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新規衝擊最大的是銀行,銀行理財很多內容基本沿用了基金的規範。」某銀行資管部資深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表示,「但銀行理財作為一種收益比較穩定的理財產品,本身也有普惠價值,在產品淨值穩定性方面,在方法上應該具備一定靈活性。」
上述新規,即11月17日央行協同三會及外匯局發布的《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其中首次提出「淨值管理」概念,要求對資管產品實行淨值化管理,淨值生成應符合公允價值原則。但具體規則另行制定,留下討論空間。
資管行業內,公募基金的估值方法體系最為成熟。而對於銀行理財,行業規範一片空白。銀行理財需要和公募基金對標看齊?銀行業內人士提出了成本攤餘、減值準備和影子定價三種方法組合論。
估值的奧秘
依據財政部《公允價值計量》會計準則,可以選用的估值技術包括市場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類。其中,市場法和成本法是目前資管產品的主流估值方法。
對於除貨幣基金之外的公募基金而言,主要是根據中債估值和中證估值來計算債券和股票的價格,即「市場法」,也叫「市價法」。雖然該價格不一定和二級市場交易價格完全一致,但基本能夠「隨行就市」。
貨幣基金則採用成本攤餘法、影子定價相結合的辦法。所謂「成本攤餘」,舉個例子,假如以90元買入票面價值為100元的債券(暫不考慮其他成本),將獲得10元的收益,如果按照30天到期計算,則將收益攤銷到每一天中。「成本攤餘」的問題在於,當債券市場價格下跌時,比如債券價格跌至80元,其實基金已經虧損,但不通過淨值表現,投資者在買賣基金時,實際在溢價交易。
因此,貨幣基金還輔助了影子定價法控制風險,即按照市場價格,一旦「成本攤餘」的估值偏離「影子定價」一定比例,就需要對淨值進行回歸修復。
而貨幣基金之所以能夠採用「成本攤餘法」估值,是因為貨幣基金投資資產的期限都非常短,按照相關要求,貨基只能投資期限在一年以內的指定資產,且資產平均剩餘期限不得超過120天,到期日在10個交易日以上的資產投資佔基金資產淨值的比例合計不得超過30%等。
用投資專業人士的話來說,「貨幣基金的投資不用盯市,只用持有到期」,因此用「成本攤餘」能夠較為公允地反映基金的資產和負債情況。
「銀行理財投資債券是以配置為主,不過也有部分交易,但估值方面主要還是按成本攤餘來算,也有極個別產品可能採用市價法估值做探索。」某股份行資管部研究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表示,「因為理財客戶對於銀行產品的要求要收益穩定,對於我們在控制淨值波動方面有很大壓力。」
做好「減值準備」
銀行理財要不要全面和公募基金對標?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可以思考一組數據背後的原因。
2008年末,公募基金的規模(全口徑)為1.83萬億元;在貨幣基金爆發式發展之前的2012年末,公募基金規模(全口徑)為2.87萬億元。截至2017年6月末,公募基金規模(剔除貨幣基金)僅為4.75萬億元。而銀行理財產品上述三個時間節點的規模分別為0.82萬億、7.95萬億和28.38萬億,直到今年上半年才出現了十年以來的首次負增長。
若銀行理財在投向和淨值管理方面全面對標公募基金,一方面,資管市場的最大「不統一」和「不公平」將消失;另一方面,居民也可能少了一種收益穩定的理財產品。公募基金可以承載近30萬億的銀行理財資金麼?
「就估值方面,銀行方面和監管預計還會有一定博弈,原來我們覺得就是股市波動很大。去年底以來,我們看到債市波動也很大,對於主要配置債券的銀行理財產品而言,一方面當然要通過充分的風險揭示和信息披露等讓客戶了解投資風險,但是保持淨值穩定也很關鍵,所以我們肯定希望不要用市價法來進行估值,但通過一些其他方法來糾偏成本攤餘。」上述銀行資管部資深人士表示。
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就估值問題採訪多名股份行資管人士,總結來看,用減值準備和影子定價來輔助成本攤餘估值,獲得了較多認同。
具體而言,對於現金管理類的銀行理財產品,即不用盯市的高流動性產品,建議對標貨幣基金,採用「成本攤餘+影子定價」的方法。
對於主要投資信用債和「非標」的開放期更長的開放式產品或封閉式產品,建議採用「成本攤餘+減值準備」的方法。實際上,2015年底出臺的《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8號》(財會[2015]23號)已經有所提及,對於不能以公允價值計量的資產,應當做好減值準備。
據某股份行資管人士介紹,所謂「減值準備」,是以理財產品為對象,在資產端進行抵扣。例如,在買了100元的資產之後,減值2元,按98元計算產品淨值。這與《意見稿》中的資本和準備金計提並非一回事,準備金計提針對金融機構而言,要求的是金融機構按照管理費收入的10%進行計提,直至計提達到產品餘額的1%。不過,減值準備的標準是否需要統一,受訪銀行人士也並無定論。
過渡期難題
「估值也好,其他待定的細則也好,對於存量近30萬億的銀行理財,最重要是防止調整對市場衝擊過大,實現平穩過渡。」上述股份行資管部研究人士表示。
在上述股份行資管部資深人士看來,目前有兩類風險值得特別關注。第一,銀行理財如果全面對標公募基金,在打破剛兌的情況下,收益上大幅波動,理財客戶難以接受,「用腳投票」,將對原理財產品的流動性造成較大壓力。
第二,《意見稿》期限錯配的要求,進一步約束銀行理財投資「非標」。對於較為依賴以「非標」形式融資的基礎設施建設和房地產等行業,可能造成局部資金鍊緊張,包括產業基金、PPP基金在內的多種與銀行理財資金產品對接的融資方。
與此相關的,還有股份行資管部人士指出,由於限制銀行理財投資「非標」,意味著大量銀行理財資金只能湧入債市,可能因此造成債券價格大幅波動。「這背後關涉整個直接融資市場的建設,不僅僅局限在資管產品這一端。」
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了解到,監管層已把「平穩過渡」置於相當重要的地位,且《意見稿》確實超預期地設置了一年半的過渡期,但對過渡期內和過渡期結束後的安排表述仍不明確。
前述銀行資管部資深人士建議明確為,在2019年6月30日前,金融機構的老產品規模不新增,在中債系統登記過的非標資產可以存續至到期。另外,在一些金融資產交易所掛牌的證券化類「非非標」資產,需要進一步明確屬性。
「我們過去的經驗表明,一一對應投資的『非標』產品,一年期以上的就非常難賣。退一步講,即使是三年期的『非標』,年化6%的收益,你覺得會有多少客戶願意買單?」上述銀行資管部資深人士反問。這意味著,新規落地,銀行理財轉型之路仍漫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