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憶本身就是個未解之謎。涉及人腦的問題往往難以回答,這個一點也不奇怪。人腦通過神經元之間的突觸連接來儲存記憶。生活當中經歷的每件事都會造成無數突觸狀態的改變。所謂的記憶,我們可以看作是突觸的集合,每個記憶是由千萬的突出組成,每個突觸,同時又服務於許多的記憶。人們無時無刻不在重塑著自己的大腦。如果一件事情能夠被記住一天,它就給人腦帶來了改變。
我們舉個例子,比如剛吃過午飯就忘記吃了什麼的人肯定很少。這是人腦的一種非常簡單的記憶。只要功能健全,無論怎樣,應該都能夠回想起來。對於計算機來說,其實這當然也不是問題。可是我們的人腦是要大量細胞的集合才具有這樣的本事,其實想一想也挺不可思議的。
大家再來想一個問題,很多時候剛經歷的事情記得很清楚,幾個月前的事就忘了。想一想為什麼我們能夠記住,卻把它給忘了呢?如果是計算機的話,幾個月前保存的數據基本不可能無緣無故的丟失了。假如半年前,你和你愛人在某個高檔餐廳裡進行的某次意義重大的約會時,那天發生的事情我相信你能回憶個八九不離十。再久遠一些的場景,比如說小學時候和父母的一次遠遊、大學的畢業典禮,這些場景雖然隔了幾年甚至幾十年,但是我們依然能夠記得住。這是因為同是記憶其實是有不同種類的。
我們可以把若干小時以後就會忘記的記憶叫做短期記憶。超過若干小時仍然能夠長期記住的記憶叫做長期記憶。而一般來說,和情緒密切相關的記憶容易轉變成長期記憶。相信你去回憶你之前的人生,能夠浮現出來的場景應該都是那些激動的、喜悅的,或者是悲傷的與這些情緒密切相關的。還要補充一下,不同的研究者其實對於記憶的這種長短期的分類,也會有一些不同。
其實知覺和記憶也是密切關聯的。簡單講,知覺就是客觀事物直接作用於感官,而在頭腦中產生的對事物整體的認識。它的更多的體現出了一種我們對於當下的感受。知覺包括了對面孔的知覺、對物體的知覺和對位置的直覺等等,那麼我們就以這三種直覺為例。由於它的對象不同,當我們到一個地方以後,比如我們進到一個派對當中,方位和空間的關聯,周圍的物體、人物都是同時可能出現的,然而,我們對它們的知覺卻是由大腦中三個不同的迴路,分別去完成。
記憶和知覺的情況很像,也分了很多的類型,不同類型的記憶,它又是分類儲存的。我們曾經經歷的一些場景的許多特徵是被分別存放在了不同的記憶系統當中。當我們走到一個新的場景,場景中的某些部分就可能會刺激我們的一些記憶,調動大腦中並不相同的記憶系統,同時再和它進行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