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5月,大陸開始全面開辦寄往臺灣的平信業務,6月開始受理掛號函件,海峽兩岸通郵實現了歷史性突破。但因為各種原因,兩岸之間一直需要通過第三方通郵,而每一次的兩岸客運包機,包機的腹倉是不允許裝載貨物的。
1981年10月7日,郵電部部長文敏生說,為貫徹執行葉劍英委員長進一步闡明的臺灣回歸祖國、實現和平統一的方針政策,郵電部作出了六項決定,準備隨時與臺灣通郵、通電。
這六項決定是:
一、準備通過海運和空運,開通大陸到臺灣的直達郵路,實行直接交換郵件。
二、隨時準備通過衛星開通北京至臺北的直達電信電路。
三、凡是國外經大陸轉寄轉退臺灣的郵件、郵袋和結算單等,繼續負責轉寄、轉退到臺灣。
四、臺灣同胞目前通過其它途逕寄到大陸的郵件和發給大陸的電報、電話,繼續負責查找、投遞和接通。
五、歡迎臺灣郵電同行來大陸探親、訪友、參觀和講學,並進行郵電業務、技術和郵電情報交流。
六、準備隨時同臺灣郵電部門就大陸與臺灣之間的通郵、通電事宜進行談判,具體時間和地點可互相協商。
大陸對臺灣信函的郵票均加蓋黑色粗條紋戳覆蓋,並在背面加蓋落地戳。
1988年4月18日:臺灣實施《對大陸通信辦法》,同意民眾向大陸投寄信函。
1988年6月29日:自即日起辦理由臺灣紅十字總會「租用」的第五萬號信箱代轉信件。寄大陸的信件採取「母子封」方式,外為寄臺北五萬號信箱附寄件人名址的信封,內為只寫大陸收件人名址落款為「香港 內詳」的信封。信函均為航空平信,經香港轉寄大陸,郵程長達10天左右。
1988年9月底:臺灣郵政部門取消向郵件上加蓋宣傳戳,但仍對「中國人民郵政」文字予以塗抹,不蓋落地戳。
1988年11月13日:臺灣大學集郵筆友社於校內舉辦「大陸郵票臺灣首展」。
1989年6月起,兩岸郵件總包直封並經香港、澳門轉運。
「通信不通郵」的政策,啟用臺北市50000號郵政信箱,收寄大陸信件,造成民眾通信需要用兩層信封交寄,既煩瑣又效率低,且十分不便,極不適應兩岸交往日益頻繁的需要,臺胞反映強烈。因形勢所迫,臺灣當局不得不宣布從1989年6月10日起,寄往大陸的信件,可直接從臺灣投郵寄出。至此,海峽兩岸開始了有限的「直接通郵」。臺北50000號郵政信箱也於1989年7月1日停用,完成了它的特殊歷史使命。
1989年5月13日:臺灣大學集郵筆友社21屆郵展,同時進行「首次海峽兩岸郵票選美活動」。
1989年6月7日:臺灣當局通過《簡化對大陸通信辦法》。自6月10日起民眾可直接在信封上寫大陸親友名址,並比照港澳地區資費規定貼足郵票後投寄。對包裹暫不受理。6月起臺北航空郵件處理中心開始向上海直封航空函件總包。
1989年7—10月:上海、北京、廣州先後向臺北航郵中心直封航空函件總包。
1989年10月14日:臺灣《聯合報》報導,臺灣郵政部門今後不再塗黑大陸寄來函件上的郵票,但並不表示正式通郵。
兩岸同胞遙寄相思 郵件傳遞親情送達祝福忙
兩岸郵政業者:兩岸直接通郵將便利民眾助益業者
臺北郵政博物館:講述兩岸一甲子郵路跌宕坎坷
【編輯策劃:黃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