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見習記者王曉清報導 「不知道怎麼回事,我看著我媽是鬼。」今年37歲,曾經是的哥的宋立秋就因為這個原因,將自己的親生母親打死。
昨日,他因涉嫌故意殺人,在朝陽法院受審。
提著一隻拖鞋上庭
內穿秋衣秋褲,外穿號服的宋立秋昨天赤著雙腳,一隻拖鞋穿在腳上,一隻拖鞋拎在手裡就上了法庭。法官讓他把鞋穿上,他也不看法官,只是盯著腳,小聲嘟囔著:「我腳受傷了,穿上磨得疼。」
「你甭問我這些,我不知道。」法官問他姓名、出生日期,他耷拉著腦袋說。「那你是男的還是女的?」法官立刻嚴肅地質問,他不說話了,之後回答家庭住址、作案時間時,他變得配合多了,而且說的清楚準確。
「我犯病,糊裡糊塗的」
法官問他母親是怎麼死的,他說,「我犯病,糊裡糊塗的。我不知道。」法官大聲說,「你母親怎麼有你這麼個兒子!她被你親手打死了,你竟然說不知道?」他先是沉默,後來竟「嘿嘿嘿」笑了起來,然後才開始陳述。
「你是鬼!」宋立秋對自己的母親說,「那天我好幾天都沒吃飯了,就給我媽打電話,讓她給我做麵條吃。她一來,我就說她是鬼。我媽一聽生氣了,不給我做了。」
「我覺得所有的人都在追我」
他說到這裡時並沒有說下去,而是話題一轉說,「我也不知道怎麼回事,打從去年8月份,我在路上開出租時,就覺得所有的人和車,都在追殺我。」
「我腦子不清楚,聽天由命了。」他軟軟地「貼」在椅子上坐著,左腿不停地抖動,右手不斷地摸自己的板寸,摸完了又去摳腳,之後又把手伸到衣服裡各處抓撓,不回答問題時,自己有時「呵呵」發笑,但有時記者也辨別不清楚他是在哭還是在笑。
「你打你母親時,手裡有什麼東西嗎?」宋立秋說腦子糊塗忘了,自己好像用手打她的臉了,法官又問你是不是還用膝蓋頂母親的腹部,他說:「嗯,好像是有這麼回事。」
「我要走了,不聽了」
「別讀了,我怕受刺激!」公訴機關的證人證言取自於他的妻子和三個兄弟姐妹。證詞稱,其妻先發現婆婆躺在自家的地上不動,頭上蓋著丈夫的藍色棉衣,隨後就給婆婆的其他兒女打了電話。
公訴機關宣讀證言時,他竟起身,說,「我要走,不聽了。」被制止後,他說「法官大人,我聽不下去了,要不你給我根煙抽吧!」
公訴機關認為,宋無視國法,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應當以故意殺人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但其經精神病司法鑑定,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可以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