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微| 上頭條後,我起訴了科技日報

2021-01-14 網易

  

  大家好,我是老朋友金微。去年,我是被告,今年,我決定當原告。

  事情是這樣:2018年底,我通過自媒體對14萬中國人基因外流事件發起質疑,被華大基因告上了法庭,在長達一年多時間裡,我與華大集團在法庭上、媒體上進行多輪對峙和較量。

  這件事怎麼看?

  你可以這樣理解:生命科技在快速發展,基因成為寶貴的資源,可以用來科學研究、健康監測、藥物研發、靶向治療等,對種族基因的研究,還有戰略的意義。

  我想告訴大家的是,每個人有自己的基因權利,知情權、所有權、隱私權等;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對自己的基因也有權利,不能任由資本集團攫取、佔用,更不能任意由外國人掌控,在生物戰背景下,這可能危及到國家民族安全。

  我堅信自己做的是正義的事業、我維護的社會知情權、捍衛的是民族基因安全。

  我提出這個問題後,國家有關部門還是很重視,當時深交所對華大發出了問詢函、有關部門召開了多次會議,輿論對此保持高度的關注,當時中國國防報發表《基因戰爭,籠罩人類的新陰影》、南方周末發表調查《「基因洩密者」的明與暗》等,喚醒社會對基因安全的關注。

  但是,我動了他人利益,吃了官司,這點我沒話可說,我應訴就行。被告期間,很多網友對我進行聲援、很多媒體作出了客觀的報導,在此表示感謝。

  但是,有的媒體不講武德,在訴訟關鍵時期,對我進行抹黑、攻擊,試圖左右輿論,影響司法判決。這本來是一件關乎公民利益的公共事件,冷眼旁觀就罷了,但背後放冷箭、趁人之危、落井下石,就不厚道了。

  

  2019年6月29日,科技日報毫無徵兆地發表了署名「本報評論員」的文章《淨化網絡空間,必須讓「金微們」付出承受不起的代價》,引用華大通稿對我點名道姓地批評,還上綱上線:稱自媒體謠言惑眾、渾水摸魚,唯恐天下不亂,成為民眾的迷魂湯,是殺人的軟刀子,社會的分離器,動亂的催化劑。「只有讓造謠者付出承受不起的代價,才能營造出風清氣朗的輿論環境。」

  這個文章非常陰險,當時中央正在整治自媒體亂象,作為媒體人,被貼上謠言自媒體、甚至往政治方向引導,對個人非常不利。科技日報是官媒,一些自媒體在此基礎上添油加醋、肆無忌憚地對我攻擊、抹黑,讓我承受不小的壓力。

  科技日報究竟和我有多麼的深仇大恨呢?讓我奇怪的是,這不是科技日報第一次如此「關照」我。

  2018年6月17日,《科技日報》發表署名記者馬愛平的文章《用1.13億元去駁斥一篇轉基因致癌論文,代價是否太大?》,文章再次點名道姓稱我在轉基因問題上造謠、影響轉基因產業。

  科技日報作為中央新聞媒體,是黨和國家在科技領域的重要輿論前沿,反覆地和我一個公民較勁,對我進行批判、不惜在頭版撕我,何為?

  說到轉基因。那是十年前我在新華社工作,實事求是地報導山西、吉林等地種植轉基因出現的老鼠絕跡、動物流產、死胎現象,受到社會高度關注,在領導批示下,國家五部委組成聯合調查組親赴山西等地調查,最終結果是國家將這種玉米踢出國家主推品種行列。儘管這事有爭議,但有一點否認不了,幾年後先玉335的推廣材料曝光,先玉335的代號為X1132X,就是抗蟲轉基因玉米。

  

  但科技日報怎麼寫我的:著名反轉記者金微的報導「轉基因玉米品種先玉335」導致當地「老鼠絕跡、母豬流產、羊懷胎困難」是謠言,報導純屬子虛烏有,列入十大謠言,後來此謠言已基本無人相信,謠言引起的社會騷動,以及為闢謠所耗費的巨大社會成本卻是無法挽回的。

  真如科技日報所說那是無人相信的謠言嗎?為什麼一則謠言你們闢謠闢了十年依然闢不清,那是因為事實擺在那,無數的農民養殖戶在轉基因種植區發現了問題,我只不過說了那個真相而已。科技日報以科技之名,顛倒黑白、掩蓋真相,各種打壓闢謠也沒有封住悠悠之口,是不是要反思下自身。

  我是個財經工作者,我不用迎合所謂主流科學界的共識,但我不是科盲。這些年,我一直關注著生物技術的發展,我提出的問題絕非虛言,這些年基因技術正在改造植物、動物、病毒,像轉基因農作物未經批准的非法種植,基因編輯嬰兒在法律空白之下誕生,人造病毒顯示的巨大傷害力,這對國家治理提出挑戰。

  這些年,社會上出現的各種轉基因食品、轉基因牛羊、基因編輯嬰兒不是偶然,公共領域的賀建奎事件、轉基因院士李寧事件浮出水面不是意外。用中國農科院專家佟屏亞的話說:「中國轉基因研究的對象和膽量堪稱全世界之最。」但法律總是滯後於技術的發展,而倫理與資本利益有時是衝突的。我只是善意提醒:在缺乏約束之下,生物資本可能正在竊取你的食物主權,甚至現在連你的基因資源也要被竊取了。

  我可能是觸動了巨大利益才招致一些集團一些媒體瘋狂剿殺我。科技日報在轉基因問題上批我、在基因外流上批我,有深層原因。

  當初,科技日報在基因外流問題上對我的批判,主要是援引深圳鹽田法院一審判決。這裡,他們為資本站臺顯然是急了點。我國的民事訴訟法實行兩審制,一審判決不是最終結果;無論是華大基因的起訴狀還是深圳法院判決書,均沒有提到我造謠的字眼,科技日報對我定性「造謠者」,屬於輿論審判,不僅超越評論邊界、也逾越了法律邊界。

  當初,深圳鹽田法院審我的時候,本身就存在諸多違法的地方,最直接的,忽視爭議事實、隱匿關鍵證據,連判決書都不敢放我們質證過的證據。我的代理律師提出抗議,深圳鹽田法院的做法是嚴重違法的。

  2019年,打官司那一年,我先後接到鹽田法院十來個電話,除了管轄異議兩次、一審二審兩次開庭,中間還有數次質詢等。整個一年,我處於精神高度緊繃狀態,一方面要和強大的資本打官司,一方面還要揪出法院違規操作的地方;一邊要應對主管部門的調查,一邊還要時刻提防背後的輿論冷槍。

  作為一個普通公民,這些年我過著平靜普通的生活,偶爾見義勇為一次,卻受到各種打壓,簡直是活出了系統性風險。

  好在,全國有很多支持我的網友, 還有正義的律師,司法系統也有明事理的法官。

  2019年12月,深圳中級人民法院對案件作出二審判決,認定我的文章並無不當,沒有超出法律範圍,僅認定文章標題存在一定的誤導。

  不管怎麼說,這是對一審判決作出的重大修正,也是公民個人對大資本集團的重大勝利。

  我忙完對華大基因的官司,開始有時間對付那些黑我的媒體自媒體了,他們對我的名譽損毀嚴重,網上到處是說我造謠的信息。這些人在背後黑我,還不敢署自己的真名,我只能找到這些發布文章的媒體平臺,向他們下戰書,有的媒體與我和解,有的是找不到地址傳票沒法送達,但是科技日報是確定的,他們就在北京復興路15號,傳票是可以送達的。

  2020年疫情期間,我在北京法院對科技日報發起訴訟,訴訟理由是:作為公民個人,我本著對國家安全、民族命運高度負責任的態度,提出14萬中國人基因外流問題,科技日報作為官方媒體,不是秉持客觀公正的態度,處處給資本站臺、打壓公民個人,「喪失媒體的基本立場,嚴重侮辱公民人格、侵害公民的名譽權。」

  2020年3月底,北京網際網路法院正式立案,通知雙方舉證。

  這次對科技日報的官司,我沒有請律師,我沒作任何公告,也沒要任何聲援,這是一個沒有硝煙的戰場,我一個人,也要與那些抹黑我、攻擊我、詆毀我的人幹一場。

  我想當庭問問科技日報 :為什麼從轉基因再到基因外流,你們一而再地攻擊我。我是個愛國公民、我如實報導轉基因問題,有錯嗎?我關注基因外流問題,捍衛基因安全,有錯麼?我到了你們那怎麼就成了造謠者、還要淨化我、要讓我付出承受不起的代價?

  2020年5月底,我起訴科技日報的案子開庭審理,科技日報兩個人參加,我就我自己。

  法庭上他們堅持自己文章不侵權的主張,同時又引用深圳法院的判決來證明自己主張。其後又稱文章並不針對我個人,而是對自媒體不規範報導的現象進行批評與監督。他們還和法官套起了近乎,說現在司法資源緊張、法官很忙,意思是我這種案子浪費司法資源。

  我就在一旁,靜靜地看著他們的表演。我是學過法律的,這麼赤裸裸的名譽侵權行為,白紙黑字的,還能抵賴的了。

  主持這次庭審的是一位年輕漂亮的女法官,非常有正義感,她在庭審中多次對焦點問題進行問詢、保證了雙方的辯論。我記得她最後問過我的話是:你覺得文章哪裡對你侵權了?我說從標題到內容都是針對我的、都侵權。

  今年10月,北京網際網路法院下達判決書,對科技日報的辯解均不予採納,判決書提到:

  1、科技日報涉案文章標題中「金微們」、涉案文章多次提及「金微」可以確定該文章的「金微」即是原告,對科技日報主張不是針對原告的辯解,不予採納;

  2、科技日報援引的深圳鹽田法院一審判決,該判決尚在上訴期內而非生效判決,也未向公眾公開,故科技日報社認為涉案文章系對國家機關依職權製作的公開的文書和實施的公開的職權行為所作的報導的辯解意見,不予採納;

  3、科技日報的表述是對金微的行為作出的具有結論性的論斷,聯繫上下文,足以讓公眾誤以為是最終裁判結果。此種對事實和行為定性的評價不夠準確、欠妥當,內容存在不實之處,經過網際網路傳播將導致原告社會評價降低、名譽受損。

  法院判決書寫到:「我國公民依法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的名譽。」

  「新聞評論中存在侮辱他人人格的言論或者進行不恰當的評價,即使內容基本真實,也構成名譽權侵權。即使被報導者的行為存在不當之處,並不意味著新聞媒體可以在評論中任意侮辱其人格。」

  

  最終判決結果:

  一、被告科技日報社立即刪除其在網絡版科技日報頭版發布的涉案文章《淨化網絡空間要讓‚金微們?付出承受不起的代價一一從華大基因勝訴說起》;

  二、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被告科技日報社在網絡版科技日報頭版登載致歉聲明,向原告金微賠禮道歉;

  三、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被告科技日報社賠償原告金微精神損害撫慰金 2000 元。

  這些年,我一直被各類媒體自媒體攻擊、抹黑,這一次,我終於取得了一場對媒體的勝利。這也是我今年取得的第二場勝利,【點擊藍色字體查看詳細內容】。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反擊。我是想讓那些躲在背後黑我的整我的人知道,我做的是正義的事業,你抹黑我、攻擊我、詆毀我,我會拿起法律武器,努力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

  完

  文章來源:南北財經公眾號

  原標題:上頭條後,我起訴了科技日報

  

  

  生 態 · 合 作 · 分 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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