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發生火災爆炸事故,則會對大氣環境造成嚴重的影響。油品燃燒、爆炸將造成大氣環境汙染,其汙染程度與損失的油品量和氣象條件有關,燃燒產生的汙染物有SO2、CO、NOx、CnHm、煙塵和醛類等,燃燒產生的高溫將造成局部地區的熱汙染。
對於火災和爆炸事故發生的可能情形,報告也作了預估。
如在儲存、輸送原油過程中可能產生洩漏、跑料事故,遇明火能發生火災、爆炸事故。違章用火(吸菸、焊接作業、車輛等)引燃原油或原油揮發氣。由於靜電接地系統失效,原油產生的電荷不能及時消除,當電荷集聚到一定能量時,也會引發火災、爆炸事故。
還有雷擊可能引發原油罐火災、爆炸事故。原油泵房是各類機電設備集中、操作頻繁、最容易洩漏和散髮油氣的場所,在通風不良和電氣設備不符合防爆要求的情況下,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此外,沙特油硫含量高(2.07m%),原油罐上的氧化鐵或鐵與原油中的硫長期發生腐蝕作用而生成硫化亞鐵,如果這些硫化亞鐵沉澱物暴露於空氣中,可發生氧化放熱反應,可能引發火災事故。
原油罐內原油經泵外送時,因儲罐的液位儀表和液位極限報警儀表失靈,可能造成儲罐抽空造成罐體損傷。
該報告對爆炸事故後果的預測表明:當庫區內單個儲罐發生爆炸時,在近距離內(60m)對建築物和人員均會造成嚴重損害,最遠可波及到790m範圍內。隨著本項目的實施,擬建油庫周圍的居民區均將拆遷,因此油罐的爆炸事故不存在對居民的傷害威脅,但不可避免地會對鄰近的大連新港現有生產設施、辦公生活設施及其有關人員造成傷害。
考慮到本項目油罐區較為集中,如果一個油罐發生爆炸事故,且應急措施不得當,極有可能引起連鎖反應,導致多儲罐發生爆炸。雖然其影響範圍不是線性上升,但由於同時發生爆炸,其可能引發的火災或爆炸的影響將不堪設想。因而報告認為必須建立完善的事故應急及防範措施,防止各種事故的發生。
每次風險排查都是一次排雷
因為大孤山半島化工和石化行業雲集,大連理工大學環境與生命學院環境評價中心教授張樹深和同事鄭洪波還編制了大孤山半島區域環境風險評價報告書。
「大孤山半島區域規劃環評,當時提到了很多環境風險排查的企業,只要是化工企業,每一個項目都做過專題評價和環境風險評價」,鄭洪波說。
大孤山半島區域規劃環評不公開,外界無法知曉這個區域還有哪些環境隱患,仍然只能從2006年環保總局的點名中「窺斑見豹」。
例如,位於大連新港東南側,與此次爆炸一路之隔的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大連石油化工公司國家石油儲備大連原油基地工程,也被稱為環境風險評價專章深度不夠,風險防範措施與風險應急預案不完善。
「考慮到項目發生原油池火災時,項目環境風險事故屬於特別重大環境事件,企業需要在後續項目實施中提高風險管理水平和強化風險防範措施,盡一切可能防治和杜絕項目發生大規模的原油池火災事故」,環保總局的意見稱。
此外,國儲項目還要求「按最大可信事故設置防火堤和圍堰,確保原油不外溢。並設置足夠容積的消防廢水池」。
毗鄰該地區的另一項目——大連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50萬噸/年加氫裂化及其配套項目,也被稱為環境風險評價專章深度不夠, 風險防範措施與風險應急預案不完善。要求補充整改的條款近10條,其中包括「按最大可信事故設置防火堤和圍堰」。
張樹深告訴記者,做大孤山半島的區域環評也很複雜。根據風險企業做一個詳細的評估,模擬各種分析著火爆炸,甚至是爆炸是否會引起連鎖反應,對大連市區會不會有影響。
化工類企業包括倉儲油,爆炸是重點防範的風險,包括新港新30萬噸油碼頭附近也有一個老的油碼頭,文化大革命前就運行,30多年一直沒有發生過問題,從來沒有發生成規模的漏油事故。
「事故發生的原因非常複雜,現在要把這些事故都預測到,也是行業和環保系統研究的目標」,張樹深說。
據他介紹,一般做這種石化類的環評報告書,都是根據國內外的情況進行分析,然後提出事故發生概率,如果太大,國家都不能批,但有些事故是不可預測的,如果能預測就把電關了,把油關了。
「現在關鍵的問題是,一旦發生事故,有沒有應急對策,應急對策有沒有效,這是比較重要的。」
比如當時的大連30萬噸級原油碼頭項目港址變更項目環評報告也考慮到了陸域管道一旦發生洩漏汙染的風險,因此提出了圍欄圍堵,噴灑吸油劑,和吸油船等措施,這些措施都在這次事故搶險中被用上了。