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人貪腐窩案牽出「近親繁殖」沉痾
日前,海南省儋州市畜牧獸醫局原局長李昌充因涉嫌受賄罪被提起公訴。去年11月,儋州市紀委監委對李昌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在查清其收受畜牧公司老闆好處費近150萬元腐敗事實的同時,還牽出了該局「近親繁殖、碩鼠成群」的貪腐窩案。
李昌充在畜牧系統工作近四十年,2009年5月開始擔任儋州市畜牧局副局長並主持全面工作。用他自己的話說,「當官了,再把近親屬等沾親帶故的『自己人』安排進單位來,這樣在儋州才顯得有面子。」
就這樣,李昌充把兒子安排進畜牧局下屬單位動物衛生監督所,堂妹也在其打點下進入畜種場當會計。憑藉自己多年在畜牧系統形成的威望,安排過程幾乎不費吹灰之力,「就是打聲招呼的事」。除了自己的親屬外,畜牧局原辦公室主任王某的兒子王宇安、原副局長張某的兒子張浩也被李昌充分別安排進畜種場擔任要職。
「這些人有樣學樣,利用負責和分管的業務,在工程、飼料、獸藥、疫苗等供應環節做起斂財文章,逐漸形成管啥吃啥、各吃一攤、『碩鼠』成群的貪腐格局。」儋州市紀委監委辦案人員告訴記者。
李昌充被查處後,共挖出案件11件11人。其中,王宇安在2014年至2017年兼任天湖公司採購員、負責人期間,在獸藥、疫苗採購中收受供應商好處費、回扣款36萬餘元;張浩在飼料採購等方面收受供應商好處費25萬餘元。李昌充的兒子和堂妹也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進一步調查。
「近親繁殖」極易形成家族式腐敗窩案
像李昌充這樣在選人用人中優親厚友、任人唯親的領導幹部,各地都屢見不鮮。例如,甘肅省政協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原副主任楊樹軍任人唯親,選用幹部講親疏遠近,搞「一言堂」「家天下」;江西省金谿縣委原常委餘平庚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配偶跑官要官;中國建設銀行渠道與運營管理部原副總經理陳德利用職務便利違規為親屬在工作調動、承攬銀行採購業務方面提供幫助;等等。
領導幹部安插在同一單位、同一系統裡的近親屬,極易滋生互相包庇甚至「腐敗一窩」的毒瘤。從貴州茅臺原董事長袁仁國大搞家族式腐敗、茅臺集團及其子公司13名高管被查,到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委原書記李世鎔利用職務便利和影響,為其親屬安排調動工作,以妻子和兒子的名義在企業入股分紅……這些腐敗窩案背後,都離不開通過「近親繁殖」搭建起的利益關係網。
貪腐父子兵
父子同臺受審,已經足夠吸引眼球,張治淮和張冬父子,不僅都是國土局這種所謂「肥缺」的一把手,而且還是上下級關係,兩人受賄數額超過2000萬元,令人拍案驚奇。
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宿州市國土資源局原局長張治淮及其子宿州市國土資源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原局長張冬受賄案作出終審判決,認定兩人共同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1741.81萬元、港幣40萬元、購物卡1萬元、價值人民幣58.12萬元的豐田越野車一輛;張治淮單獨收受、索取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455.1萬元、購物卡20.8萬元、美元1萬元、價值人民幣25.52萬元的帕薩特轎車一輛、價值人民幣76.19萬元的住房一套(未遂);張冬單獨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76萬元;終審判處張治淮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判處張冬有期徒刑十五年。
張治淮父子被公開審判後,輿論一致驚詫於這對父子為何能擔任上下級關係的國土局局長長達多年,追問公務員任職迴避制度在宿州市國土資源局形同虛設,老子領導兒子的荒唐模式究竟是如何形成的?
1952年出生的張治淮自2002年1月起擔任宿州市國土資源局局長。只有大專學歷的張冬2003年3月便成為宿州市國土資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副科長,掌管土地使用權劃撥、出讓等要務。2006年初又被提拔為宿州市國土資源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局長,父子兩人把握要職,打造家族式的權力王國,緊密合作,更加便利地利用職務尋租。
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明文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職務。
而對張冬的任命時間是公務員法施行後的第二個月,顯然這是對法律的公然踐踏。
為什麼張治淮父子毫不避嫌地扎在一塊工作?明眼人一望可知,肥水不流外人田。
張治淮父子在同一個系統擔任局長的模式,讓不少人眼紅。令人大跌眼鏡的是,國土局的下屬機構有個負責人,竟然向張治淮提出,自己的職位在退休後希望由兒子來接任。張治淮居然滿口答應,先將那個人的兒子選調進來,不久就提拔為副科級幹部,老子一退休,張治淮便安排其兒子主持工作。
促使張治淮這樣幫忙的動因是什麼?就是錢在起作用。那人為了兒子的職務升遷,送給張治淮27萬元。
如此近親繁殖現象折射出基層官場的腐敗病態。「權力世襲」使公權力成為少數人的共享資源,嚴重破壞公開、公平的競爭規則,製造權力腐敗,影響政治生態,敗壞社會風氣。
來源:重案組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