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刷394張銀行卡盜走40萬元
男子逃回廣西老家被抓
廣西新聞網-當代生活報訊(記者 盧荻 通訊員 陳仕天 林榮舉)廣西賓陽籍宋某在遼寧瀋陽涉嫌盜刷他人信用卡394張,涉案金額40萬元,被瀋陽警方列為網上在逃人員。近日,已潛逃回廣西的宋某到賓陽縣桂安考場申辦機動車駕駛證照業務時,被值班民警抓獲。11月22日,賓陽警方將宋某移交遼寧警方處理。
11月15日下午2時許,宋某到賓陽縣城北桂安駕校考場申請辦理機動車駕駛證交通安全文明常識考試,民警在給宋某辦理業務中,發現他竟然是一名涉案金額40萬元的在逃人員。民警再次核查宋某的個人信息後,便想方設法把他穩住,其間,心懷鬼胎的宋某曾謊稱想上廁所,以此藉機離開,但被民警看穿。
隨後,轄區派出所民警及時趕到。經過民警的一番詢問,宋某見事情敗露,只好供認其涉案事實。
今年3月初,遼寧瀋陽某銀行工作人員報案稱,銀行信用卡大量被盜刷。警方在偵查中發現,2016年2月間,該行有394名客戶的銀行卡被他人盜刷,金額約有40萬元。經查實,發現犯罪嫌疑人宋某(30歲,廣西賓州鎮人)有重大嫌疑。今年8月,宋某被瀋陽警方列為網上在逃人員。
警方提醒
銀行卡盜刷頻發
應第一時間操作留存真卡信息
在銀行卡盜刷糾紛中,若持卡人能夠舉證證明涉案交易為偽卡交易,那麼銀行就應當向持卡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然而,在實踐當中,很多持卡人由於主客觀方面的原因,未能及時留存重要證據,導致自身的訴求難以獲得支持。警方提醒各位市民應該這麼做——
第一,辦理簡訊提醒業務,第一時間掌握卡內資金餘額的變動情況。如果銀行卡被盜刷後,持卡人發現得太晚,會增大留存及收集證據的難度。
第二,在收到簡訊提醒後,立即撥打銀行客服熱線掛失銀行卡,把損失降至最低。
第三,要想證明偽卡交易,持卡人需要舉證證明在涉案交易發生時,自己手中保管著真實銀行卡。正確的做法是,持卡人需第一時間到附近的銀行櫃檯、ATM機或POS機進行刷卡交易,這些都可以作為證明偽卡交易的有力證據。
第四,儘快報案調取交易錄像。在持卡人報案的情況下,公安機關會調取涉案交易的錄像。
除上述維權要點之外,大家還要重視用卡安全和風險防範,防止他人盜取銀行卡和取款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