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臨沂市環保局12日召開的發布會上獲悉,4月份以來,市環保局共開展日常巡查和夜間常態化專項執法檢查活動108次,查處環境違法行為14起,其中6起已立案查處,其餘8起正處於立案調查階段。
    據悉,3月24日—31日和4月8日—4月13日,市環境保護督察組分別對費縣、河東區開展環保督察。在費縣環保督察中,先後與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及14名縣級幹部、37個部門和鎮街主要負責人開展了個別談話,調閱資料3700餘份,下沉督察鎮街3個,受理轉辦信訪案件61件,擬對32類153個問題涉及的17名責任人實施問責,已立案處罰4起,拘留4人。在河東環保督察中,先後與區委、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及12名縣級幹部、21個部門和鎮街負責人開展了個別談話和問詢,調閱資料4854份,下沉督察鎮街6個,受理轉辦信訪案件101件,發現環境問題169個。
    同時,公開約談蘭山經濟開發區、羅莊高都街道,並組織第三方監測單位對全市36個重點河流考核斷面進行了監測。共有4個斷面超標,分別涉及蘭山區、羅莊區、河東區,其中羅莊區涉及2個斷面,應分別繳納生態補償金16萬元、68萬元(33萬元和35萬元)、100萬元。
    4月份環境違法案件查處情況
    1、郯城縣利民新型牆體材料有限公司不正常運行汙染防治設施,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並處罰款,擬移交公安機關。
    2、山東永豐輪胎有限公司不正常運行汙染防治設施,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並處罰款,擬移交公安機關。
    3、莒南山東仁和堂藥業有限公司通過暗管排放水汙染物,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並處罰款,擬移交公安機關。
    4、郯城縣利民新型牆體材料有限公司未採取密閉、圍擋或者有效覆蓋措施控制、減少粉塵排放行為,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並處罰款。
    5、沂南縣萬興食品有限公司超標排放大氣汙染物,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並處罰款。
    6、臨沂福湘居裝飾材料有限公司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經驗收,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產,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生產,並處罰款。
    (來源:琅琊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