施主體單位、人員、裝備和實施組織保障提出建議。例如:根據上述近期需要開展的重點工程,進行資金概算,列出各項工程的經費概算。
B.6.3 規劃與行動計劃的滾動實施
對規劃內容的滾動調整提出建議。例如:交通安全管理規劃應根據交通發展情況,每5年修編一次。
C
附 錄 C
(資料性附錄)
道路交通安全評價指標
C.1 交通安全相關指標
C.1.1 萬車事故率
規劃區域內當年道路交通事故起數與機動車保有量的比值(單位:起/萬輛)。
C.1.2 萬車死亡率
規劃區域內當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與機動車保有量的比值(單位:人/萬車)。
C.1.3 十萬人口事故率
規劃區域內當年道路交通事故起數與人口總數(包括暫住人口)的比值(單位:起/十萬人)。
C.1.4 十萬人口死亡率
規劃區域內當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與人口總數(包括暫住人口)的比值(單位:人/十萬人)。
C.1.5 交通事故死傷比
規劃區域內當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與受傷人數的比值(單位:%)。
C.1.6 較大交通事故起數
規劃區域內當年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數(單位:起)。
C.1.7 交通事故多發點、段整治率
規劃區域內已實施整治的道路交通事故多發點、段數目與計劃整治的道路交通事故多發點、段總數的比值(單位:%)。
C.1.8 交通事故逃逸案破案率
規劃區域內偵破的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數與所有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總數的比值(單位:%)。
C.1.9 低駕齡機動車駕駛人交通肇事率
規劃區域內當年低駕齡(3年及其以下)機動車駕駛人交通肇事人數與全部低駕齡機動車駕駛人總數的比值(單位:%)。
C.1.10 百公裡事故率
規劃區域內當年道路交通事故起數與道路總裡程的比值(單位:起/100km)。
C.1.11 百萬人客運量死亡率
規劃區域內當年生產經營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與道路交通客運總量的比值(單位:人/百萬人)。
C.1.12 百萬噸貨運周轉量事故率
規劃區域內當年生產經營性道路交通事故起數與道路交通貨運周轉總量的比值[單位:起/(百萬t·km)]。
C.1.13 交通安全管理資金投入比例
規劃區域內前三年道路交通安全投資與同期國內生產總值的比值(單位:%)。
C.1.14 交通安全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普及率
規劃區域內掌握了基本的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的人數(含暫住人口)與人口總數(含暫住人口)的比值(單位:%)。
C.1.15 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常識普及率
規劃區域內掌握了基本的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的中小學生人數與中小學生總數的比值(單位:%)。
C.2 交通秩序相關指標
C.2.1 機動車守法率
規劃區域內城市道路或公路上通行的機動車中沒有違法行為的機動車數量與通過的所有機動車總數的比值(單位:%)。
C.2.2 非機動車守法率
規劃區域內城市道路或公路上通行的非機動車中沒有違法行為的非機動車數量與通過的所有非機動車總數的比值(單位:%)。
C.2.3 行人守法率
規劃區域內城市道路或公路上通行的行人中沒有違法行為的行人數量與通過的所有行人的總數的比值(單位:%)。
C.2.4 城市主幹道違法停車率
規劃區域內城市主幹道上(雙向)違法停放的機動車數量與對應的道路長度的比值(單位:輛/5km)。
C.2.5 讓行標誌標線守法率
規劃區域內在設有停車或減速讓行標誌、標線的路口,遵守讓行規則的機動車數量與通過的所有機動車總數的比值(單位:%)。
C.3 交通管理和服務設施相關指標
C.3.1 標線施劃率
規劃區域內按照國家標準施劃了交通標線的城市道路或公路裡程與全部道路(指有鋪裝的車行道寬度在6m以上的道路)裡程的比值(單位:%)。
C.3.2 標誌設置率
規劃區域內城市道路或公路上按照國家標準規範設置的交通標誌數量與上述道路總裡程的比值(單位:塊/km)。
C.3.3 城市主幹道行人過街設施平均間距
規劃區域內城市主幹道(不含快速路)長度與上述道路上按照規範設置的行人過街設施(包括人行橫道、人行過街天橋和地下通道)數量的比值,計算平均間距(單位:m)。
C.3.4 隔離設施設置率
規劃區域內雙向六車道(含)以上城市道路或公路設置護欄、綠化帶等隔離設施(包括中間隔離和機非隔離)的路段長度與雙向六車道(含)以上主幹道總長度的比值(單位:%)。
C.3.5 路口渠化率
規劃區合理渠化了的交叉路口數與應渠化交叉路口數(車行道寬度在6m以上道路的路口)的比值(單位:%)。
C.3.6 路口信號燈設置率
規劃區域內按照國家標準設置信號燈的交叉路口和路段數量與應設信號燈的交叉路口和路段數量的比值(單位:%)。
C.3.7 讓行標誌標線設置率
規劃區域內設置了停車或減速讓行標誌、標線的交叉路口數量與所有未設信號燈路口(3.5m以上道路相交路口,不通車路口除外)總數的比值(單位:%)。
C.3.8 學校周邊交通安全設施設置率
規劃區域內大、中、小學校中,在學校周圍300m以內的範圍按要求設置過街設施、護欄等交通安全設施以及相關的警告、提示標誌的學校數目與所有學校總數的比值(單位:%)。
C.3.9 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設置率
規劃區域內設置了交通技術監控設備的交叉路口數量與所有設置信號燈的交叉路口數量的比值(單位:%)。
C.3.10 交通技術監控設施利用率
規劃區域內利用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資料查獲的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數量與各種方式查獲的機動車違法行為總量的比值(單位:%)。
D
附 錄 D
(資料性附錄)
道路交通安全評價和分析方法
D.1 綜合評價方法
D.1.1 模糊層次評價法
D.1.1.1 主要步驟
採用模糊層次評價法進行道路交通安全評價的主要步驟包括:首先計算選取的各評價指標間的權重係數,然後計算規劃區域內各評價指標最大概率所對應的等級,最終獲得區域道路交通安全的綜合評價指標——道路安全指數(Index of road safety)。
D.1.1.2 指標權重係數計算
D.1.1.2.1 建立評價模型
目標層包括:道路安全宏觀評價綜合值;指標層包括道路交通安全相關評價指標,例如:萬車死亡率、交通事故致死率、十萬人口死亡率、百萬人客運量死亡率、百公裡事故率、百萬噸貨運周轉量事故率,則指標集合為。
D.1.1.2.2 構造判斷矩陣
根據層次模型中層與層的關係,可以構造出各層之間權重關係的判斷矩陣A。根據專家意見,採用1~9 比率標度法對安全評價指標進行兩兩比較,構造判斷矩陣。其中,所需專家包括道路安全專家、交警部門、公路管理部門技術骨幹等。判斷矩陣應能夠反映絕大多數的專家意見。
D.1.1.2.3 一致性檢驗
由於比較矩陣是由人為確定的,不一定能具有完全一致性,因此,當矩陣不具備完全一致性的時候,必須重新調整矩陣中的相對比值,重新計算最大特徵向量等,直至比較矩陣具有滿意的一致性。
D.1.1.3 構建權重係數矩陣
各個指標相對於的權重係數,其中,且。
D.1.1.4 指標評價等級計算
D.1.1.4.1 構建評語集合V
將安全標準定為五級,第一級表示安全狀況最佳,第五級表示安全狀況最差,則評語集合為 ={優,良,中,次,差}。各指標對應的各個評價等級的臨界值可根據擬評價的各區域道路安全的總體水平劃定。
D.1.1.4.2 構建隸屬函數集合
在此,指標集合為,評語集合為,則第i個指標的單因素評價為,表示第個指標的評價對於第個等級的隸屬度。於是指標集和評語集之間的模糊關係可以用評價矩陣來表示。
D.1.1.5 計算道路安全指數
是上的模糊子集,則。為了更準確地評價道路安全水平,引入道路安全綜合評價指標,其實際所表示的含義是綜合等級係數,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D.1)
…………………………………………(D.2)
式中:
——綜合評價指數,考慮了道路安全水平在各等級上分布情況的綜合值;
——為道路安全水平等級的賦值;
——為的修正值。
D.1.1.6 等級評價
設定,則:
a)當時,,等級為優;
b)當時,,等級為良;
c)當時,,等級為中;
d)當時,,等級為次;
e)當時,,等級為差。
D.1.2 灰色聚類評估法
D.1.2.1 方法內容
灰色聚類是根據灰色關聯矩陣或灰數的白化權函數將一些觀測指標或觀測對象聚集成若干個可定義類別的方法。利用這一方法可以將集合內道路交通安全性定義為幾個級別,根據各項指標計算後確定集合內每一條線路所處級別,並依此對各道路交通安全等級作出評價。
D.1.2.2 建立交通安全評價指標
結合我國道路交通安全統計實際情況,可選的評價指標如:萬車死亡率、十萬人口死亡率等。
D.1.2.3 確立交通安全評價標準
D.1.2.3.1 選取評價標準特徵值
採用概率統計方法確定評價標準。具體做法是將評價指標的實際數據,經無量綱處理,分析數據的累積百分頻率,繪製累積頻率曲線,在曲線上確定不同特定累積百分頻率所對應的處理數值,作為各灰類特徵值,見圖D.1。評價等級擬定4級灰類:即優、良、中、差。對照50%的特徵點,分別選取85%、60%、40%和15%累積百分頻率特徵點所對應的,,,,分別為指標屬優、良、中、差的特徵值。
D.1.2.3.2 數據無量綱處理
將確定的各項評價指標數據進行無量綱處理,並將處理後的數據控制在一定變化範圍內以便計算、比較,處理後的數值在0~1之間變化。
D.1.2.3.3 構造指標的白化權函數
道路交通安全評價指標的白化權函數,是用來描述某項評價指標灰數(經無量綱處理後的指標集)對其取值範圍內數值的「偏好」程度。橫坐標表示道路交通安全評價指標灰數,縱坐標表示為對指標灰數取某一橫坐標白化值(確切值)時,給予的「偏好」程度。圖D.2中曲線表示該指標灰數對應權數的函數關係。道路交通安全各項評價指標的灰度x屬於[0,1],其白化權函數屬於[0,1]。
圖D.2 道路交通安全評價指標的白化權函數
定性分析確定白化權函數曲線的形狀。定量分析確定曲線的起點(O)、訖點(D)及折點(如B、E、C)的位置。轉折點間以直線連接,得出評價指標灰類特徵值A分別屬優、良、中、差各類的白化權函數,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評價標準模式。
D.1.2.4 對評價對象進行聚類計算
D.1.2.4.1 確定道路交通安全評價對象。給出評價對象個數,評價指標項數,評價灰類種數。
D.1.2.4.2 給出道路交通安全評價對象關於評價指標的原始樣本矩陣。評價指標;評價對象。
……………………………(D.3)
D.1.2.4.3 對原始樣本矩陣的量綱處理(各數據指標處理應與相應各指標準定過程中的量綱處理、計算方法一致),得處理後矩陣。處理後指標;評價對象。
……………………………(D.4)
D.1.2.4.4 確定道路交通安全各評價指標灰類的白化權函數。
D.1.2.4.5 求道路交通安全各項評價指標關於每種灰類的聚類係數。
…………………………(D.5)
式中:
——;
——;
——第項評價指標將對象歸入種灰類內的聚類係數;
——第項評價指標屬於第種灰類的特徵值。
D.1.2.4.6 求道路交通安全評價對象綜合各項評價指標關於每種灰類的聚類值。
………………………………(D.6)
式中:
——;
——;
——;
——第個評價對象歸屬於第種灰類的聚類值;
——第項評 價指標屬第種灰類的白化權函數在白化值的權數取值。
D.1.2.4.7 對道路交通安全評價對象進行聚類。
………………………………(D.7)
式中:
——;
——;
——;
——第個評價對象歸屬於第類中的最大值。
D.2 分析預測方法
D.2.1 德爾菲法
D.2.1.1 適用範圍
德爾菲法是根據有專門知識的人的直接經驗,對研究的問題進行進行判斷、預測的一種方法,簡稱專家調查法。一般適用於長期預測。
D.2.1.2 主要步驟
運用德爾菲法進行預測分析的一般程序如下:
a) 提出要求,明確預測目標,以書面形式通知被選定的專家、專門人員。專家一般是指掌握某一特定領域知識技能的人。人數不宜過多,一般在8~20人為宜。要求每一位專家講明有什麼特別資料可用來分析這些問題以及這些資料的使用方法。同時,也向專家提供有關資料,並請專家提出進一步需要哪些材料;
b) 專家接到通知後,根據自己的知識和經驗,對所預測的事物的未來趨勢提出自己的預測,並說明依據和理由,書面答覆主持預測的單位;
c) 主持預測單位或領導小組根據專家的預測意見,加以歸納整理,對不同的預測值,分別說明預測值的依據和理由,然後再寄給各位專家,要求專家修改自己原有的預測,以及提出還有什麼要求;
d) 專家接到第二次通知後,就各種預測意見及其依據和理由進行分析,再次進行預測,提出自己修改的預測意見及其依據和理由。如此反覆往返徵詢、歸納、修改,直到意見基本一致為止。修改的次數,根據需要決定。
D.2.2 指數增長曲線預測法
D.2.2.1 適用範圍
指數增長曲線預測法是增長曲線模型的一種,它屬於外推法。由於階段性的規律並不代表事物變化的長期趨勢,因此,增長曲線預測法較適合於短、中期預測,而不適合長期預測。
D.2.2.2 主要步驟
設當前量為,其增長率是個微分變化,即,則有微分方程為:
…………………………………(D.8)
式中為係數。對上式兩邊積分可得通解,則增長曲線應為:
…………………………………(D.9)
式中:
——時的基準量(即預測起始期);
——時期的預測量;
——,期環比發展速度,即前後兩個發展周期的比例關係。
由此可知,當時間序列各期的環比發展速度近似為一個常數時,可擬合指數增長曲線:
……………………………………(D.10)
式中:,為待求參數,可由最小二乘法求出。
D.2.3 指數平滑法
D.2.3.1 方法內容
指數平滑法是在移動平均法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一種時間序列分析預測法,它是通過計算指數平滑值,配合一定的時間序列預測模型對現象的未來進行預測。
D.2.3.2 方法分類
根據平滑次數不同,指數平滑法分為:一次指數平滑法、二次指數平滑法等。其基本思想是:預測值是以前觀測值的加權和,且對不同的數據給予不同的權,新數據給較大的權,舊數據給較小的權。
D.2.3.3 一次指數平滑預測
當時間數列無明顯的趨勢變化,可用一次指數平滑預測,其預測公式如下:
………………………………(D.11)
式中:
——時間的平滑值;
——時間的實際值;
——時間的平滑值;
——平滑常數,取值範圍為[0,1]。
D.2.3.4 二次指數平滑預測
二次指數平滑是對一次指數平滑的再平滑,適用於具線性趨勢的時間序列,其預測公式如下:
………………(D.12)
式中:
——期一次指數平滑值;
——期二次指數平滑值;
——預測超前期數。
D.2.4 回歸分析預測法
D.2.4.1 方法內容
回歸分析預測法是在分析自變量和因變量之間相關關係的基礎上,建立變量之間的回歸方程,並將回歸方程作為預測模型,根據自變量在預測期的數量變化來預測因變量變化。
D.2.4.2 主要步驟
運用回歸分析預法進行預測分析的一般程序如下:
a)確定自變量和因變量。假設預測具體目標是未來年度的機動車保有量,那麼保有量Y就是因變量。通過調研和查閱資料,尋找與預測目標的相關影響因素,如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即自變量,並從中選出主要的影響因素;
b)建立回歸預測模型。依據自變量和因變量的歷史統計資料進行計算,在此基礎上建立回歸分析預測模型;
c)進行相關分析。作為自變量的因素與作為因變量的預測對象是否有關,相關程度如何,以及判斷這種相關程度的把握性多大,就需要進行相關分析,以相關係數的大小來判斷自變量和因變量的相關的程度;
d)檢驗回歸預測模型。對回歸預測模型進行檢驗,計算預測誤差。當預測誤差在可接受的範圍內,才能將回歸方程作為預測模型進行實際預測;
e)計算並確定預測值。利用回歸預測模型計算預測值,並對預測值進行綜合分析,確定最後的預測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