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夜新聞》報導,即使好多人知道收買被拐兒童是違法犯罪行為,但是司法事務中絕大部分收買人都不被追究刑事責任,即使被追究也是比較輕微的行政處罰,懲罰性蕩然無存,犯罪成本很低,所以中國每年的失蹤兒童不完全統計有20萬人左右,找回來的大概只佔到0.1%。
兒童節已過,不知道有多少家庭在與自己孩子天各一方的悲情中度過,每一年的兒童節或許對他們來說就是痛苦的折磨,也許是每一年對自己孩子遙遠的呼喚——孩子你在哪裡?
姚明一句有名的廣告詞「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用在此處或許不大貼切,但也存在理念共同相通之處。一個市場的孕育必然具備賣方所有買房所需,兩者形成共同的堅固利益鏈。販賣收買兒童,正是由於這種利益關係的存在,很多人鋌而走險,賣者幹著違法的勾當,買著甘願冒險,導致販賣兒童現象屢禁不絕,家庭悲劇不斷上演。
杜絕販賣兒童其實很簡單,就是斬斷這條利益鏈,一方面要嚴厲打擊販賣兒童的行為,解救被拐兒童,追究不法分子的法律責任,讓其不敢賣,堵住「入口」。另一方面,更要堵住販賣行為的「出口」,對收養被拐兒童者也要嚴加懲治,追究刑事責任,付出沉重的代價,讓其不敢買。
儘管我國法律已經明確規定收買被拐兒童是違法犯罪行為,但在具體實踐中往往存在執行不到位或者處罰較輕,與被拐兒童難以送回,被拐兒童國家扶助機制不健全的現實困境下,被拐賣兒童往往寄存於收買家庭中有很大關係。所以要加大對收買拐賣兒童者的懲戒力度,必須健全完備的被拐兒童扶助機制,擺脫對收買家庭的依賴。
根治販賣兒童不能只堵「入口」而忘「出口」,雙方都追責,提高執法力度,加大懲治力度,販賣兒童也許就不會再有市場。
(責任編輯:周姍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