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在任就應該明白,手中的一切都來自國家與人民。如果敢拿著國家與人民賦予的權力,來滿足自己的私慾,就必然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2020年11月2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示了一份處分決定。對原衡陽市政協副主席黃保錦予以雙開。
黃保錦,今年55歲,湖南祁陽人。在1986年參加工作,1990年入黨,有著34年工作經歷,30年黨齡。2015年2月,黃保錦升任湖南衡陽市政協副主席。
2020年5月,湖南紀檢委公布消息,黃保錦涉嫌嚴重的違法現象,正在接受組織的調查。
經過組織調查,黃保錦存在嚴重的違法現象。在組織調查過程中,黃保錦嚴重喪失理念,對抗組織對其的審查,與他人串供、偽造證據、銷毀相關證據;在職期間,多次利用手中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以此收受巨額賄賂;跑官要官,為親友違規安排工作;違規收受禮金、紅包,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娛樂活動;在疫情防治期間,擅離崗位,不執行有關防控、復工等工作部署;私生活混亂,大搞權色交易。經組織審理決定,對其予以開除黨籍、公職處分,對於其違法所得財物,全部予以上繳,至於其違法問題,移送至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黃保錦身為國家的公職人員、黨員領導幹部,罔顧黨紀國法。在黨的十八大後不知收斂,肆意妄為。貪慾膨脹,損公肥私,這樣的人,國家的態度一直是零容忍。現在,等待黃保錦的,只會是法庭上最公正的裁決。
作為一個國家的官員,不以人民、國家利益至上,反而讓自己的私慾凌駕在國家與人民身上,這樣的做法,可以說得上是膽大妄為。在國家與人民面前,任何私慾、錯誤都不會被法律放過。官員如果不能遵紀守法,那麼將會給社會帶來極其惡劣的影響。如今,黃保錦也成為了後人的前車之鑑,只有跟隨黨和人民的步伐,這樣,才是國家與人民的好官員。
作者:董燁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