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30日,一篇發表在微信公眾號和微博上的文章爆出,四川省宜賓市高中老師梁某十年間猥褻20多名男生。媒體日前報導,目前案件已偵查終結,梁某被移送當地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據被害人代理律師介紹,這是我國首例男性教師大面積猥褻14周歲以上男性學生而進入刑事司法程序的案件。
涉及此案的兩名被害人接受中國國際電視臺(CGTN)採訪,講述了猥褻行為對他們人生的影響:有的高考沒考好,有的則對他人產生強烈不信任感。被害人講述的細節令人感到觸目驚心,經過多年的自我心理建設,他們心情逐漸平復,並最終站出來指認犯罪。這樣做,既是為自己討還公道,也有終止罪惡、避免更多人重複不幸的社會價值。
本案進入刑事司法程序,得益於法律的進步和完善。在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出臺之前,刑罰規定的猥褻犯罪的犯罪對象,僅限於婦女和兒童,14歲以上男子並不在保護之列。刑法修正案(九)將強制猥褻罪的犯罪對象由「婦女」修改為「他人」,實現了對14歲以上男性公民的平等保護。正是此次修改,讓梁某猥褻行為進入刑事司法程序成為可能。
梁某是否需要為猥褻行為付出代價、需要付出怎樣的代價,接下來的起訴和審判程序會給出答案。但反思該案的教訓,卻不必等案件塵埃落定。
一名教師在長達十年多的時間內猥褻20多名男生,令人震驚。其罪行敗露,關鍵因素是今年4月部分被害人站出來公開指認。這樣的結果讓人忍不住假設:如果其惡行能早日被控告和發現,他為害的時間不至於長達十年,被害人也會少很多。
接受採訪的被害人表示,猥褻發生後,出於對性侵害的羞恥和對法律無知,他們在心理上是無助的,「不知道自己可以做什麼」。作為年齡尚小毫無社會經驗的學生,遇到這種突發事件「不知道自己可以做什麼」,是一種正常反應,責任不在他們,而在大人,在於家庭、學校、社會教育存在缺失。之前並沒有人明確告訴他們:遭遇這種傷害應該怎麼辦?
在和性有關的教育方面,一些人仍諱莫如深,而現實表明,這方面教育的缺失已經導致了保護不力、不及時。既然每一個人都可能成為性犯罪的侵害對象,也就有必要告訴每一個人:面對性侵害,要做「帶刺的仙人掌」,敢於捍衛自己的權利;而一旦被侵害成為事實,不能做「沉默的羔羊」。這是因為,對罪惡保持沉默,會讓正義無從實現,也會讓作惡者在僥倖心理驅使下變本加厲,更多人可能成為受害者。
法律會站在被害人一邊懲治罪惡。記住了這點,被害人一定明白該怎麼做。
(文丨特約評論員李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