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段偉朵
拉票賄賂當選村幹部後搞起「黑社會」,他最終獲刑二十三年!27日,記者從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人民法院獲悉,近日,該院依法對段某連等32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進行了公開宣判。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1年,段某連通過拉票賄選方式當選新鄭市一村委會主任職務,之後網羅親信,通過強迫交易、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攫取巨額經濟利益,形成以段某連為組織領導者,常某傑等為骨幹成員,其他26人為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在段某連領導下通過強迫被害人接受其高價工程建築材料,強行承攬工程等方式進行強迫交易,共計獲得交易款項近2200萬元;通過敲詐勒索行為共計勒索65萬餘元;通過強拆被害人廠房、毀壞廠房設備、控制被害人人身自由、阻礙施工、毀壞財物、迫使被害人停業、毆打被害人、強拿硬要等行為進行尋釁滋事犯罪。另該組織成員未經相關部門批准非法佔用農用地16畝,造成10畝農用地嚴重毀壞。段某連在擔任村委會主任期間通過索取賄賂行為獲利70餘萬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段某連等32名被告人分別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破壞生產經營罪、尋釁滋事罪等罪名。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犯罪行為的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依法判處該案組織、領導者段某連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31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以下不等的刑期。
來源:大河客戶端 編輯:程永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