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醫療保險
作者:
簡偉研、盧銘、陳晰雯 北京大學醫學部
李憲 北京市紅十字會急診搶救中心
陳劍銘 北京大學第三醫院
李慶紅、焦建軍 中日友好醫院
通訊作者:胡牧
經過前期充分調研和專家訪談,通過多版本融合實現疾病診斷編碼統一的路徑逐步明晰。按照國際疾病分類與編碼的原理和通行規則,課題組成功組織了現行主要ICD-10、ICD-9-CM3版本的開發者,共同開展《醫療保障疾病診斷分類與代碼》和《醫療保障手術操作分類與代碼》的起草工作。
基本原則和編制依據
疾病診斷與手術操作編碼標準是病種管理最核心的信息基礎。基於疾病診斷和手術操作編碼的特點,結合當前醫保業務工作的實際需要,疾病診斷和手術操作編碼標準遵循了「科學性、適用性、公允性」的原則。
科學性:嚴格遵守疾病分類學的原理和核心法則,疾病和手術分類不出差錯;
適用性:能夠滿足全國各個統籌地區醫保管理的使用需要,包容性高,分類結構完整;
公允性:充分吸收不同版本的優點,廣泛徵詢各方意見,充分尊重全行業的共識。
基於上述原則,同時考慮到當前各統籌地區的醫保業務普遍使用了國際疾病分類(ICD)——醫保疾病診斷編碼為ICD-10,手術操作編碼為ICD-9-CM3——這兩個編碼體系衍生出的版本,最終決定以ICD為框架開發《醫療保障疾病診斷分類與代碼》和《醫療保障手術操作分類與代碼》。
然而,各統籌地區在實際應用ICD-10和ICD-9-CM3時,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衍生出了多個不同版本。對此,醫保版編碼的制定過程中堅持採用「最大公約數」原則,具體包括3方面策略:
一是追溯到各個版本的「源頭」(即WHO-ICD-10和美國ICD-9-CM3),從根本上把各個衍生版本密切關聯起來;
二是用WHO-ICD-10和美國ICD-9-CM3的最近更新版作為分類框架,因為它們納入了世界範圍內新出現的疾病和手術類型,覆蓋面和包容性高;
三是通過先共識、再融合的路徑實現各個版本在條目層面的統一,由此才能得到業內廣泛認同,為實際應用排除障礙。
編制方法和步驟
1
分類框架的統合
《醫療保障疾病診斷分類與代碼》以世界衛生組織ICD-10的最近更新版(2016版)為分類框架。WHO-ICD-10(2016版)納入了世界範圍內新近出現疾病類型,與國內現行各個版本ICD-10相比,擁有更多的亞目和類目,有較強的包容性(如表1所示)。
表1.國內現行五個ICD-10版本vs世界衛生組織2016年更新版ICD-10
《醫療保障手術操作分類與代碼》以美國最近更新並得到世界衛生組織承認的ICD-9-CM3(2013版)的亞目和細目為分類框架。從表2可以看出,此版本比國內現行的ICD-9-CM3擁有更多的亞目和細目,包容性也較強。
表2. 國內現行五個ICD-9-CM3版本vs美國2013更新版ICD-9-CM3
另一方面,儘管國內各個版本的ICD-10及ICD-9-CM3存在少量的分類與國際版有差異,但均能找到國內版本與國際版本差異性分類的映射關係。表3以北京版ICD-10差異性亞目和WHO-ICD-10(2016版)的映射為例,展示了這一比對融合的過程。
表3北京版ICD-10差異性亞目與WHO-ICD-10(2016版)的亞目映射
2
條目的融合
ICD-10和ICD-9-CM3的條目融合過程相似,分為以下六個步驟:
第一步,差異性條目分析。在逐項比對各個編碼版本所有條目的基礎上,識別出各個版本的差異性條目。隨後將各個版本的差異性條目發給對應版本的開發者,請開發者進行條目分析。
條目分析的內容包括:差異性條目的內容是否國標版或臨床版已有條目一致。如果一致,使用哪個版本的條目表達;如果不一致,是否繼續保留。
第二步,集中研討和初步共識。組織國內疾病診斷編碼的權威專家、各個版本的開發者和發布者召開研討會。各個版本的開發者陳述上述差異性條目分析的結果和各自的主張。
集體研討形成的初步共識:哪些差異性條目保留,哪些刪除,哪些需要在表達上進行調整。
第三步,各版本條目的初步融合。根據上述專家共識,把各個版本的共性條目和決定保留的差異性條目進行匯總,放置入既定的分類框架中,形成初步的融合版本。
第四步,進一步查重後賦碼。組織疾病診斷/手術操作編碼專家和臨床專家,對初步融合版本中的條目再次逐項進行內涵核對和查重。標記並去除重複的條目後,對條目賦碼。
第五步,形成標準草案。對再次查重並賦碼後的融合方案進行專家評閱,而後形成《醫療保障疾病診斷分類與代碼(草案)》和《醫療保障手術操作分類與代碼(草案)》。對於歷次專家研討和評閱中遺留下來未能達成共識的問題,整理入專家論證材料,供專家論證審定。
第六步,專家論證。由國家醫保局組織全國層面的疾病診斷和手術操作編碼專家,對《醫療保障疾病診斷分類與代碼(草案)》和《醫療保障手術操作分類與代碼(草案)》進行論證。由課題組根據專家論證的意見和建議對草案再次修訂,形成《醫療保障疾病診斷分類與代碼(報審稿)》和《醫療保障手術操作分類與代碼(報審稿)》,上報國家醫保局。
圖1和圖2分別展示了ICD-10和ICD-9-CM3條目融合的工作過程和產出。
圖1. 融合現行ICD-10版本形成醫保版ICD-10的過程
具體過程為:統計現行五個主要ICD-10版本共有125858條條目,初步查重後得到42548條條目;經過內涵對比後得到共識性條目數22159條,差異性條目數17567條;專家共識後進行各版本條目的初步融合,共得到39460條條目;再次進行內涵比對,查重、賦碼、增補得到《醫保疾病診斷分類與代碼標準(草案)》;專家論證後再次修訂,最終形成《醫保疾病診斷分類與代碼標準(報送稿)》,有類目2048條,亞目10172條。條目34889條。
圖2. 融合現行ICD-9-CM3版本形成醫保版ICD-9-CM3的過程
具體過程為:統計現行五個主要ICD-9-CM3版本得到48856條條目,初步查重後得到23031條條目;經過內涵對比後得到共識性條目數8931條,差異性條目數5372條;專家共識後進行各版本條目的初步融合,共得到13720條條目;再次進行內涵比對,查重、賦碼、增補得到《醫保手術操作分類與代碼標準(草案)》;專家論證後再次修訂,最終形成《醫保手術操作分類與代碼標準(報送稿)》,有類目100條,亞目890條,細目3666條,條目13002條。
下一步工作方向
對於疾病診斷/手術操作編碼標準而言,「制定標準」只是第一步,標準需要落地應用才有生命力。毫無疑問,下一步的重點工作是推進這些標準在醫保業務甚至臨床一線的使用。
為此,國家醫保局已經構建了編碼標準動態維護團隊和軟體平臺。一方面,及時把新編碼標準轉化成為「資料庫」鑲嵌入了國家醫保局官網,方便用戶查詢和檢索;另一方面,制定了新編碼與現行各個編碼版本之間的映射庫,以便各統籌地區的用戶進行編碼接口的轉化。這些都將推動醫保版疾病診斷/手術操作編碼標準能夠落地執行。
原標題:多版本融合制定醫保疾病診斷和手術操作編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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