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冠肺炎的預防和治療是全世界都矚目的問題,青島雅斯醫療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雅斯醫療」)也在廣告宣傳時「捆綁」新冠肺炎,稱公司的制氧機有治療新冠肺炎的功能。針對這一廣告宣傳行為,城陽區市場監管局對雅斯醫療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其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並罰款6000元。
2020年3月,雅斯醫療在其網站上發布了一則制氧機的廣告,廣告的宣傳語中出現了「新型肺炎官方推薦有效氧療,霧化手段治療新冠肺炎」的說法。同時,雅斯醫療在廣告中還寫到「新型冠狀病毒可試用α-幹擾素霧化吸入,3-5μm霧化吸入治療,直達病灶見效快」。但是從目前新冠肺炎的治療方式看,並沒有官方認可的治療特效藥,有效氧療和霧化吸入抗病毒治療也只是診療方案中被提到的治療方式之一。
在發現這一情況後,信網向雅思醫療所在的城陽區市場監管局進行了反映。而雅斯醫療也很快將這則廣告撤下,稱公司在設計廣告時借鑑了國外的案例,而且廣告中提到的設備只是輔助功能,並不是有確切的治療效果。
2020年12月21日,城陽區對雅斯醫療在發布的醫療器械廣告中「捆綁」新冠肺炎的行為作出行政處罰,責令雅斯醫療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並罰款6000元。
信網了解到,雅斯醫療的這一行為不僅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要求,而且也違反了山東省市場監管局發布的《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加強廣告發布監管的通告》——《通告》中明確規定「嚴禁發布含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治療、治癒、偏方等內容的虛假違法廣告」。 信網首席記者 於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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