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公眾普遍關注金融風險的判定標準,現將相關特徵說明如下。
一是客觀性。金融風險是客觀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只要有金融活動,金融風險就必然存在。
二是不確定性。影響金融風險的因素難以事前完全把握,而且金融風險產生的後果也難以把握。
三是高槓桿性。金融企業負債率偏高,財務槓桿大,導致風險會成倍放大,另外金融工具創新,衍生金融工具等也伴隨高度金融風險。
四是傳染性。金融機構承擔著中介機構的職能,割裂了原始借貸的對應關係。處於這一中介網絡的任何一方出現風險,都有可能對其他金融機構產生影響,甚至發生行業的、區域的金融風險,導致金融危機。
五是可控性。通過對金融活動中的資產結構、盈利狀況等真實資料進行檢查和分析,面對金融風險時就能夠做出事前識別和預防、事中化解、事後補救。
【來源:貴州省人民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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