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華航空公司(China Airlines, Q.CAI)同意與1994年日本名古屋機場空難部分日本遇害者的家屬達成和解。
日本名古屋地區法院(Nagoya District Court)宣布了上述消息,1995年,日本的空難遭害者向華航這家臺灣最大的航空公司提起了三起指控,這是在法庭調解下達成和解的第二起。
該法院發言人稱,按周五(25日)的和解協議,38名遇害者的106位家屬接受了和解金,但他沒有透露金額。這些家屬原先要求華航賠償41億日圓。
這位發言人拒絕透露更多信息。
日本共同社(Kyodo News)援引原告的律師稱,遇害家屬接受了華航原來提出的每位遇害者賠償約1,640萬日圓的條件,而且還加上一筆賠償,但數額不予透露。
華航在臺北的發言人Roger Han證實了此項和解。
上百位日本遇害者的家屬空難發生後指控中華航空和空中巴士公司(Airbus Industrie),要求他們向每位遇害者賠償1億日圓,加上各自損失的收入。空中巴士公司是空難飛機「空中巴士A300-600R」的製造商,但後來原告們放棄了對空中巴士的指控。
原告指控華航的飛行員在降落時,沒有注意到那架空中巴士飛機當時正處於自動飛行模式,而錯誤地想進行手動降落。
1997年12月,20位遇害者的78位家屬在法庭調解下,同華航達成了此類訴訟中的第一起和解。
空難發生在1994年4月26日的名古屋機場,264人遇難,機上僅有7人逃生。名古屋機場在東京以西270公裡。
日本調查人員表示,飛行員控制不足,是空難主要原因。
華航周五在一份聲明中稱,正在解決最後一起未決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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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華爾街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